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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莲都区重点绩效评价结果等有关情况的通报
索引号: 002650015/2020-35299      发布机构: 区财政局      发布时间: 2020-12-30 17:02:49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莲委发[2019]52号)要求,我区2020年共组织实施了9个项目的重点绩效评价,现将评价结果等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重点绩效评价实施情况

2020年,在全面组织各预算单位开展绩效自评的基础上,根据《丽水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丽水市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丽财监督【2017】171号),区财政局委托丽水万邦天义会计师事务所针对实施政策兑现、政府购买服务、重点民生项目、项目工作经费等不同类别的9个项目重点绩效评价。丽水万邦天义会计师事务所对每个项目均组建了专门的绩效评价小组,各小组普遍采用了查阅资料、现场调查、询问查证、抽查凭证、问卷调查等方式,深入各有关单位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照评价指标和标准分别进行了评议、打分。综合考虑评价组评议和打分情况,最后得出各项目得分和等次(注:评价得分90分(含)以上为优秀、75分(含)-90分为良好、60分(含)-75分为一般、60分以下为较差。),基本保证了评价结果的合理性。具体项目情况及评价结果见下表:

莲都区2020年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情况统计表(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评价范围

评价金额(万元)

评价类型

评价结果

1

莲都区农业农村局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财政专项资金项目

2019年

18.9

重点评价

优秀

2

莲都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

2019年

3464

重点评价

优秀

3

莲都区科技创新劵及科技创新事后扶持财政补助资金项目

2019年

660.6

重点评价

优秀

4

莲都区城区环卫工人免费供餐项目

2019年

379.61

重点评价

优秀

5

莲都区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2019年

235

重点评价

优秀

6

莲都区人民医院财政资金

投入使用绩效及整体运营情况

2019年

7234.33

重点评价

优秀

7

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检测费财政专项资金项目

2019年

119.04

重点评价

优秀

8

莲都区财政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2019年

395

重点评价

一般

9

莲都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

2019年

417.9

重点评价

良好

二、2020年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2020年重点绩效评价金额为12924.38万元。

在9个重点绩效评价项目中,财政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评价结论为一般,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评价结论为良好,其余7个项目评价结论均为优秀。

(一)莲都区农业农村局农村集体经济审计财政专项资金项目

本次绩效评价预算资金根据2019年12月9日莲都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县级政府采购(分散委托中介)预算执行确认书》(莲财采确2019[3258]号)确定为18.9万元。

1.评价结论

绩效评价小组通过查阅资料、组织座谈、询问查证、抽查会计凭证、满意度调查等方式,深入各有关单位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照评价指标和标准分别进行了评议、打分。最后得出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总得分98分,评定等级为优秀。

绩效评价结果表明,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有效地提高了村级财务工作规范性,通过持续地资金投入,进一步保障了村级集体资金的安全,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的绩效。

2.存在问题

一是村集体经济组织各项制度建设严重缺乏。通过抽查调阅审计报告发现,所有被抽查的审计报告中,都出现未建立健全的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及资源性资产台账,未实行年度综合预决算管理和建立村级财务管理制度,虽都已整改,但还是反映出村集体经济组织对于制度建设不够重视。制度建设对于财务工作十分重要,通过制定健全的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才能确保集体资金更加安全规范的使用。二是项目立项规范化有待加强。通过调阅资料发现,该项目政府采购下达确认书日期为2019年12月9日,但审计工作已于2019年11月完成,不符合项目流程。后经调查了解,在2019年8月上报政府采购计划书后,已下达过确认书,但在准备付款时发现确认书存在问题,区农业农村局向区财政局申请撤销原确认书,补发一份确认书。三是村级财务人员专业水平有待提高。通过调阅审计报告发现,部分审计报告中存在支付款项缺少附件,会计科目使用错误,会计核算有误等共同问题。此类问题反映出村级财务人员专业水平还有所欠缺。作为财务工作人员,需要通过不断的学习,掌握专业知识并运用在实际工作中,这样才能保证安全、顺利、高效的完成财务工作。

