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0445/2021-42449 | 文号 | 莲教办发〔2021〕23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7-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莲都区教育局 | ||||
各直属事业单位、中小学、幼儿园: 为进一步夯实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的专业知识,提升教师专业文化素养,促使广大教师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造就一支专业过硬的高素质教师队伍,整体提高莲都教师队伍专业水平。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减少重复性工作,减轻教师负担。将全区教师学科知识测试、名优教师评比笔试、教师职称评审笔试实行“三考合一”。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确保“三考合一”工作的顺利进行,区教育局成立领导小组,由李小富同志担任组长,王刘毅同志为常务副组长,吕春耀、邵皓、陈丽飞同志为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 办公室设在人事科,张建武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统筹安排。进修校负责考试报名、考试实施工作,教研室负责考试范围的确定。 二、考试对象 全区公办中小学(含莲外、花园中学、东港学校)、公办幼儿园在职在岗教师及管理人员,其他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根据需要自愿报名。 男教师满55周岁、女教师满50周岁(具有副高职称的女教师须满55周岁),周岁日期计算至当年8月31日,可以申请免考。 三、考试形式 采用闭卷形式。 四、考试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初定8月中下旬,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五、考试范围 1.通用知识(30分) 学前教育《发展适宜性游戏:引导幼儿向更高水平发展》(盖伊·格朗兰德/著)。 小学学科《从教走向学:在课堂上落实核心素养》(王春易/著)。 初中学科《深度学习:走向核心素养》(刘月霞/郭华 主编),教育教学管理《面向未来的教育创新》(王殿军/著)。 基础教育政策法规:中共中央 国务院印发《新时代爱国主义教育实施纲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浙江省教育厅等十四部门关于印发《浙江省中小学生减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浙教基〔2019〕86号)、浙江省教育督导办公室印发《关于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 2.专业知识(70分) 课程标准、教材教法、学科知识。 六、结果运用 1.等次划分:原则上评定A等人数为该学科参考总人数的20%,B等人数为30%,C等人数为30%,D等人数为15%,E等人数为5%。 2.学科知识测试成绩与评优评先挂钩。学科知识测试成绩为E等的教师,当年评优评先实行“一票否决”。成绩有效期1年。 3.作为名优教师评比的笔试成绩和推荐依据。成绩有效期1年。 4.作为教师职称评审的笔试成绩。成绩有效期3年。 5.学科知识测试成绩前5%的教师授予个人优秀奖并颁发荣誉证书。 6.学科知识测试成绩与各校(园)督导评估挂钩。 七、其他要求 1.各校(园)要高度重视,校(园)长负总责,严肃考风考纪,加强教师思想行为教育,确保教师专业能力考核的真实性。若有违规舞弊行为,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纳入对各校(园)督导评估内容。 2.各校(园)要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广大教师对专业成长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以积极认真的态度参加考试。 3.各校(园)要加强教师考前辅导培训,引导教师自主学习,认真组织教师迎考,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需请假的,由教师本人提出申请、所在学校(幼儿园)签署意见,区教师进修学校批准,并报教育局人事科备案。教师无故不报考或者缺考的,也要纳入各校(园)督导评估内容。
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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