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1.行政事业单位机构情况。
截至2018年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编制内独立核算机构数377个,其中行政单位110个,事业单位267个;编制内实有人数5894人,其中行政单位1670人,事业单位4224人。详见下表:
全区行政事业单位机构人员情况表
主要指标 行政区域 | 独立核算机构数(个) | 编制内实有人数(人) | ||||
小计 | 其中 | 小计 | 其中 | |||
行政 | 事业 | 行政 | 事业 | |||
全区行政事业单位 | 377 | 110 | 267 | 5894 | 1670 | 4224 |
2. 资产负债情况。
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对外投资以及部分政府储备物资、公共基础设施等,总额30.56亿元,同比增长2.72%;全区行政事业性负债包括长短期借款、应付及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以及应交税费等,总额2.79亿元,同比减少4.78%;全区行政事业性净资产27.77亿元,同比增长3.36%。
按单位性质分析,全区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4.52亿元,全区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6.04亿元;全区行政单位负债总额1.66亿元,全区事业单位负债总额1.13亿元;全区行政单位净资产总额12.86亿元,全区事业单位净资产总额14.91亿元。详见下表:
全区行政事业性资产负债情况表
单位:亿元
主要指标行政区域 | 项目 | 合计 | 同比增减 | 其中 | |
行政 | 事业 | ||||
全区行政事业单位 | 资产 | 30.56 | +2.72% | 14.52 | 16.04 |
负债 | 2.79 | -4.78% | 1.66 | 1.13 | |
净资产 | 27.77 | +3.36% | 12.86 | 14.91 |
按资产构成情况分析,全区流动资产12.77亿元,固定资产10.56亿元,在建工程6.82亿元,无形资产0.41亿元。详见下表:
全区行政事业性资产结构情况表
单位:亿元
主要指标 行政区域 | 资产结构情况 |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固定资产 | ||
全区行政事业单位 | 账 面数 | 30.56 | 12.77 | 6.82 | 0.41 | 10.56 |
固定资产中:土地、房屋及构筑物5.36亿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50.76%;通用设备3.40亿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32.20%,其中,车辆0.81亿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7.67%;专用设备1.22亿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11.55%;其他固定资产0.58亿元,占固定资产总额的5.49%。
3.资产购置、使用、处置、收益情况。
(1)资产购置情况。
2018年,各单位上报固定资产购置预算1841万元。
(2)资产使用情况。
行政事业性资产主要用于保障单位履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资产使用以自用为主,存在少量出租出借情况。2018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出租资产124处,主要是房产、土地出租,出租面积6410平方米。
(3) 资产处置情况。
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处置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注销产权的行为,处置方式包括:无偿调拨(划转)、捐赠、报废报损、出售、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2018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处置固定资产价值1311万元。
(4)资产收益情况。
2018年全区行政事业性资产收益1647.28万元,包括:出租收入548.10万元,处置收入1099.18万元。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强化制度体系建设。一是明确管理机制,健全管理制度。我区目前具有较完善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从2013年开始基本上每年都发布文件进行规范,制定出台了《莲都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莲政办发【2012】147号)、《关于开展莲都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自查工作的通知》(莲财【2013】178号)、《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莲财【2015】144号)、《关于开展全区国有资产调查摸底工作的通知》(莲政办发明电【2015】31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莲财【2016】250号)、《关于开展莲都区临时机构国有资产清查工作的通知》(莲财【2017】113号)、莲都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预算标准》(莲财【2017】136号)、《关于彻底清查莲都区国有闲置房产及土地情况的通知》(莲财【2018】57号)、区政府办公室《关于部分莲都区非行政事业单位无偿使用国有资产实行移交统一管理的通知》等等,这些办法的出台和实施,进一步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和处置行为,完善了全区国有资产信息系统管理规程。逐步建立健全了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并每两年开展一次国有资产特别是经营性房屋盘点清查工作,目的就是要盘活国有资产,实现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国有资产动态管理,为构建国有资产管理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2.厉行节约,高效保障行政单位履职。一是加强预算管理,节约资产购置经费。要求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编制资产配置预算,单位需使用财政性资金购置资产的,应在编制年度部门预算之前,编制详细的年度资产购置计划,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财政局。国资科严格依据《莲都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预算标准》要求,结合单位资产存量、编制人数等具体情况,经现场核实后,提出资产配置意见。同时,建立公务仓制度,单位需配置资产的,优先从公务仓调剂,剩余部分再予采购,以此实现国有资产共享共用。2019年审批同意购置375万固定资产,较2018年1841万元大幅减少80%。二是严格处置流程,规范处置行为。我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以资产处置为突破口,完善资产处置审批制度,积极督促区直各行政企事业单位和乡镇街道严格按照“先报批后处置”的工作原则规范操作。通过拍卖、招投标等市场竞价方式公开处置,严格监管无偿转让、置换、报损、报废以及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资产核销行为,进一步加强了我区行政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处置、核销的管理,有效防止了国有资产流失。
3.加强监管,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数字化转型。按照数字化转型的总体要求,2018年年底上线了融合“实物管理、价值管理、审批管理、数据统计利用、决策支持”等各项功能的全省统一服务平台“资产云”。目前,我局已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纳入“资产云”平台统一管理,利用大数据为资产管理提供基础支撑和决策辅助,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从“入口”到“出口”各个环节进行动态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从而提升监管效能,促进数字化与监管业务的深度融合。同时,推动国有资产收益款上缴“最多跑一次”改革,今年,国有资产收益已全部实现电子化缴款。