3.相关建议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提高专业管理水平。相关部门应多开展财务工作相关的指导、培训等活动,提高村集体经济组织对制度建设的重视度及村级财务人员的专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村级财务管理的规范性,从而使村级财务工作能够更加健康有序的开展。二是提高项目流程规范性。建议区农业农村局在今后项目资金使用过程中注重流程规范性,提高采购计划书的精准度,仔细校对委托合同内容及金额与确认书是否匹配,如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确认书错误的问题发生。三是创新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一方面可以委托第三方机构统一记账,提高规范性。建议通过“互联网+第三方代理记账”工具,按照“县监管、镇主导、村参与、包核算”原则,在不变更村(社区)财务核算主体及“三资”的所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的前提下,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第三方机构通过统一的记账软件,统一设置村级账目进行记账,保证村级账务管理规范有序。另一方面,减少招投标次数,提高工作效率。农村集体经济审计工作实行财务三年一轮审制度,三年一个循环,目前每年都需要通过公开招投标的方式确定委托审计机构并签订委托协议,手续繁琐,影响工作效率。建议在流程上能否做一个简化,根据三年一轮审制度制定相应委托协议,减少招投标次数,降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

(二)莲都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

2019年度莲都区扶贫专项资金来源主要是中央及省财政,其中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326万元,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138万元。

1.评价结论

根据现场评价抽查的情况显示,莲都区农业农村局能积极做好项目立项工作,根据扶贫项目的特殊性,每年安排两到三次项目立项会,并创新地引入第三方参与项目预算管理,提高项目立项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同时项目实施单位基本能够遵照各项规章制度管理和使用资金,能遵循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进行项目组织,较好地完成了项目申请立项、绩效目标和指标的设定;项目单位能够按规定落实使用项目资金;资金使用程序较规范。绝大部分项目单位能够遵循合法合规的程序完成项目立项申请内容组织实施,项目验收相对滞后。

2.存在问题

一是扶贫项目预算管理精细化程度有待提高。一方面计划执行不到位,中途调整较多。低收入产业扶持项目,《莲都区2019年度第一批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共下达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资金480万元,其中2018年各相关乡镇(街道)结转资金144.9359万元,本次下达2019年度第一批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资金335.0641万元。安排至各乡镇(街道)的2018年结转资金,要求于7月底前使用完毕。2019年11月,部分乡镇未按时完成项目,又对项目进行了调整,把原分配给未完成乡镇的计划又重新安排给了其它乡镇,这种操作比较常见,一方面说明计划制定不严谨,另一方面涉及资金计划变更,应另有申请及相关手续。另一方面将部分不符合扶贫补助范围的人群纳入了补助。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实行项目管理矩阵管理相结合,对农村基础设施的设备购置类、技术推广类等实行项目管理,对小额信贷贴息资金、互助组织个人直补类等实行举证管理。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资金中低收入农户发展种养殖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来料加工,民族手工业,农家乐市场营销电子商务等生产补助,补助若与其他政策相交叉,靠其中一方政策执行,不重复享受实施乡镇对补助标准。乡镇、村一级扶贫操作人员对补助内容及办法理解不一,把关不严,造成错误补助情况。例如:无劳动能力低收入人群,不应纳入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资金进行补助,由于该类项目实施举证管理,无人举例,就错误地进行了补助。二是扶贫的精准度和多样化形式有待提高。莲都区扶贫办目前扶贫项目主要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菜单式的到人的补助项目,如雨露计划、低收入农户产业发展资金、扶贫小额借款贴息、异地搬迁安置等,这类项目均是以补助为主,虽然有持续性,但不能从根源上改变弱势群体的弱势地位,解决弱势群体权益的弱化,对增强贫困者获取新的资本性资源的能力帮助不大,不能有效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从而实现结果公平。第二类扶贫项目类,目前莲都区选择的项目主要以基础设施和扶贫产业增收项目为主,从2019年实施的38个项目可以看出,不管是基础设施还是扶贫产业增收项目,大部分项目都是以村集体为主体实施的道路设施等基础设施的修建项目,基本上没有开展经济实体类扶持项目,可直接提高低收入人群收入的项目不多,受益群众潜在的经济效益为主,无实际收益。这和文件要求的直接带动受益低收入人群收入增长达20%不太相符。三是扶贫队伍建设有待加强。通过走访和对项目的抽查,我们了解到,基本扶贫工作人员对于上级政策了解较少,甚至连莲都区印发的扶贫工作白皮书内容都不了解,对村一级有哪些项目符合申报要求,如何申报,申报流程等均比较模糊。这些情况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上级主管部门对基层扶贫工作人员的政策解读、业务指导有所欠缺。四是项目建设招投标程序有待规范。根据《莲都区农村集体资金资产管理办法》通知要求,村集体工程项目建设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招投标:发包金额在10万元以下的工程项目,由各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自行组织发包,但必须在村监事会的监督下公开运作;发包金额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工程项目,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提出方案,充分征求股东意见后,实行公开招投标,并将招标投标方案、招标公告、招标合同和相关资料报乡镇(街道)“三资办”备案。通过抽查发现,莲都区碧湖镇保定村,进行村级道路项目建设过程中,未按规定进行公开招投标程序,由村集体自行组织了建设(类似情况在别的项目也有发现),希望在项目验收环节加强对此类情况的反馈,统一规范,杜绝问题的产生。

