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
按照《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关于建立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要求,受区人民政府委托,现将2018年度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18年度全区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汇总反映了我区企业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和国有自然资源资产的总体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1、国有企业户数情况
截至2018年底,全区共有各级国有企业28户。其中:区国资办监管企业 27户,区属文化企业 2 户,其他区级企业1户。
2、国有企业资产负债及运营情况
(1)资产负债情况
截至2018年底,全区国有企业资产总额847060.2万元,负债总额516974.6万元,净资产330085.7万元,资产负债率61.03%,形成国有资本及权益330085.7万元。
(2)资产运营情况
2018年,全区国有企业实现营业收入16585.5万元,利润总额-514.6万元,收入利润率-3.1%。
3、国有资产分配情况
(1)国有资产处置情况
2018年,全区国资监管企业国有产权及资产转让项目合计7 宗,其中区国资办监管企业国有产权及资产转让项目7宗。
(2)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情况
截至2018年底,全区国有企业负责人7人(三大集团公司),本年实际发放企业负责人薪酬168万元。区国资办监管企业区管的企业负责人7人(三大集团公司),实际发放薪酬 168万元;莲城体育、莲城影视公司、莲城宾馆负责人都是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薪酬发放标准按事业单位人员发放标准发放。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基本情况
全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总额30.56亿元,同比增长2.72%;全区行政事业性负债总额2.79亿元,同比减少4.78%;全区行政事业性净资产27.77亿元,同比增长3.36%。
按单位性质分析,全区行政单位资产总额14.52亿元,全区事业单位资产总额16.04亿元;全区行政单位负债总额1.66亿元,全区事业单位负债总额1.13亿元;全区行政单位净资产总额12.86亿元,全区事业单位净资产总额14.91亿元。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基本情况
1、土地资源情况
截至2018年底,全区土地总面积 224.02万亩。其中,国有土地面积 26.47万亩,国有土地中,农用地 9.47 万亩,建设用地 16.96 万亩,未利用地 0.04 万亩,2018年,完成432亩用地指标的农转用报批;完成建设用地项目审核57宗,其中,出让土地34宗,总面积2415.1亩,应收土地出让金17.46亿元。
2、矿产资源情况
截至2018年底,全区纳入统计矿产9种其中查明资源储量矿产9种。普通萤石储量118.24千吨,同比增加0%;
2018年,全区新设探矿权0宗,新设采矿权1宗,出让探矿权0个,出让采矿权0个。
3、水资源情况
莲都区地处亚热带季风气候区,降水充沛,2018年全区水资源总量(含地表水和地下水)(9.1176)亿立方米,较多年平均值偏少33.2%,比上年偏少23.1%;人均水资源占有量为1895.6立方米(常住人口)。全区大中型水库年末蓄水总量0.6717亿立方米,比年初增加0.0727亿立方米;全区年总供水量1.3128亿立方米,同比上年下降0.0663亿立方米;年总用水量1.3128亿立方米,包括农田灌溉用水、林牧渔畜用水、工业用水、城镇公共用水、居民生活用水、生态环境用水等;年总耗水量0.7497亿立方米。2018年度征收水资源费0.1172亿元。
4、森林资源
截至2018年底,全区林地总面积175.16万亩,其中森林面积172.29万亩,森林覆盖率76.9%(含一般灌木林);全区活立木总蓄积523.47万立方米。
全区国有林地面积10.08万亩,占林地总面积的5.76%;国有森林面积9.62万亩,占森林总面积的5.58%。国有林木蓄积63.34万立方米。全区2个国有林场中国有林木蓄积 62.23万立方米,占国有林木蓄积的98.25%。
2018年,全区共办理各类建设项目使用林地项目49项,使用林地面积0.28万亩,征收森林植被恢复费0.49亿元,其中使用国有林地面积6.567亩;采伐国有林木蓄积24.9立方米。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市场化改革为方向,加快国企改革发展步伐,布局结构不断优化,质量效益明显提升,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1、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情况
改革以来,我区坚持市场化为方向,扎实推进国企改革各项任务,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经营呈现良好势头。国企经营业务有效拓展,区国资公司拓展了堤防运行维护和瓯江大溪河道保洁业务,注资下属公司新增劳务派遣业务;区建投公司与浙江恒玖置业有限公司合作成立房开公司,从事房地产等项目的经营;区旅投公司成立丽水市乾道商贸有限公司,积极拓展旅行社业务以及从事酒吧、甜品销售等经营业务。国企经营收入持续增长。今年1-10月,区国有企业营业总收入为11903.13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6.04%(区建投公司1000多万代建费未提取,实际增长在16%左右)。其中,区国资公司营业收入3192.7万元,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26.46%;区建投营业收入402万元,同比增长60.16%;区旅投营业收入1876.45万元,同比增长2.06%;粮食总公司营业收入4317万元,同比下降12.11.%;粮食收储营业收入2533万元,同比增长19.06%。
