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莲都区卫生健康局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务公开五年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浙江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2021年莲都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相关要求,牢牢把握“重要窗口”目标定位,按照“整体智治”理念,坚持标准化、规范化、数字化、便利化方向,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现将2021年我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等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莲都区卫生健康局一直认真贯彻执行区委、区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及相关决策部署,深化重要政府信息公开,配合建立完善文件数据库,做好各类规划信息集中公开,积极推进行政服务中心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推进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同时,为认真做好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和疫情防控信息公开,方便群众和其他组织、部门获取政务信息,满足社会公众知情权,基于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以多渠道、多平台、多方式、全覆盖的形式及时、准确发布疫苗接种、散发疫情、隔离管控、流调溯源、精准防控、冷链物流、假期人员流动等相关信息。
(一)主动信息公开。
1.深化疫情防控科普宣传。在新冠疫情常态化的今天,区卫健局为广泛、及时宣传相关防控政策,为确保疫情防控相关政策、措施、数据等信息能及时、全面、精准公开,我局同时在区卫健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健康莲都”与区政府部门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发布疫情通报,科普相应防控知识。并联络各大运营商,以短信提醒的方式进行防控措施宣传。
2.深化卫生行政执法公开。为进一步加强执法能力建设、推进卫生监督体制改革,我局聚焦群众热点关心问题,持续开展双随机执法,开展出厂水和用户水龙头水的水质监测,加强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监管,大力整治医疗服务市场,维护公共卫生秩序,在卫生健康法治建设上大步迈进,着力加强公共卫生监督执法工作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今年以来,在区政府网站公开行政执法信息19条。
3.细化卫生健康知识科普。为增强群众卫生健康基础知识,区卫健局积极以“区政府网站+公众号”双线结合的方式,进行了系列健康知识科普,介绍便民活动情况,提供医疗服务信息,推进惠民政策。结合今年疫情常态化防控、小规模反复暴发的情况,常态化开展卫生健康科普宣势在必行。为确保健康科普生活化、通俗化、科学化、新颖化、公益化,全区积极开展健康素养进文化礼堂,以更加形象生动多样化的科普方式为村民送去健康知识,同时在政府网站及公众号发布健康小贴士,共计100余条。
(二)依申请公开办理。
2021年,区卫健局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申请人为个体户,其申请的信息公开内容为已公开信息,已通过平台与邮件形式进行答复,未出现超时现象,申请人对答复内容表示满意。区卫健局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柔性答复,积极与申请人沟通、调解,疏导负面情绪,主动架起与群众的沟通互动桥梁。
(三)政府信息公开数字化。
2021年全年,区卫健局坚持贯彻省、市层面对信息公开的部署,积极配合优化政府网站电子公报栏目设置和检索体验,细化公开属性、政策图解、有效性等字段必填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发布要素齐全。我局在区政府网站公开疫情防控科普宣传103条、通知公示32件,在“健康莲都”公众号公开信息300余条。内容涵盖疫情的动态情况、中高风险地区及管控措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防护指南、疫苗情况、防护知识等内容。
(四)公开平台建设取得新进展。
对照区级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我局结合实际工作积极完善、维护栏目内容。当前,我局网上政务公开共涉及13个栏目,集中发布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制度和法定主动公开信息等内容,加强了平台栏目设置的规范性、信息及时有效性、查询利用便捷度,保证了政府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和准确性,方便群众获取政府信息。
(五)监督保障机制更加有力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我局进一步细化了信息公开各项内部工作的分工,明确责任分工,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人,并纳入年度绩效考核。
2021年,莲都区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监督,定期接受社会评议,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责任追究,本年度无责任追究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4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49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52 | ||
行政强制 | 2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 | 0 | 0 | 0 | 0 | 0 | 1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区卫健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认真贯彻落实《莲都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进一步提高信息公开的内容规范性,继续推进信息公开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及疫情发生以来社会群众新期望,区卫健局对网站及信息公开情况进行了自查,主要在加强基础性日常管理、丰富政务公开方式等方面存在不足。
(一)网站信息公开平台规范性有待提升。加大推进政务公开力度,细化政务公开信息目录,结合区政府网站建设,继续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群众提供更加清晰的政府信息公开。
(二)再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建设。在现有制度的基础上,实现信息公开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进一步规范工作流程,明确信息公开主体、公开事项和时限要求,明确责任分工。
(三)拓宽疫情相关信息公开渠道。结合政府门户网站与健康莲都微信公众号等多种载体,以易懂、简洁、明了的方式,公布疫情防控情况及健康知识科普等信息,让社会群众了解疫情最新动态,加强疫情相关管控措施等的宣传。同时完善医疗服务咨询和投诉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处理,减少医患矛盾。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媒体的监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接下来,区卫健局将重点围绕以上几个方面上下功夫,进一步夯实政务公开工作基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丽水市莲都区卫生健康局
2022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