3.相关建议

一是加强扶贫队伍建设,扶贫政策宣传到位。首先要保证力量配备到位,莲都区农业农村局下属扶贫办以及各乡镇、村级扶贫人员均要配置到位,同时要对各级扶贫人员进行深入的扶贫培训,并可通过组织考试的形式以达到所有扶贫人员对政策掌握的精准。二是注重产业发展,强化造血功能,夯实农民增收基础。2019年,丽水市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1073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358元,同比增长14.5%。增幅高于全省平均增幅1.4个百分点,连续四年位居全省各地市第一。2019年,受疫情影响,丽水市上半年低收入农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为6179元,同比增长14.4%。增速高于全省1个百分点,增幅列全省各市第一位。从收入来源看,呈现企稳回升态势。上半年,低收入农户人均工资性收入1870元,比上年同期下降2.1%;人均经营净收入861元,增长4.1%;人均财产净收入114元,增长280%;人均转移净收入3334元,增长26.8%。2018年莲都区低收入农户收入构成情况:(摘自莲都区统计局2019年12月4日文章《2018年度我区低收入农户收入增速居全市首位》)针对莲都区大多数重点帮扶村基础设施落后,村集体经济薄弱,自我发展能力较差,低收入农户持续增收能力较弱的现状。要坚定不移地执行莲都区政府坚持发展“3+2”农业产业,按照“五个一”工作机制,培育壮大“茶叶、蔬菜、精品水果”三大主导产业和“莲鸭共生、畜牧业”两大特色产业,以产业发展带动长效增收,进一步提高村集体和农民增收能力的政策。通过帮扶,使他们能提高自身能动性,掌握一定技能,增强低收入农户获取新的资本性资源的能力,鼓励低收入人群人事或参与产业发展;同时搞好产业规划,大力发展“劳务经济”,有效组织农村贫困户劳动力技能培训和就业输出,增加工资性收入及经营性收入,逐步降低转移资金在低收入农户收入组成中的占比,使贫困户达到稳定脱贫。三是开展脱贫攻坚先进典型人物评选表彰活动。通过评选表彰和大力宣传,鉴定干部群众脱贫致富的信心和决心,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支持和参与精准扶贫的良好风气,掀起学优秀、赶先进的热潮,凝聚苦干实干、真抓实干的强大精神力量,为推进全县整体脱贫提供强有力的舆论氛围、精神支撑和道德滋养。四是狠抓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创新工作思路。狠抓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尤其是重大政策落实,工作落实,责任落实等工作;创新工作思路,破解工作难题,通过科学评估、创新扶贫资源配置方法,找准着力点,精准发力,精准施策,因地制宜,确保扶贫扶在“点”上,有效解决“如何扶”的问题,真正发挥扶贫资源的效用,才能使低收入农户真正享有在市场竞争中的公平机会,才能生长出发展的自信,更公平地享有改革发展带来的机会,确保贫困户稳定脱贫。

