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乡防灾减灾避灾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把灾害损失降到最低限度,按照“救灾先救人”的原则,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充分调动各方面的力量,迅速建立起快速有效的防范机制,从思想上、组织上、措施上做好充分设备,及时通报灾情信息,做到早发现,早防范,把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经济社会稳定作为灾害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做到居安思危,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行政区域实行属地管理,各村委会要按照分工职责,互相配合,有效整合资源,实现信息共享,形成应对合力。
3、强化基础,提高能力。把应对突发事件与日常各项管理工作相结合,加强基础工作,增强预防分析,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解决,将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切实提高防灾避灾能力。
4、依靠科技,有效应对。依靠科技进步,全面提高灾害应急工作现代化水平,做到早分析,早预警,及时响应,科学处置,有效应对。
三、适用范围
凡在我乡辖区发生的气象灾害(水灾、冰雹、暴雨、雷电、大雪)、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重大自然灾害和因安全事故产生的火灾及其他突发公共事件。
四、应急机构及职责
抗洪抢险、防御地质灾害工作实行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亲自抓。乡上成立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应急办)和6个组,指挥部机构设置及各组工作职责如下:
(一)指挥部
总 指 挥:胡志成
副总指挥:赵 基
成 员:吴 昊 桑超迅 祁鹏飞 许力鹏 聂 涵 李辉辉 郑昆捷
工作职责:指挥、组织全乡防灾、减灾、避灾工作。贯彻执行上级三防工作的方针、政策、指令和措施,组织日夜值班,随时掌握和分析气象、雨情、水情、险情、灾情的发生和变化情况,联络、协调、监督、检查各组开展抢险救灾工作,及时向总指挥或副总指挥及上级三防部门上报险情、灾情。
(二)各组组成人员及工作职责。
1、重点地段防御洪灾、地质灾害组
组 长:许力鹏
成 员:许穗穗 林 韬 尤星星
工作职责:负责填写工作责任书和到户避险明白卡,发至各重点户,对辖区内的危房、傍山建房、易受浸房进行24小时巡逻值班。一旦发现险情,及时向乡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组织群众撤离。
3、抗洪抢险组
组 长:李辉辉
成 员:叶毓城 江相男 黄鹏
工作职责:发现险情时,及时向乡指挥部办公室报告,并快速将险情通知群众,组织干部群众进行抢险救灾,帮助群众及时转移到安全地带,抢救受灾群众及物资,尽量把损失降到最低。
4、救灾安置组
组 长:章萧艺
成 员:钟徐艺 江建英 赵雯丽
工作职责:负责灾民的食住、疫情控制和救灾物资的发放工作。
5、治安保障组
组 长:桑超迅
成 员:黄 鹏 张 耀 叶根红
工作职责:负责抗洪抢险的治安保卫、交通保障,确保抢险通道的畅通无阻。
6、卫生救护组
组 长:章萧艺
成 员:金志远 赵雯丽
工作职责:负责在全乡设立若干个抗洪抢险医疗救护点,加强前方医疗救护与后方医院急救中心的联系,供应所需医疗药物器械,确保灾民有病能及时得到医治,组织卫生防疫,对水源水质的检验和饮用水消毒,对受灾区及时消毒和组织群众搞好环境卫生。
五、防洪、防地质灾害实施方案
(一)防洪、防地质灾害抢险方案
防洪、防地质灾害工作贯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
1、汛期指挥部办公室必须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指挥部办公室电话畅通。
2、指挥部成员及各组应按分工职责,密切注意和主动了解各种情况,及时做好抗洪、抗地质灾害抢险的准备,一旦发生险情,应及时向乡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当预计暴雨易引发山体滑坡情况下,全体人员进入防洪、防地质灾害抢险紧急状态,指挥部及各组按职责分工,组织防洪、防地质灾害抢险工作,坚持以人为本,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一切工作要服从救灾抢险。
(1)以救灾抢险为中心,全民动员投入救灾抢险工作。
(2)派出所、乡公路所等部门立即行动,做好抗洪抢险、交通、治安保障工作,确保抢险队伍按时到达。
(3)指挥部办公室要准备车辆,集中待命,派出所要维持好交通安全秩序。
(4)救灾安置组必须遵循“保障供给,手续清楚”等。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预案为主,积极消灭”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有效预防、控制和扑救森林火灾,及时处置火灾事故,保护森林资源安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森林火灾的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环境保护法》,结合本乡森林火灾预防和扑救的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处置森林火灾原则
