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位于莲都区峰源乡新砀村。业主单位为峰源乡新砀村村民委员会。现业主委托设计单位编制完成该项目建筑设计方案,方案经我局审查,现对该方案公示如下:
一、本项目拟建地点位于丽水市莲都区峰源乡新砀村原村委办公楼及周边居民搬迁后地块。项目地形呈三角形形。便民服务中心及党群服务中心建筑为二层建筑,一层主要功能为便民服务中心,二层主要功能为党群服务中心,一层、二层层高为3.6米,建筑高度为8.8米。
二、主要经济指标
用地面积383.26平方米,总占地面积183.6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05.90平方米,建筑密度47.90%,容积率1.06,绿地率19.83%,机动车车位1个。
三、对该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各有关产权人有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权利。
四、该项目建筑设计方案图纸为公示之日起10天,至6月7日止,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反馈意见。联系地址: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314室(北苑路192号),联系电话2668245、2668246。
丽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