(三)莲都区科技创新券及科技创新事后扶持财政补助资金项目

该项目2019年预算金额为685万元,实际使用 660.6万元,其中科技创新劵使用资金60.82万元,科技创新事后扶持使用资金599.8万元。

1.评价结论:

绩效评价小组通过查阅资料、组织座谈、询问查证、抽查会计凭证等方式,深入各有关单位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照评价指标和标准分别进行了评议、打分。最后得出2019年度莲都区科技创新劵及科技创新事后扶持财政补助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总得分97.6分,评定等级为优秀。

绩效评价结果表明,2019年度莲都区科技创新劵及科技创新事后扶持财政补助资金项目资金投用使用基本规范,有效地提高了莲都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通过资金合理的投入,推动了莲都区科技进步工作的发展,提升了区域内整体经济效益,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的绩效。

2.存在问题

一是项目预算准确度有待提高。本次评价中发现科技创新劵年前预算60万元,实际补助60.82万元,科技创新事后扶持项目年前预算为625万元,实际补助599.8万元,项目实际补助资金与年前预算金额都有一定的偏差。还需进一步提高预算的准确度。二是科技创新事后扶持项目联审环节存在缺陷。联审环节由区科技局会同其他相关部门对上报企业是否达到事后扶持要求进行联合审查并给出最终意见,通过座谈会了解到,科技创新事后扶持项目联审环节存在着一定缺陷,没有要求其他相关部门对联审所确认的结果进行留痕。应在流程上设置结果确认留痕环节提高联审的规范性。三是项目宣传力度还需加大。通过开展创新劵及科技创新事后扶持项目虽然有效地推动了莲都区范围内科技创新工作的发展,但莲都区企业规模普遍偏小、研发实力较弱,不愿在自主创新上进行投入导致事后扶持申报企业相对较少。相关部门还需多开展与科技创新相关的宣传、培训等活动,进一步调动企业自主创新积极性,提升企业自身实力。

3.相关建议

一是引进互联网办公机制,提高办事效率。此次评价中了解到,创新劵及事后扶持项目在审核、审议环节需要耗费较多时间,建议是否可以制定相关制度利用钉钉等办公社交软件整合资源在线上完成审核、审议等工作,加强各部门间的信息互通的同时提高流程执行效率。还可以设置相关制度使相关部门线上就能对企业是否符合要求进行确认做相应的留痕动作,提高流程规范性。二是简化拨付手续,为企业提供方面。此次评价中了解到,在资金拨付时,企业还需要再跑一次提供发票才能完成拨付,为了响应“最多跑一次”改革,可否在制度允许下,通过简化部分拨付手续等措施,为企业提供方便。也可以通过一些软件与企业建立起联系通道,方便企业的同时也提高了与企业间的联系。三是学习先进经验,推进本区域科技创新工作发展。目前我区全面创新创业氛围还存在不足,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投入较低,2017年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支出占GDP比重仅为1.23%,与全省平均水平2.45%和高水平全面小康2.8%的目标值差距明显。可以通过学习科技创新较好地区在建设科技创新载体、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培养科技人才队伍等方面的先进经验,进一步推进本区域科技创新工作的发展。

(四)莲都区环卫工人免费供餐项目

2019年度,本项目预算资金410万元,实际到位410万元,到位率100%;实际支付379.61万元,使用率92.59%;年底未使用额度部分,财政收回。

1.评价结论

绩效评价小组通过查阅资料、组织座谈、询问查证、抽查会计凭证、问卷调查(问卷50份)等方式,深入各有关单位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照评价指标和标准分别进行了评议、打分。综合考虑评价组评议和打分情况,最后得出2019年度莲都区城区环卫工人免费供餐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得分:综合得分90.5分,评定等级为优秀。