1、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乡人民政府的领导下,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本预案,同时指导全乡及各村制定本辖区内森林火灾扑救预案,按照分级管理分级响应的要求,落实处置责任制。
2、 以人为本,安全防范。在处置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安全时,要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和公共设施的安全。
3、警钟长鸣、常备不懈。要落实预防森林火灾的各项措施,做好紧急应对突发森林火灾特别是重、特大森林火灾的思想准备、机制准备和工作准备,建立应对森林火灾的长效机制,做到常备不懈,快速反应,处置得当。
二、预案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乡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森林火灾的应急处置。
三、组织指挥机构与职责
(一)本预案启动后,乡森林防火指挥所承担本乡应急处置森林火灾的各项组织指挥工作。
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办公室设在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联系电话:2929114)负责电话值班、森林火情动态变化监测、信息统计汇报、森林火灾扑救协调等工作,乡森林防火指挥所成员单位等相关支持保障部门应快速响应,按职责任务,积极配合做好各阶段的扑火救灾工作。
(二)乡森林防火指挥所职责
在乡政府统一领导下,乡森林防火指挥所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调动扑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应对措施,尽快扑灭火灾。具体职责是:
1、组织扑火力量,保证通信联系,做好火场监测及部门间的协调等各项具体应处置措施落实工作。
2、负责协调扑火队伍调动,确保扑火机具、装备及求援物快速运输,协助提供后勤保障。
3、指挥开展扑火救灾工作,负责及时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反馈火场信息,解决在扑火工作中存在的实际困难。
(三)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各成员单位职责
乡森林防火指挥所由乡委副书记、乡长陈菁和担任指挥长,党委委员、副乡长刘彤彤为副指挥长,乡班子成员、林业站站长为成员。
(四)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实行片区责任制,各村成立20人的应急分队,由村双委班子、网格员、护林员组成。驻村班子、干部经常性地到所联系村进行宣传、检查、督促。
(五)村委员会负责本辖区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和完善扑救森林火灾、做好扑火准备,发生森林火灾时,及时组织扑救和上报。
三、森林火灾预防、监测、预报、报告
(一)森林火灾预防
1、乡防火指挥所组织开展经常性的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宣传要做到重点突出、全面覆盖、不留死角,着重宣传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典型案例、扑火安全常识、扑火科学知识;各乡属部门、站所、行政村村要每年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识。
2、要严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规范生产、生活用火行为,严禁在林区野外用火,严禁秸秆焚烧;乡林业站、护林员要坚持巡山护林制度,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人口的检查监督,做到见火就查、违法就罚,特别是对春耕生产季节烧灰积肥、清明节、冬至、春节前后上坟烧纸等野外用火严加制止,切实消除各项火灾隐患。
3、在重点林区有计划地开设巡护道路和防火隔离带,加强全乡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高乡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的综合能力。
(二)信息报告和处理
1、发生森林火情后,管辖单位要立即向防火办上报火情动态及组织扑救情况,乡防火办接到可能发生或即将发生森林火灾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断,及时向乡森林防火指挥所指挥长报告,并积极组织扑救。严禁组织动员残疾人、老年人、孕妇、中小学生和儿童参加扑救森林火灾。
