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0103/2020-43572 | 文号 | 莲丽委〔2020〕12号 | ||
成文日期 | 2020-04-1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党政办 | ||||
各村党支部(总支)、乡属各部门: 为进一步强化基层监察监督,推动监察监督体系向基层拓展延伸,根据《强化清廉村居建设有力推动基层治理专项工作意见》(浙纪发〔2020〕4号)精神,经丽新畲族乡党委研究,决定设立畎岸等9个村监察工作联络站: 畎岸村监察工作联络站,陈明进同志任站长,宋国平、陈旭其同志任监察联络员; 上塘畈村监察工作联络站,蓝伟明同志任站长,钟金平、雷金土同志任监察联络员; 黄弄村监察工作联络站,陈良宝同志任站长,汤春林、徐罗伟同志任监察联络员; 咸宜村监察工作联络站,苏新善同志任站长,刘兴、陈海港同志任监察联络员; 黄岭上村监察工作联络站,黄丽红同志任站长,江王法、常有平同志任监察联络员; 山村村监察工作联络站,郑根友同志任站长,叶金亮、张金水同志任监察联络员; 马村村监察工作联络站,陈贤平同志任站长,何永法、何锡其同志任监察联络员; 白岸口村监察工作联络站,廖益贤同志任站长,蓝伟兴、廖世超同志任监察联络员; 吾赤口村监察工作联络站,汤水亮同志任站长,陈金伟、曾金明同志任监察联络员。 中共莲都区丽新畲族乡委员会 2020年4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