4.打响“百日攻坚”战,有效盘活闲置国有资产。为规范和加强我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工作,盘活存量资产,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2018年7月我区组织对全区所有的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及经营性资产进行了清查,经区政府研究并批复,对469处资产进行了分类处置。截至目前,469处资产,已完成处置407处,完成率87%,因历史原因尾留疑难处置项目,我局已向区政府做财政专项汇报,各单位正针对逐一项目提出解决方案,确保12月底完成95%的处置目标。
三、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国有资产管理作为国家治理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监督和大力支持下取得了一些成绩。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管理中还面临一些深层次问题。
(一)国有资产规范管理的意识不强
部分单位存在“重钱轻物”、“重购轻管”、“先购后批”的现象。由于长期以来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投入都采取财政拨款、单位购置使用的管理方式,使得单位的领导只关心资产的增加,对争取经费、购置资产积极性高,而对购置资产有何规定,如何建立台账,如何有效利用,如何妥善管理重视不够。一些单位资产无偿被占用,不主动解决,甚至帮对方说情,不收租金或象征性收取少量的租金。
(二)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尚不牢固
一些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不健全,账务不全,家底不清的现象依然存在。由于财务人员业务素质参差不齐,虽然建立了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基本信息,但仍然存在部分单位上报数据不够准确、不够全面,对拍卖、处置的国有资产没有及时清理核销、调整账务,对捐赠、调入等新形成的国有资产没有及时入账,存在国有资产账账不符、账实不符、账卡不符的情况。有的单位项目完工后因历史遗留问题致使工程无法顺利结算,资产一直挂在建工程无法入固定资产账,造成资产反映不真实、不完整。
(三)国有资产配置使用效率不高
虽然我区出台了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预算标准,从满足工作基本需要的角度严控新购资产,同时明确了资产的最低使用年限,但仍存在着部分单位在资产购置上存在随意性,盲目追求价格高、配置好、功能全、技术先进的设备,要求超标准购置资产,或者有的单位提前更新老旧设备,一些虽已到报废年限但可以继续使用的资产要求报废处置,造成资产浪费。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针对我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按照建立区政府向区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要求,围绕如何更好地强化国有资产监管,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着力做好以下五方面工作。
(一)不断完善各项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制度,有序建立涵盖办公用房、公务用车、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保障性住房等资产的管理制度体系;结合《莲都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修订,推动单位内部资产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形成财政资产管理制度、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单位内部资产管理制度相互衔接、相互协调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
(二)建立完善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报告制度,深入推进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工作,明确自然资源资产报告的范围和内容,研究自然资源资产核算标准和规范,探索自然资源资产及其利用科目设置。以统一确权登记为基础,明确组织模式、技术方法和制度规范,对全区各类自然资源进行统一确权登记。
(三)强化国有资产规范管理意识。一是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强化各部门单位单位主体意识,认真履行国有资产管理的工作职责,自觉依法管好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二是加强公共资产管理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教育与宣传,提高政策理解能力,消除思想误区,自觉配合做好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三是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明确责任主体单位的权利和义务,做到责任有主体、行为有规范、问责有对象,并定期不定期开展督促检查。
(四)夯实国有资产管理基础。一是结合资产清查摸清家底。进一步理清资产的产权归属、管理与使用情况,掌握资产经营和收益入账情况,摸清家底并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台账和数据库。二是完善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我区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评估和统计等配套监管制度,督促各单位建立完整的账卡,加快推进国有资产监管制度化、规范化,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管,进一步落实国有资产管理责任。三是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利用好固定资产管理“资产云”平台,要求涵盖全区所有行政事业单位、临时机构和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管理,强化对资产数量、质量和使用的监控,为加强和改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提供翔实的数据和信息支撑。四是加强国资科机构建设,增强工作力量,并加强各单位国有资产经营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工作能力。五是加强房产管理。特别是未取得产权证、在建工程未转固的房产,认真分析原因,充分论证办证的可能性和可行性。对能采取措施补办房屋产权证的,要及时制定计划,明确办理责任人,财政落实办证经费,督促尽快办理。对无法办理产权证的房屋,则要加强管理,存量房产、可利用的闲置房产,要进行集中管理,统一经营。
(五)加大国有资产管理力度。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放管服”要求,转变职能、简政放权,充分调动单位资产管理积极性,合力做好国有资产管理;进一步明确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目标,更好保障行政事业单位有效运转和高效履职。注重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的合理性,降低成本,减少损失浪费,确保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对行政事业单位经管的公共基础设施、政府储备物资、保障性住房等资产管理要优化配置,防范风险,防止流失;建立资产调剂机制,推进资产资源整合和共享共用,节约政府公共资源;逐步研究建立资产绩效管理的评价机制,加强资产使用绩效考核,不断提高行政事业性资产的使用绩效。
由于国有资产规模较大、种类繁多、工作经验不足,报告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我们将认真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本次审议意见,认真总结,查找问题,加强研究,逐步建立起国有资产报告工作长效机制,管好我区人民共同财富,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