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561288/2021-47750 | 文号 | 莲生态价值办〔2021〕2号 | ||
成文日期 | 2021-11-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区发改局 |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区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加快落实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各项任务,现将《莲都区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丽水市莲都区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 国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 代章) 2021年11月8日 莲都区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 2021年度工作要点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创新实践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根据《中共丽水市委关于全面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示范区建设的决定》,区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明确了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目标、重点任务。为全面贯彻市委四届十次全会、区委十四届十一次全会精神,加快落实示范区创建各项任务,特制定深化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建设2021年度工作要点。 一、健全生态产品调查监测体系 1. 健全自然资源产权制度 (1)全面推进水流、森林、湿地等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主体及权力界定、融资创新,推进国土空间规划支撑“两山”转化实践试点工作。依据功能分区方案,科学辨识生态产品空间分布特征,研究制定产业准入正负面清单。[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区财政局、区经商局、区金融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排序第一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深入推进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和“河权到户”改革,梳理总结经验做法并在全区推广。[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区财政局、区金融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2. 加强生态产品信息调查 配合完成建设“天眼守望”卫星遥感、“花园云”数字化生态环境监测应用体系,发布场景应用50个以上,健全生态产品动态监测制度,及时跟踪掌握生态产品数量分布、质量等级、功能特点、权益归属、保护和开发利用情况等信息,建立开放共享的生态产品信息云平台。[责任单位:区大数据发展中心、区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水利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交通运输局,各乡镇(街道)] 二、建立生态产品价值核算规范 1. 科学核算生态产品价值 (1)建立GEP核算统计报表制度,将生态产品总值核算基础数据纳入国民经济核算体系,构建市县乡三级行政区域单元生态产品总值核算数据标准化收集体系,构建常态化GEP核算制度。[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统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国资办,各乡镇(街道)] (2)按照浙江省《生态系统生产总值(GEP)核算技术规范 陆域生态系统》标准,完成2019年度GEP核算成果修正,以及2020年度区、乡(镇)、试点村三级生态产品价值核算。探索开展项目层级生态产品价值核算工作。[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文广旅体局,各乡镇(街道)] 2. 健全绿色发展财政奖补机制 强化资金保障,探索推进生态产品政府购买。统筹各级可利用的资金,建立与GEP挂钩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奖补机制。[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各乡镇(街道)] 3. 建立健全GEP“六进”应用体系 深化GEP进规划、进决策、进项目、进交易、进监测、进考核的应用体系建设。 (1)进规划。研究制定GEP进区域规划、专项规划的管理办法。[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 (2)进决策。将GEP变化指标纳入“三重一大”决策综合评价体系作为决策的重要指引和硬约束。[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 (3)进项目。研究建立项目层级GEP评价方法,分析建设项目对区域GEP的影响,为建立健全“生态占补平衡”机制提供支撑。[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 (4)进交易。根据丽水市(森林)生态产品市场交易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则,深入推进生态产品市场化交易。[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两山银行”(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5)进监测。配合市级部门加快“花园云”“天眼守望”卫星遥感服务平台建设,构建“空、天、地”一体化的生态产品空间信息数据资源库,实现“绿水青山”的实时监测和价值的动态展示。[责任单位:区大数据发展中心、区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 (6)进考核。构建常态化GEP考核制度,研究制定《莲都区GEP综合考评办法》,并纳入区委、区政府综合考核体系。[责任单位:区委改革办、区考核办、区发改局] 三、开拓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路径 1.深入推进生态产品供需精准对接 (1)积极参与“丽水山耕”“丽水山居”等生态产品推介博览会,组织开展生态产品线“互联网+生态”线上云交易、云招商,推进生态产品供给方与需求方、资源方与投资方高效对接。 [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两山银行”(筹)、区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 2.全面拓展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模式 (1)在严格保护生态环境前提下,鼓励采取多样化模式和路径,科学合理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加快谋划“3+2+1”农业农村主导产业,依托不同地区的自然禀赋,总结提炼或培育采取人放天养、自繁自养等原生态种养模式,提高生态产品价值。[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各乡镇(街道)] (2)加快推进国家水稻分子育种中心丽水示范基地建设,打造浙西南现代育种基地。[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碧湖镇] (3)配合市级部门完成华东种质资源库建设,完成市域生物多样性本底调查,全面开展野生种质资源保护、优良种源筛选选育及种苗繁育等工作,收集保存植物类种质资源2000种以上。完成市级部门下达的花卉苗木培育目标任务。 [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4)推进土壤数字化应用平台建设,深化“对标欧盟·肥药双控”行动,动态更新禁限用农药及替关于丽水森林碳汇发展及交易的相关材料代农药目录,加快花园云·对标欧盟农药化肥全域在线监管场景应用平台推广应用,实施精准化管控、标准化生产等措施,实现从生产到食用的全流程精密智控。