(2)国企产权更加明晰。根据国企组建方案,及时开展出资人变更及股权划转工作,对工作推进中遇到的有关问题,通过调整组建方案,顺利地推进了出资人及股权的划转工作,明晰了国企产权。目前,已完成19家企业出资人变更及股权划转工作,其余10家企业出资人变更及股权划转工作也在稳步推进中。
(3)国企人员管理更加规范。对人员的招录、职务的提升以及人才的引进等工作加大了监管的力度。根据我区国企现状,区国资办出台了企业员工招录、中层管理人员聘用等方面相关制度,并作出了具体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用人的程序与条件。加强企业人才引进的监管力度,及时制止了2起不符条件的引进行为。
(4)国企工资预算标准更加细化。建立与完善我区国企人员工资预算总额管理办法,明确了国企各类人员工资预算的标准,实行国企主要负责人以30万进行预算,负责人副职以25万元进行预算,中层正职20万元,中层副职15万元,一般企业员工以事业人员80%进行预算,编外人员以4.8万元的进行预算的标准。
2、国有资产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效
(1)国资监管职责进一步明确。建立以区国资办为监管主体,三大公司按照职责监管下属企业的立体式国资监管体系。区国资办“监管国有资本布局、规范资本运作、提高资产回报、维护资金安全”,与三大公司的监管职责得到明确,有效解决了企业多头监管的问题。
(2)国资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为提高国企国资决策执行效率,国资办加快推进国企制度建设,是国企各项工作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目前已出台国资监管制度5个,已起草正在征求意见制度4个。三大企业出台国企内部管理制度共68个,其中区国资公司出台制度21个,区建投公司出台制度25个,区旅投公司出台制度32个。
(3)财务监管制度进一步完善。对全区所有国企账户进行公开招投标,确定了6家入围银行,规定企业账户只能在入围银行开户。对于企业今后需新开设账户,由入围银行根据中标先后排名顺序依次进行选择,企业自身没有选择在哪个银行开户的权利,有效杜绝了拉户行为。同时加强对国企开设账户行为的监管,实行了企业账户开设审批制。开展国企账户集中清理活动,共清理各类违规账户26个。
(4)财务监管系统进一步统一。我区国企使用财务软件版本参差不齐,有盗版的软件,有手工做账的,不利于监管。经过前期的调查摸底,征求意见。目前全区国企统一采用新中大财务软件,建设了财务快报软件系统,正在建设国企资金管控系统。企业可以通过统一财务预算、图形分析、数量核算、多币种核算、自动转账、多途径查询方式和多账套处理等功能,以满足管理的各项需求,便于管理,也提高国企账户资金安全系数。
(5)资产交接工作进一步优化。目前已完成19家企业出资人变更及股权划转工作,其余10家企业出资人变更及股权划转工作也在稳步推进中。出资人变更及股权划转工作的有效开展,为下步企业资产移交、接收等工作的顺利推进奠定了坚实基础,加快国企资产交接。
(6)资产处置方式进一步规范。加强国有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开发建设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网上出租提醒,租金网上缴纳。规范资产出租行为,经营性资产出租、出售统一委托第三方实行公开的拍租、拍卖,招商引资类资产出租实行市场评估定价,以评估价确定租金价格。依法处置各类资产租赁纠纷,通过诉讼有效解决了3起租赁纠纷,追回拖欠租金10多万元。
3、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情况
区三大国企包括25家下属企业在内(今年旅投公司新成立了一家下属企业)共有员工441人,党支部有7个,党员100人,其中在职党员75人。
(1)党建进企特色开展
各企业以规定动作+自选动作为手段,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三大公司中建投、旅投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一肩挑”,国资公司董事长党员已于去年转正。三大公司各自出实招、出新招做特色党建,分别制定2019年党建工作方案。国资公司及时完成支部换届工作,三大公司结合浙西南革命精神分别由党委书记、支部书记为所在支部党员上党课。建投公司——党建+项目,依托丽水花街片区莲都安置小区临时支部,成立花街项目工作支部。国资公司——党建+走村联心,结对太平乡巨溪村、玉田村。旅投公司——党建+创客,在古堰画乡创业的外来党员,旅投公司专门成立创客共享工作支部,这些党员可以不用转组织关系,直接参与组织生活。
(2)主题教育同步深入
自“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以来,区属国企紧扣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这一条主线,全面把握主题教育的根本任务与目标要求,紧紧抓住四项重点措施,推动主题教育活动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各党员支部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系统抓学习教育;坚持以“摸实情、解难题”为目标聚焦“八大领域”、“三服务”,深入抓调查研究;坚持以刀刃向的勇气、直击痛处的决心不断检视问题、查摆问题,全面抓检视问题;坚持问题导向,以严实措施具体抓问题整改。目前全系统共推送“金句”608条,列出并同步整改清单问题98条,累计为民办实事207件,开展志愿服务活动累计参与217人次,认领微心愿27个。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情况