绩效评价结果表明,2019年度莲都区城区环卫工人免费供餐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资金使用基本规范,既定方案实施基本到位,同时能积极夯实数据,减少支出,有效地保障了丽水市区城区环卫一线工人的工作、生活,较好地开展了该项“幸福一号工程”,项目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的绩效。

2.存在问题

一是预算准确度还需进一步提高。2019年项目预算安排410万元,实际支出379.61万元,使用率92.59%。目前城市保洁服务都采用服务外包方式,环卫一线工人流动性强,实际用餐人数数据难以核实,导致专项资金预算与实际有所偏差。二是要持续加强供应商管理。针对项目执行期间,供应商出现私自帮用餐人员抵换用餐券以及部分供应商变相降低供餐标准的情况,要及时和供应商进行沟通、教育,了解这些情况发生的原因,及时做出调整方案,保证免费供餐项目的正常有序进行。三是未适时根据物价情况调整补助标准。根据问卷调查反映的情况看,环卫工人对供餐菜品及数量满意度一般,对菜品质量不满意的占4%,对数量不满意的占18%;并且分析近期发生的部分供应商降低供餐标准以及部分供应商提出要解除供餐合作的主要原因也是目前的供餐标准和供餐成本不匹配造成的,目前执行的补助方案是2014年制定的,从2014年至2019年,居民消费支出提高了36.6%(根据莲都区统计年鉴相关数据),根据文件规定,应根据物价水平适时调整补助标准,以利继续推进该项“暖心工程”。

3.相关建议

一是保障不打折,创新补助办法。在确保为环卫一线工人提供“免费早中餐”的“暖心工程”品质不打折,应尽快根据物价水平调整补助标准,并积极创新补助办法。可以将费用考核到承接环卫清扫任务的保洁公司,费用根据当量落实到保洁公司,由保洁公司来具体实施相关补助落实到人。二是定制度、抓管理、重监督。区环卫局要与保洁公司共同拟定各项管理制度,要加强对保洁公司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管,保证监督、投诉通道畅通。及时处理投诉反映情况,查明原因,并根据承包合同及相关管理制度及时处理。并将处理情况计入次年续接保洁业务评分,从而督促承包单位能把本项目不折不扣地执行到位。三是根据就餐供应商提供的数据,及时调整次年补助预算。分析就餐管理系统后台数据,结合保洁单位提供的人员名单,合理预测次年免费供餐项目补助金额,及时上报财政规划预算,及时调整次年补助水平。四是细化就餐管理系统功能,提高统计的准确性和便利性。目前使用的就餐管理系统虽然可以打印每个供应商的流水数据,但打印数据未显示供应商名称;同时鉴于大部分供应商为个体工商户,环卫局打款时直接打款至供应商个人账户,建议在管理系统内明确这部分信息,以利于核对数据和内部审批。

(五)莲都区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本项目2019年度申报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补助金额240.16万元,实际核准235万元,项目完成验收后,补助资金拨付到位235万元,到位率100%;于2020年1月23日实际支付235万元,使用率100%。

1.评价结论

绩效评价小组通过查阅资料、组织座谈、询问查证、抽查会计凭证及项目审计报告等方式,深入各有关单位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照评价指标和标准分别进行了评议、打分。综合考虑评价组评议和打分情况,最后得出2019年度莲都区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项目绩效评价得分:综合得分92分,评定等级为优秀。

绩效评价结果表明,2019年度莲都区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金使用基本规范,既定方案实施基本到位,较为完整地建设了一套丽水市本级较大规模的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及冷链物流系统,项目的建设和投入使用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的绩效。

