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23511294/2021-12414 | 文号 | 莲市监〔2020〕19号 | |||||||||||||||||||||||||||||||||||||||||||||||||||||||||||||||||||||||||||||||||||||||||||||||||||||||||||||||||||||||||||||||||||||||||||||||||||||||||||||||||||||||||||||||||||||||||||||||||
成文日期 | 2021-01-0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区市场监管局 | |||||||||||||||||||||||||||||||||||||||||||||||||||||||||||||||||||||||||||||||||||||||||||||||||||||||||||||||||||||||||||||||||||||||||||||||||||||||||||||||||||||||||||||||||||||||||||||||||||
各科(室)、所、队,下属事业单位: 现将《莲都区餐饮业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2日
莲都区餐饮业整治提升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经常化创建文明城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的要求,提升本辖区餐饮单位整体面貌,保障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餐饮业持续健康发展,现制订餐饮业整治提升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巩固全国文明城市成果为契机,根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浙江省食品经营许可实施细则》等要求,结合我区实际,通过以点带线、以线扩面,扶优与治劣相结合的方式,全面推动我区餐饮行业整治提升工作,打造餐饮消费放心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行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目标 按照“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制度完善、安全保障”的目标,提升改造帮扶一批具备基本条件的餐饮单位,使之成为示范单位,并从中“优中选优”评选“星级示范餐饮店” 。同时在基层所开展“星级示范餐饮”的评选、比擂活动,以此增强各市场监管所之间的业务交流,提高监管人员指导服务能力,促进全区餐饮行业整体提升。 三、工作安排 (一) 餐饮单位提升改造工作 1.对象及资金分配 改造对象:莲都区经营场所面积≤500平方米的中小型餐馆、快餐店、小吃店及饮品店等。 奖补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实际改造使用资金的30%,奖补金额不超过5000元,总计不超过30万元人民币。(全年整治改造提升餐饮单位不少于100家) 2.任务分工。由各市场监管所负责改造工程具体实施和项目验收初审,餐饮科负责业务指导和项目验收复核,验收合格后按比例拨付补贴资金。《餐饮业整治提升改造技术标准》见附表3。 (二)“星级示范餐饮”擂台赛 1.参加对象及奖励金额。对象:已经完成整治提升改造的餐饮单位。奖励金额:获得“星级示范餐饮”称号的餐饮单位在给予提升改造奖补金额之外,另给予1000元奖励。 2.任务分工。由各辖区市场监管在完成整治提升改造的餐饮单位中推选出一定比例的餐饮单位参加擂台赛;餐饮科牵头,随机抽取基层所执法人员,并邀请3-4名政协委员、人大代表或食品安全社会监督员组成评定小组,按照《“星级示范餐饮”擂台赛评分表》(附表4)进行打分,根据打分分数选取比分靠前的30家餐饮单位,授予“星级示范餐饮”称号。 3.擂主评定。每月开展一期“星级示范餐饮”擂台赛,评出6家“星级示范餐饮”,评定分值最高的示范单位所在的市场监管所获得当月“擂主”称号。月度“擂主”获得次数最多的市场监管所(次数相同以评分累计最高者)评选为年度餐饮提升改造“擂主”,年度考核给予适当加分。 (各辖区所任务及资金分配情况见下表)
四、工作步骤 (一)强化宣传阶段(2020年6月1日—6月10日) 加强宣传:向餐饮单位发送整治提升宣传资料;选取改造样板店,拍照后宣传。 (二)改造实施阶段(2020年6月11日—9月30日) 1.对需要整治提升的餐饮单位下发监督意见书,提出改造期限和要求,并提供样板房图。 2.餐饮单位提出改造申请,网格管理人员现场指导。 3.餐饮单位实施、完成改造。 4.以所为单位,每月开展一期“星级示范餐饮”擂台赛。 (三)验收整改阶段(2020年10月1日—11月10日) 1.对已实施厨房整治提升的单位组织验收,验收通过的,拍摄改造后对比照片,给予以奖代补式的奖励。 2.奖励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实际改造使用资金的30%,总额不超过5000元。 3.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按要求整改达。 4.参加“星级示范餐饮”擂台赛获胜的单位,额外再给予每家1000元的奖励。