1、持续强化制度体系建设。一是完善管理机制。按照“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初步建立“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个层次的监督管理体系,着力实现各负其责、各尽其责的分层分项管理体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目标责任制考核,推动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规范化管理。二是健全管理制度。先后出台《莲都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莲政办发〔2012〕147号)、《莲都区区属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莲财〔2015〕30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的通知》(莲财〔2016〕250号)、《莲都区集体企业国有资产产权认定暂行办法》(莲财〔2017〕277号)等文件,进一步规范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管理和处置行为。出台《莲都区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预算标准》(莲财〔2017〕136号),明确办公家具数量上限、价格上限和最低使用年限等标准和性能要求。着力推进资产配置管理与预算管理、政府采购有机结合,有效减少超编制、超标准资产配置支出。制定《莲都区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办公用房的管理,共调剂面积8288㎡,涉及部门24家。三是定期盘活处置。每两年开展一次国有资产特别是经营性房屋清查摸底工作,盘活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实现国有资产的保值增值。
2、高效保障行政单位履职。一是加强预算管理,节约购置经费。建立编制资产配置预算制度,实施资产配置价格和数量的双重控制,全区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总体规范有序。建立医疗行业设备采购专家库,严格论证把关区级医疗卫生机构大额医疗设备采购。2019年全区各单位上报资产购置金额1804万元,财政审核后实际支出1125万元,核减679万元,较2018年的1841万元减少38.89%。二是建立周转平台,集约使用资产。在全市率先建立公务仓制度,推动实现国有资产共享共用。2019年调入公务仓资产383件,调出公务仓资产351件。三是严格处置流程,规范处置行为。全面落实“先报批再处置”和最低使用年限的工作要求,规范资产处置申报审批程序。对委托区国资公司代管的经营性资产出租,全部以公开拍租、招投标等市场竞价方式公开处置,确保处置过程公开、公平、公正。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处置收入扣除相关税费后全部上缴国库,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四是加强公车管理,促进规范运行。出台《莲都区机关公务用车服务中心车辆管理办法》,强化全区公务用车管理。2018年安全行车106.06万公里,全年无重大责任事故,出险率控制在7%之内,节约燃油2.55万升,节约率17.77%。
3、有序推进资产管理改革。一是完成区属国有企业车改工作。制定车改取消车辆移交、封存车辆处置和保留车辆归集调拨工作方案,2018年先后对全区事业单位、国有(集体)企业47辆公车分别进行处置,公开拍卖27辆、调剂置换使用16辆、报废处置4辆,取得拍卖收入65.86万元,所得收入全部上缴国库。二是深化国有企业市场化改革。制定出台《莲都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莲都区国有企业工资总额预算管理办法》《莲都区国有企业主要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办法》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模式资金拨付管理办法》等管理制度,开展全区国资营运公司和国有企业资产和经营状况审计,整合原有16家国资营运公司和12家国有企业,重新组建国资、建投、旅投3家集团公司。三是持续加强信息化建设。升级“资产云系统”,各部门单位(含临时机构)资产从配置、使用到处置的全过程信息全部纳入信息系统管理,资产审批事项逐步纳入网上审批,实现国有资产的动态监管。
4、大力攻坚资产盘活处置。开展行政事业单位闲置及经营性资产清查处置攻坚,按照“核销一批、留用一批、移交一批、出让一批”的处置思路,对469处资产进行分类处置。截至目前,除尚有14处乡镇电站资产正在开展清产核资和资产评估未完成移交、5处因情况复杂历史遗留问题多未完成处置外,469处资产已完成处置450处,完成率95.9%。
5、不断强化资产管理队伍。针对各单位国有资产人员兼职多、变换频繁等现象,每年举行国有资产管理人员专题培训,解读政策,实务交流,探讨问题,提升能力。日常问题通过资产管理业务微信群答疑解惑,及时解决资产管理工作难题,提高管理人员业务能力,提升资产管理水平。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全区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引领,突出重点、深化改革,着力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加强资源保护与合理利用,提升资产监管水平,促进资源的节约利用和生态文明建设。
1、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布局。积极推进“多规合一”整合工程,开展莲都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推进国土空间集聚开发、分类保护和综合整治;加强空间用途管制,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执行与修改,引导建设项目选址少占、不占耕地,严格避让永久基本农田;调整完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全面推进“以项目定计划、以空间定计划、以占补定计划”的“三年滚动”计划管理机制;进一步强化关系民生、基础设施、重大产业项目用地的支撑能力。