[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各乡镇(街道)] (5)谋划推进丽水市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创新平台建设,积极创建国家农高区和省级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瓯江风情国家级旅游度假区,聚力打造生态产品功能布局合理、生态产业明晰的创新平台。[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瓯江风情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区财政局,各有关乡镇(街道)] (6)依托洁净水源、洁净空气、适宜气候等自然本底条件,在现有产业发展基础上,培育发展装备制造、时尚轻工、生命健康等主导产业,积极发展新材料、数字经济等未来产业,推动生态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力争区本级规上工业增加值增长20%以上。加强企业人才队伍建设,统筹实施新时代工匠培育工程。[责任单位:区经商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区人力社保局] (7)全面推进省级资源循化利用(静脉产业)示范城市、园区循环化改造等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建设,落实实施方案和行动计划各项工作任务,确保市本级省级资源循化利用(静脉产业)示范城市顺利通过验收。[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环卫中心、丽水工业园区管委会、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区建设局、区财政局、区经商局] (8)全面深化数字化改革,扎实推进数字经济系统建设,以数字化改革引领生态工业全方位转型、系统性重塑。对标省市门户界面标准,推进我区数字经济综合应用门户迭代更新。加快推进产业大脑和未来工厂建设,谋划建设阀门等行业产业大脑,部署场景应用。新增智能化技术改造示范项目1个。实施“互联网+”行动计划,打造一批莲都特色企业级和行业级工业互联网平台。力争创建省级工业互联网平台1个,全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增长15%以上。[责任单位:区经商局、区发改局、区科技局、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区财政局] (9)大力发展水产业,强化与中国水科学院、清华长三角研究院等科研院所合作,开展丽水“高端水”研究,培育开发高科技含量、高附加值的水产业和水产品,做大做强本地水产业企业。[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经商局、区科技局] (10)致力于打造华东绿色能源基地,加快推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积极争取新的抽水蓄能电站站址纳入国家新一轮抽水蓄能规划。[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区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水利局、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区电业局] (11)大力发展康养度假、艺术文创、乡愁体验、户外运动等特色文旅产业,力争建成瓯江风情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推广“下南山古村复兴”模式,新创建“丽水山居”精品民宿示范项目9个。 [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区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12)拓宽高山气候价值化实现路径,加快康养600小镇规划落地。[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文广旅体局、区卫生健康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峰源乡、黄村乡] (13)依托瓯江绿道网、古道等,积极组织“莲都100”等品牌赛事。[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瓯江风情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各乡镇(街道)] (14)实施古村复兴示范工程。深入实施“古村复兴示范工程”,推进历史文化村落保护利用,特色精品村3个。实施“畲寨复兴”计划,盘活传统村落资源,激活乡村旅游开发价值。[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旅体局、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区金融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3.促进生态产品价值持续增值 (1)全力打造“莲城雾峰”区域公共品牌,提升“处州白莲”“丽水枇杷”“莲都仙桃”等品牌效应,打响品质农业品牌。每年开发建设4个“丽水山耕”拳头产品、1个核心基地,加强产品宣传推广活动,拓展市场销售渠道。[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两山银行”(筹)、区市场监管局、区经商局,各乡镇(街道)] (2)持续提高“丽水山居”公共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全力培育一批档次高、接待能力强的高品质民宿,实现绿色经济和品牌经济融合发展,加快建设“丽水山居”数字化平台应用场景。加快推动“莲都山超”品牌做实做强,打造全国中小超市产业发展地标区。[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经商局、区文广旅体局、区人力社保局,各乡镇(街道)] (3)完善“一机游”支撑“丽水山景”数字化应用场景,推进“丽水山居”“丽水山耕”深度融合,丰富丽水农文旅产业体系和产品体系。聚力构建全域旅游发展大格局,进一步整合资源,围绕“吃住行游购娱”全链条和原真性、特色化,谋划推出1条精品旅游线路。[责任单位:区文广旅体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4.培育壮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市场主体 (1)培育壮大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市场主体,深化“生态强村公司”运营机制研究,建立健全“生态强村公司”组织架构、经营模式、财务制度和收益分配机制。[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2)深化“两山银行”运营机制,强化对分散、零碎的生态资源进行集中交易,健全价值评估和交易机制。[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两山银行”(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5.积极推动生态资源权益交易 (1)启动碳中和战略研究,配合完成全市域碳汇潜力调查,开展碳交易实践,按照全国统一部署,探索碳汇参与碳配额市场交易的实施机制。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区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区经商局,各乡镇(街道)] (2)加强碳达峰基础研究和系统谋划,摸清丽水碳排放“家底”,编制实施《丽水市莲都区关于加快实现电力能源领域“双碳”目标行动纲领》,科学预判碳达峰形势,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水平、产业结构、节能潜力、重大项目等因素,分解落实达峰目标任务。[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区经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建设局、区科技局、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 (3)研究完善碳汇量化核证和市场交易机制,开展碳汇潜力调查,健全和落实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机制、用能权交易机制,探索建立生态产品与用水权、用能权、排污权、碳排放权等环境权益的兑换机制。