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0189/2021-37976 | 文号 | 莲公通字〔2021〕10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3-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区公安分局 | ||||
各处、中心、大队、派出所: 为表彰先进,不断激发广大辅警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丽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表彰奖励实施意见(试行)》(丽公办〔2019〕8号)文件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授予金璟等33名同志治安积极分子三等治安荣誉奖章,并颁发证书与奖金: 金 璟、赵 莘、章红武、徐 戈、徐红军、张 婷 汤 杭、李小龙、雷丽军、丁 慧、李 斌、潘海方 顾航铭、杨旭伟、吴巧燕、徐 建、尚伟东、范建方 江建萍、吴 燕、贾维侠、陈 蓉、厉俊锋、林 杰 陈雪芳、陈 政、陈科霖、邱发强、钱碧华、华 君 梅 峰、江飞鹏、周 慧 希望受表彰的个人不骄不躁、再接再厉,继续发扬争先创优、连续作战的优良作风,为开创莲都公安工作新局面做出更大的贡献。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 2021年3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