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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关于授予金璟等同志治安积极分子三等治安荣誉奖章的决定
索引号: 002650189/2021-37976      发布机构: 区公安分局      发布时间: 2021-03-24 20:38:18
索引号 002650189/2021-37976 文号 莲公通字〔2021〕10号
组配分类
成文日期 2021-03-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公安分局

各处、中心、大队、派出所:

为表彰先进,不断激发广大辅警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丽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表彰奖励实施意见(试行)》(丽公办〔2019〕8号)文件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授予金璟等33名同志治安积极分子三等治安荣誉奖章,并颁发证书与奖金:

金  璟、赵  莘、章红武、徐  戈、徐红军、张  婷

汤  杭、李小龙、雷丽军、丁  慧、李  斌、潘海方

顾航铭、杨旭伟、吴巧燕、徐  建、尚伟东、范建方

江建萍、吴  燕、贾维侠、陈  蓉、厉俊锋、林  杰

陈雪芳、陈  政、陈科霖、邱发强、钱碧华、华  君

梅  峰、江飞鹏、周  慧

希望受表彰的个人不骄不躁、再接再厉,继续发扬争先创优、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为开创莲都公安工作新局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

2021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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