[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区水利局、区发改局、区“两山银行”(筹)] 6.大力推进绿色金融创新 (1)全面集成和推广“生态贷”“两山贷”“GEP贷”等系列金融产品,推动试点乡镇“两山”转化村级金融服务平台全覆盖,助推全市争创全国普惠金融服务乡村振兴改革试验区。[责任单位:区金融发展中心、区发改局,各乡镇(街道)] (2)创新“绿谷分”在保险领域应用,探索“信易保”等特色应用场景,推动生态信用信息数据接入省金融综合服务平台,建设生态金融特色专区。[责任单位:区金融发展中心、区发改局、莲都农商银行] (3)推动保险、投资理财等现代金融服务向农村下沉。完善农村保险服务体系,扩大政策性农业保险覆盖面。[责任单位:区金融发展中心、区农业农村局、区发改局、莲都农商银行] 四、健全生态产品保护补偿制度 (1)探索设立政府主导,水电生产、生物医药(不含化学合成工艺)等生态产品利用型企业参与的生态保护基金,研究基金设立方案。鼓励社会组织建立生态公益基金,合力推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经商局、区金融发展中心] (2)探索创新各类保护主体的生态补偿方式,通过拓展生态管护员、巡护员等生态公益岗位类型提高生态补偿效益。[责任单位: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各乡镇(街道)] (3)探索“亩均+”的生态公益林补偿机制,促进生态补偿与生态产品贡献度相适应。[责任单位: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经商局,各乡镇(街道)] (4)开展水资源费收费标准提升和分成比例改革研究,探索按取水口以上流域面积、水质、水量等要素确定水资源费分成比例的模式。[责任单位:区水利局、区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区财政局] 五、完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进机制 1. 深化生态信用制度体系建设 (1)丰富生态信用激励场景。以智能化场景应用为着力点,深化生态信用“10+N”应用场景建设,实现“生态绿码”持续迭代升级。[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文广旅体局、区交通运输局、区金融发展中心、区金融发展中心、区民政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人力社保局、区医保局] (2)拓宽生态信用应用范围。提高“绿谷分”市民注册率,增加生态信用行为正面数据来源渠道,提升市民参与度与粘合性。深入开展生态信用村建设,推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试点乡镇80%以上行政村创建生态信用村,为基层治理提供生态信用模式。[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区金融发展中心、区大数据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2. 构建综合交通支撑体系 (1)构建区域主干交通网。配合做好丽水机场、衢丽铁路建设,深化杭丽铁路前期。[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交通运输局,各有关乡镇(街道)] (2)夯实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北埠至堰后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竣工通车,力争丽龙高速公路南山互通至丽新建设工程二期(郎奇至丽新段)、桃碧线(碧湖至下圳段)提升改造工程、双港口至双源农村道路提升工程开工建设,持续推进洪渡互通至黄村农村道路改造提升工程(仙渡至黄村段)、丽武公路至东西岩公路工程建设,加快峰源郑地至张庄公路等项目前期。新建和改造提升“四好农村路”21.696公里。[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3. 持续推进生态保护修复 (1)探索生态空间规划编制。严格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推进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 (2)推动碧湖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国家试点项目。[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区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碧湖镇] (3)加强松材线虫病防治,加快清理染疫松树和重点区域、古松树打孔注药预防性保护,结合防治工作,建设美丽林相11.2万亩、新增国土绿化0.48万亩,加快林相改造升级,提高阔叶林、彩化林比例。[责任单位:区生态林业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4. 聚焦“大搬快聚富民安居”工程 统筹抓好“大搬快聚”和“两进两回”,着力构建新时代社会救助体系和解决相对贫困长效机制,推动扶贫开发与乡村振兴的有机衔接,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现有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推进红色乡村振兴、民族乡村振兴。以摆脱贫困、远离危险、恢复生态为导向,鼓励搬迁群众3800人。[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各乡镇(街道)] 5. 强化智力支撑 (1)深入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理论、制度政策研究,加强典型经验和有效模式的提炼总结,配合完成编制“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转化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人力社保局、区财政局、区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市生态环境局莲都分局、区水利局、区大数据发展中心,各乡镇(街道)] (2)实施新时代山海协作行动,签订山海协作项目7个,实现到位资金21亿元。在大湾区新区、省级高能级平台等产业发展平台新签订“产业飞地”1个以上。推动已建的“消薄”、“科创”等飞地规范建设。大力实施“双招双引”战略,开展“百博千硕”系列招才引智活动,组织参加第二届“千企万岗”全国大学生双选会(丽水),加快集聚青年人才,全年引进高校毕业生4500名,硕士研究生175,博士研究生10名。 [责任单位:区经合中心、区委组织部、区人力社保局、区发改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莲都分局、区科技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旅体局、区教育局、区经商局、区驻沪办,各乡镇(街道)] 6. 推进开放合作交流 积极参加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国际大会、“两山论坛”等研讨会,交流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创新经验。[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丽水学院,各乡镇(街道)] 7. 推进生态文化建设 开展“红绿融合脱贫致富奔小康”主题系列宣传活动,推动生态文化进学校、进企业、进乡村,集中宣传我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经验成果。[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发改局、区文广旅体局、区教育局,各乡镇(街道)] 六、推进特色创新工作 各乡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围绕试点目标任务,结合自身生态产品特点,完成1项以上特色创新工作,并取得明显成效。[责任单位:区直有关部门、各乡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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