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委托丽水之大产教融合发展有限公司在我区开展创业指导师(企业培训师)培训,通过听汇报、查看现场、调查问卷、查阅资料、电话回访等形式,对本次培训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经检查验收合格,现将拟拨付项目及补贴金额予以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公示时间为5天。如发现有影响公示项目拨付的问题,可通过电话、来信、面谈等形式反映,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如不存在影响拨付的问题,将按程序予以核拨。
联系单位:丽水市莲都区经济商务局,电话:0578-2132591。
附件:创业指导师培训项目拨款表.doc
丽水市莲都区经济商务局
2022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