2、严格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保护监管。坚持最严格的资格保护制度,落实最严格的资源节约制度。深入贯彻落实中央4号文件精神,多措并举加强耕地管控性、建设性、激励性保护。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转变资源利用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开展“五未土地”大清查大处置行动,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提高资源供给效益。强化土地收储计划管理,加大存量闲置、低效土地收储力度,通过收储、开发整理、再供应,助推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
3、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程,推动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整治修复,通过综合实施农田提质改造、建设用地盘活利用、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等措施,对“山水林田湖草”进行统一保护、统一整治、统一修复,全域优化农村生态、生产、生活空间布局。
4、深化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改革。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深化自然资源配置方式改革,进一步提高要素配置效率和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创新工业用地供应方式,推行工业用地弹性年期出让。进一步完善经营性精神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制度,推动“标准地”改革。
三、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区在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中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资产底数还不够清。一是部分国有资产双证不全。由于历史原因,部分国有资产存在投资主体多元化等问题,目前仍有一部分未办理或无法办理相关产权证明,造成了部分国有资产的产权不清、利用价值低。二是部分企业资产相关情况掌握不够。一些企业产权意识不强,对本单位资产情况了解不够,存在上报数据不够准确、不够全面,对已处置的国有资产未能及时清理核销、调整账务,对形成的国有资产未能及时入账,导致国有资产出现账实不符的情况,加大了国资监管工作的难度。
2、资产接收工作进展比较缓慢。随着时间跨度拉长、人员更替频繁,许多资产的解决、接收难度日益增大。而有关企业对下属企业资产的接收力度不足,相关计划安排严重滞缓,导致仍有部分企业出资人关系变更未完成,企业后续的资产接收工作推进迟缓。
3、资产被占用情况比较严重。破产改制企业移交的国有资产,有部分被单位职工占用,如原丽水第二建筑公司宿舍被13户职工占用、油泵厂的部分宿舍被138户职工占用、物资局宿舍被10户职工占用、碧湖啤酒厂宿舍被127户职工占用不肯腾退,造成国有资产流失。因属历史遗留问题,情况复杂,处置难度比较大。问题资产对企业的资产管理、融资经营等后续发展影响较大。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常委会的指导监督和大力支持下,我区国有资产管理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我们也清醒地看到,管理中还面临一些深层次问题。
1、国有资产管理的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部分单位存在“重钱轻物”“重购轻管”“先购后批”的现象。有的单位对争取经费、购置资产积极性高,而对资产有何采购标准,如何建立台账,如何有效利用,如何妥善管理等方面重视不够、研究不足。有的单位责任落实不到位,国有资产管理缺乏连续性,没有专人负责,资产管理的内部制度还不够健全,执行还不够到位,少数资产处置存在随意性。有的单位资产被无偿占用,不主动解决,不收租金或象征性收取少量的租金。
2、国有资产管理基础尚不牢固。一些单位没有按照《内部控制规范》的要求设置资产内控管理岗位,资产管理交由财务人员承担。有的单位没有专职财务人员,难以承担相应的资产管理职责,资产核算不够规范,上报数据不够准确全面,对拍卖、处置的国有资产没有及时清理核销、调整账务,对捐赠、调入等新形成的国有资产没有及时入账,无法真实反映资产的实有数量、价值。少数单位款项长期挂账未及时清理。有的单位项目完工后迟迟未办理竣工决算,资产一直挂“在建工程”无法入固定资产账,造成资产反映不真实、不完整,全区行政事业单位现有“在建工程”(含未完工)达6.82亿元,占资产总额的22.32%。乡镇各小水电站均未进行固定资产统计并按照设备使用年限计提折旧,仅收取承包款或分红,租金收益偏低,签订超长年限的租赁合同。
3、国有资产配置使用效率不高。虽然我区出台了行政事业单位通用办公设备家具购置预算标准,从满足工作基本需要的角度严控新购资产,同时明确了资产的最低使用年限,但仍有部分单位在资产购置上存在随意性,盲目追求价格高、配置好、功能全、技术先进的设备,要求超标准购置资产,或者提前更新老旧设备,造成资产浪费。部分单位存在资产闲置严重、重复购置等现象。
4、绩效评价和监督问责机制尚不完善。《莲都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对因管理不善、失职、渎职造成国有资产损失的,应依法依纪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但部分单位管理评价指标体系尚不完善;考核评价和问责机制尚未形成;国有资产盘亏处置机制和赔偿机制尚未建立。