2、出现重要火情时,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应在发现火情1小时内详细准确地将森林火灾发生时间、地点,扑火力量及设备,现场指挥负责人及联系方法,火情动态,发生地森林资源、道路交通、河流水系、地形地貌状况,火灾现场气象情况报告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3、当发生乡外火烧入或乡内火烧出的情况时,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及时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并通知相关乡森林指挥所共同研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进行扑救。
四、森林火灾扑救
(一)火灾扑救分工
火灾扑救有前线指挥所、扑救组、后勤保障组、医疗组及保卫组,其具体分工如下:
1、前线指挥组
组 长:赵 基
副组长:许力鹏
成 员 :徐建恩 林业站干部、乡扑火队
职责:制定扑救实施方案;指挥扑救火灾工作;统一组织、调动和调整扑火力量。全权负责火灾扑救工作,紧急制定现场扑火作战方案,并组织实施;准确掌握火情变化和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和调动扑火队伍,并负责向上级报告进展情况及问题;及时报告扑救火灾人力、物资需求计划;根据上级部署和前指决定,调整作战方案,做好火场清理、火场看守的兵力部署工作。
2、后勤保障组:
组 长:桑超迅
成 员:钟徐艺 王拯
根据前线指挥所提出的人力、物资需求计划,及时从后方组织扑火人力、物资(包括扑火人员、扑火工具、汽油、机油等)及食品,保障前方扑火需要;统一组织管理扑救火灾车辆;负责做好对讲通讯系统的组建;负责组织财产转移或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
3、医疗救护组:
组 长:章萧艺
成 员:金志远、卫生院医生
组织管理好现场医疗救护车辆和医疗卫生人员;及时组织抢救伤病员;搞好食品检疫和防疫工作;接收、管理救灾药品。
5、保卫组:
组 长:桑超迅
成 员:黄 鹏 张 耀
负责起火原因调查和火案嫌疑人员的调查、拘留、审理工作;负责维护扑火现场治安秩序,保障各项扑火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二)火场清理
森林火灾扑灭后,前线指挥所要及时组织对火场进行全面、彻底清理。确定无余火后,报经森林防火指挥部批准方可撤离火场,同时要安排专人留守火场4小时以上,经检查确认无火后,方可撤出看守人员
(三)扑火原则
1、在扑火过程中,首先要保护人民生命财产、扑火人员、居民点和重要设施的安全。
2、在扑火战略上,尊重自然规律,采取“阻、打、清”相结合,做到快速出击、科学扑火,集中优势兵力打歼灭战。
3、在扑火战术上,要采取整体围控,各个歼灭;重兵扑救,彻底清除;阻隔为主,正面扑救为辅等多种方式和手段进行扑救,减少森林资源损失。
4、在扑火力量使用上,坚持以专业扑火队力量为主,其它有组织的非专业力量为辅的原则。
5、在落实责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划区包片的办法,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的责任制。
(四)扑火安全
在扑火过程中始终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现场指挥员必须认真分析地理环境和火场态势,在扑火队伍进、驻地选择和扑火作战时,要时刻注意观察天气和火势的变化,确保扑火人员的安全。
(五)群众安全防护
坚持以人为本的思想,村委会应在林区居民区周围开设防火隔离带,预先制定紧急疏散方案,落实责任人,明确安全撤离路线。当居民区受到森林火灾威胁时,有及时果断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组织、有秩序地及时疏散居民,确保群众生命安全。
五、森林火案查处
轻微违章野外用火原则上由乡处理,一般及一般以上森林火灾案件报区森林公安局立案查处。
六、后期处置
(一)火灾调查及评估总结:火灾扑救工作结束后,要及时组织人员对火灾现场进行调查,准确掌握火灾面积、森林资源损失、组织扑救森林火灾、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关情况。乡森林防火指挥所将情况汇总统计后,及时进行全面总结,分析火灾发生原因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上报区森林防火指挥部。
(二)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扑火工作中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参照《森林防火条例》等相关规定执行奖励与表彰;对在扑火工作中牺牲人员需要追认烈士的,依据国家相关规定报诸城区有关部门办理;对火灾肇事者,报公安部门依法查处;对火灾事故负有行政领导责任的追究,按相关规定执行。
(三)灾后安置及灾后重建:火灾发生后,乡人民政府和村委会根据有关规定妥善处理灾民安置和灾后重建工作,保证灾民不受冻、不挨饿、情绪稳定,并重点保证基础设施和再建工程。
五、附则
(一)本预案是峰源乡处置森林火灾的应急措施,预案实施后按施行情况予以及时修改和补充。
(二)本预案从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