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
莲市监听字〔2022〕4号
丽水市莲都区巨影瑜伽馆:
根据你就涉嫌发布虚假广告案提出的听证要求,我局定于 2022年12月1日15时00分,在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莲都区紫金路347号)二楼会议室举行公开听证。本次听证由叶一毅为听证主持人,叶青为记录人。请你或者委托代理人持本通知准时出席。
如你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申请主持人回避,可在听证举行前(2022年12月1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并说明理由。
因特殊原因需申请延期举行的,应当在2022年12月1日前向本机关提出,由本机关决定是否延期。若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参加听证,又不事先说明理由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本机关将终止听证。
参加听证前,请你注意下列事项:
1.当事人可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1-2名代理人参加听证。委托代理人参加听证的,应在听证举行前提交由当事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载明委托的事项、权限和期限。
2.参加听证时应携带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和有关证据材料。
3.当事人有证人出席作证的,应通知有关证人出席作证,并事先告知本机关联系人。
联系人:叶一毅 、叶青 联系电话: 2050033
地 址:莲都区紫金路347号 邮政编码: 323000
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