(三)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土地利用方面。土地转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及粗放低效利用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存在,用地潜力还需进一步挖掘,盘活存量土地的能力有待提高,措施有待完善。
2、不动产登记方面。不动产登记量大面广、程序专业,不动产登记中心人员短缺、专业素质难以保证,导致全区农房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进度严重滞后,林权登记未能正常开展。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针对我区国有资产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建立全面规范的莲都区人民政府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为契机,进一步推进国有资产管理公开透明化,加强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建设,使国有资产更好服务莲都社会经济高质量绿色发展。
(一)企业国有资产方面
1、坚持效果导向,全面抓好学习转变。明年将组织专题交流会,通过邀请专家解读、组织集中培训、购阅专题读本、组织体会交流等形式,加强国资系统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及工作业务水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内涵指导工作实践,将其贯彻到推进国企改革发展和加强国企党建工作的全过程,联系国企改革发展的工作实际,找差距、补短板,做到学以致用、用心促学,努力推进国资国企发展。
2、坚持党的建设,全面发挥党组织作用。努力建设国企坚强的领导核心,充分发挥党组织政治核心作用。一是抓好基层党组织阵地建设。以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建立“党建+发展”“党建+项目”“党建+管理”“党建+服务”等党建工作模式,全面提升基层党组织的党建能力和经营管理水平。做好品牌创建工作,争做“一企一品”“一支部一特色”创建活动,进一步丰富阵地建设,夯实基础保障。着手基层人事档案审核工作,2020年3月底前完成国企中层干部审核工作,按照从严管理要求,整治人事档案造假问题。推进国企标准化党支部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督促检查国资系统各级党组织进一步健全各项组织工作制度,采取措施,有力有序开展组织活动,推进企业发展。二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建立健全国企党建专项述职制度,突出党建工作重点任务。全力落实基层党组织书记党建述职评议,大力实施国企党建“强根固魂”工程,通过专项督查随机抽查、随时检查、互学互查等方式,确保国企党建工作标准化落地落实。三是做好“清廉国企”建设体系。实施“当好娘家人、聚力助国企”服务环境优化提升,健全工作制度,不断加强国资办党风廉政建设,为企业做示范、当标杆。四是加强国资办自身建设。落实好党组集体领导下的分工负责制,把加强党对国资工作的全面领导贯彻落实到具体工作中,落实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干部业务能力,提升国资监管水平,加强对重点工作的督查和督导,不断提高服务企业的效能。
3、坚持市场导向,全力推进国企改革。以市场化为方向,明年将进一步深化国企业市场化改革。一是全面推进人事改革,重点推动国企人员身份、企业三定等工作,进一步压缩国企员工总量,优化人员结构,提升工作效率。二是全力加快全民所有制企业改制工作,并做好后续内容的完善。三是全力推进国企薪酬体制改革,建立更科学更合理的考核机制。届时会同区委组织部共同研究完善针对区属国有企业负责人个人的评价考核机制,把对企业经营业绩考核的各项指标任务分项与各位负责人挂钩,各项指标考核结果作为各负责人个人年度评价的有机组成部分,拉开差距、奖惩分明,更好激发国企领导人员干事创业积极性。
4、坚持问题导向,全力处置疑难资产。以国资办自身职能的转变为牵引,优化国资监管方式,以“底数更清、程序更到位、处置更有力”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经营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流失。一是摸清资产底细,通过牵头相关主管部门,开展全区经营性国有资产全面摸底梳理工作,进一步健全与完善资产台账。特别是一些双证不全的资产,要求各企业全面摸清资产的状况,并做好资产登记建档工作。二是加快资产接收工作。推动集团企业完成下属企业的接收工作,实现接收资产的规范管理。三是全力处置被占用的资产。进一步摸清被占用的资产现状,根据不同情况分类处置、成立专班。
5、坚持依法治企,全力建设管理制度。我办将在已出台相关配套文件的基础上,制定其余拟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构建完备的政策法规体系,进一步加强监管制度建设。推动各国企在健全与完善企业内部的管理制度通过上下功夫,尤其是制定更加科学的法人治理、业绩考核、内部审计、资产采购、公务接待、车辆管理等方面制度,提升对国有企业的管理水平。按照监管权限,依法依规将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切实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强化体制机制保障。