(每月开展一期擂台赛,评选出6家“星级示范餐饮”,全年共计评选出30家示范单位) (四)巩固总结阶段(2020年11月11日—12月30日) 1.对前期改造工作进行总结。 2.对已实施改造的单位进行跟踪检查,防止脏乱差反弹。 3. 对获得“星级示范餐饮”称号的单位给予宣传推广。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局成立餐饮业整治提升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办公室、餐饮科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各市场监管所所长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餐饮科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餐饮科要做好项目启动前的宣传发动和业务指导,明确标准,严格审核流程;各市场监管所要细化工作方案,摸清底数,选好样板,责任、任务落实到人,倒排时间进度表。做到监督人员到位、检查环节到位、检查文书到位、整改验收到位、处罚措施到位,确保各项任务和目标顺利完成。办公室负责资金审核、拨付工作。 (三)堵疏结合,分类治理。要坚持科学发展、改善民生、促进和谐的要求,坚持疏堵结合,分类治理。既要查处存在问题的餐饮单位,关停取缔无证餐饮单位,又要整改帮扶一批小餐饮单位达到规范要求,增强食品安全观念,树立企业(业主)是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意识。同时要开展质量安全示范经营户创建活动,发挥典型示范的带动效用。 (四)强化宣传,正确引导。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重要作用,切实加强舆论引导。通过发放宣传单、新闻媒体报道、网站信息宣传等形式广泛宣传餐饮业整治提升工作取得的成效,提高公众消费安全意识。同时,进一步完善举报投诉制度,发动社会力量督促餐饮单位开展提升改造工作,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重视餐饮服务消费安全的良好氛围。
附件:1.政策解读 2.店面示意图; 3.餐饮业整治提升改造补贴发放需提交资料和申请 表 4.餐饮业整治提升改造技术标准 5.“星级示范餐饮”擂台赛评分表
附件1 附件2
附件2: 餐饮业整治提升改造补贴发放需提交资料和申请表
1.申请业主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经营登记证复印件2份(审查原件); 2.申请业主身份证复印件2份(审查原件); 3.申请表一式两份; 4.领款单(复印二份按上指印贴在申请表相关栏); 5.莲都区本地开户(申请业主账户)工商银行卡复印件2份; 6.相关整改投入凭证。
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餐饮单位整治提升改造以奖代补申请表
附件4: 餐饮业整治提升改造技术标准 1.竖条型经营场地(店面),按照店堂前面是餐厅后面是厨房的标准进行改造,横条型经营场地(店面),根据经营需要,在经营场地(店面)左侧或右侧建设封闭式厨房。(具体见附件示意图) 2.厨房各功能区布局合理,原材料贮存区、粗加工区、烹饪区、洗消区等场所区分明确,并能防止食品在存放、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3.切实落实“防蝇、防尘、防鼠”等设施:食品处理区的门、窗闭合严密、无变形、无破损。与外界直接相同的门和可开启的窗应设置易拆洗、不易生锈的防蝇纱窗或空气幕。人员、货物进出通道应设有防鼠板,门的缝隙应小于6mm。上述“防蝇、防尘、防鼠”等设施保持长期正常使用。 4.粗加工和餐具清洗消毒符合要求:分别设动物性、植物性、水产品食品原料清洗水池(或设置相应清洗盆);加工动物性食品原料和植物性食品原料的操作台、用具、容器分开,并有明显标识;餐具清洗水池专用,与粗加工、清洁工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配备消毒设施。 5.专用操作场所(专间)要求。制作冷食类、生食类、裱花类等高风险食品,应设置专用操作场所(专间),并有明显标识、专用操作场所(专间)无明沟,地漏带水封;设置专用清洗消毒设施、专用冷藏设施,并在入口处设置洗手、消毒、干手设施;直接接触成品的用水应加装净水设施。专间门应采用易清洗、不吸水的坚固材质,能够自动关闭,专间内安装紫外线灯,空调设施。 6.厨房内要完备设置满足要求的排水系统:设置隔油池和排污沟,污水沟宽度控制在10-30厘米,加盖带格“防鼠”盖板,室外部分必须使用PVC硬质管接出;设置排污管的,使用直径5-10厘米的PVC硬质管。管道接入口布设滤网确保排水畅通。污水一律接入城市污水排放管网或集污池。
附件4: 莲都区“星级示范餐饮”擂台赛评分表
说明: 1.本评估标准表适用于中小型中小型餐馆、快餐店、小吃店及饮品店。2.检查项目可以合理缺项。标化分数=实得分数÷应得分数×100。3.标化分数≥85分参与评定。 被评估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地址: 电 话: 被评估单位签字: 时 间: 年 月 日 评估人员签字: 评 估 时 间: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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