6、坚持补齐短板,全面完善监管体系。一是全面梳理国资监管机构职能和规范性文件,强化监督检查,完善产权交易监督体系,深化产权变动分析,提高国有产权监管的规范性和透明度。二是充分发挥监事会在企业经营管理中的监督作用,逐步配齐董事、监事,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强化当期监督和事中监督。三是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完善国有企业重大决策失误和失职、渎职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强化监督问责,依法依规严肃查处违规造成的重大损失问题,做优做强做大国有资本。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方面
1、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推进国有资产管理报告制度。认真贯彻落实莲都区委《关于建立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莲委发〔2019〕29号)、莲都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关于建立莲都区人民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五年规划(2018-2022)》(莲人大办〔2019〕63 号)等文件精神,把资产管理放在与资金管理同等重要的位置,强化责任分工,密切协调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管理好、监督好国有资产。
2、强化管理职责,合力推进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工作。进一步理顺和巩固“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单位占有、使用”的管理体制,完善“财政部门-主管部门-行政事业单位”三个层次的监督管理体系。强化主管部门的具体监管职能,充分落实行政事业单位对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主体责任,构建既有机联系又相互制衡的内部工作机制,提升管理效能。
3、完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提升管理的规范化水平。修订完善《莲都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构建财政资产管理制度、部门资产管理制度、单位内部资产管理制度相互衔接、相互协调的资产管理制度体系。同时,结合日常管理以及审计部门、区委巡察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建立资产监管长效机制。
4、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提升资产管理效益。强化国有资产基础管理,组织开展清产核资,厘清资产权属,健全资产动态管理和使用台账,切实做到账表、账账、账卡、账实相符,不重不漏。“在建工程”项目竣工后及时办理决算,及时转化为固定资产,确保资产的真实完整。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依托“资产云”平台,强化对资产数量、质量和使用的监控。加强行政事业国有资产管理队伍建设,督促单位落实资产管理人员,健全资产内控制度。
5、优化资产配置,推进科学规范管理。加快建立从“入口”到“出口”全过程的资产管理体系。加强资产配置预算管理,严格办公设备家具配置预算标准,按工作需要重点加强对单位的资产配置标准、使用年限、资产处置和产权变动的监督。严格审批手续,规范出租、出借、处置和投资行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完善“公物仓”制度,盘活资产提高资产使用效率。建立完善不定期的专项监督检查制度,对资产规模较大、资产情况较复杂的部门单位组织开展重点评价和监督。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方面
1、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按照主体功能区、国土规划、城乡规划“多规合一”有机融合的要求,加快建立健全全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统筹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空间管控边界,加强对自然资源保护和发展的战略引领和刚性管控。
2、全面加强耕地保护。坚守耕地保护红线,推进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管理,进一步完善并落实耕地保护补偿机制,建立健全耕地保护共同责任机制,保障粮食安全。
3、挖掘用地资源潜力。继续开展旧城镇、旧厂矿、旧村庄等城乡低效用地排查与分析,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转变资源利用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开展“五未土地”大清查大处置行动,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提高资源供给效益。全区批而未供土地面积下降20%以上,土地闲置率控制在1%以内。
4、深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进一步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协助市局推进不动产登记“一证通办、同城通办、全域通办”。全面推进全省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突破林权权籍调查难点,推进林权统一登记。
由于国有资产规模较大、种类繁多、工作经验不足,报告还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我们将认真接受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根据区人大常委会本次审议意见,认真总结,查找问题,加强研究,逐步建立起国有资产报告工作长效机制,管好我区人民共同财富,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