2.存在问题

一是未按要求填写项目申请书。首先,2019年6月26日,丽水绿盒公司填写的“农商互联农产品供应链建设申报书”未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表填表说明,第5点:申报多个项目应分列,可复制填写本表。丽水绿盒进行项目申报时未分列填写,将多个项目的多个子项目填列在一张申报表上,无法区分项目归属。其次,误将2019年项目内容填报至第三项内容“2020年项目储备情况”栏。再次,申报书前后不一致。申报书第二项内容“2019年申报支持项目情况”与申报书附件1“2019年农商互联农产品供应链建设项目明细表”内容不一致。支持项目情况表中无“菜品研发中心”子项目。最后,未列示总投资组成。根据《浙江省农商互联农产品供应链建设实施方案》“四、资金管理;(二)列入农商互联农产品供应链建设支持的企业,按照项目性质和企业申报投资额,由省商务厅分档计算补助额度,其中产地商品化处理设施和农产品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内容清晰、投资均符合支持范围的,列第1档支持,按25%计算补助”,补助金额的计算是根据申报书中项目总投资项,应包含历年投资额及土地款等,企业申报时,仅填写了总投资金额,未说明总投资组成情况。可能导致省财政及省商务厅核定补助金额出现偏差。二是申报项目部分未验收。根据《丽水市商务局·丽水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9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项目的请示》(丽商务[2019]43号)项目申报材料及《浙江省商务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农商互联农产品供应链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浙商务联发[2019]84号)项目核准情况,丽水市绿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申报项目为两项:一是“丽水山耕”杭州冷链中转仓建设(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二是“丽水山耕”产地农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建设(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其中“丽水山耕”杭州冷链中转仓建设(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计划2019年11月底完成,至2019年末,项目建设已基本完成,但由于丽水绿盒与杭州合作单位因合同对赌条例相关内容导致款项未支付,项目未验收移交投入使用。三是部分建设内容和项目支持方向有一定偏差。根据《丽水市商务局·丽水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9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项目的请示》(丽商务[2019]43号),2019年申报支持项目列表中,无“丽水山耕”菜品研发中心项目,该项目位于丽水市莲都区吕埠坑地块,面积约260平米,和农特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所涉及内容不相匹配(农特产品产后商品化处理设施建设:在产地就近建设改造具有产后商品化处理功能的产地集配中心、冷库、产地仓等设施,配备产后清洗、加工、预冷、烘干、质检、分级、包装、冷藏等设备,补齐农产品供应链“最初一公里”短板,提高农产品商品化处理和错峰销售能力),和项目支持方向有一定偏离。根据项目特征我们认为应归口至农产品流通标准化和品牌化子项目进行申报。该子项目涉及投资141万元(根据丽水佳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9年12月9日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所示)。验收时相关单位将该项目投资作为补助范围进行了验收,核定了补助金额。四是部分绩效指标未达成。根据申报材料,附件2:2019年农商互联农产品供应链建设项目绩效表(产出指标),计划至2019年末,累计建立生鲜农产品直供点17家。由于对文件理解偏差,误将合作经营网点视为直供点,导致指标未达成,相关单位组织验收也未发现该情况。根据《丽水市商务局·丽水市财政局关于申报2019年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项目的请示》(丽商务[2019]43号)备注:直供点是指企业直供单位食堂、餐饮企业、酒店宾馆等。

3.相关建议

一是根据专项资金申报要求严选项目,把好立项关。立项环节要根据专项资金申报要求和支持方向做好项目审查,保证申报质量。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查关,减少申报的盲目性,积极为企业申报和材料准备提供咨询和指导。首先将国家中央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当年的申报要求向企业进行详细通报,并对申报的项目及企业进行严格的筛选和实地考察,重点分析项目是否符合申报范围,并对项目的可实现度做精准预估;其次在申报过程的准备过程中,邀请专家对项目申报资料进行指导和把关,有效提高项目申报资料的质量;最后要严格对照申报要求对申报资料进行认真核查,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单位及项目要严格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可靠。二是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加强实施过程指导监督。根据申报项目的实施内容,合理设定绩效目标,对实施单位针对绩效目标做好解释和指导工作,并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加强绩效目标实现的跟踪和监督工作。

(六)2016—2019年度莲都区人民医院财政资金投入使用绩效及整体运营情况的绩效评价报告

2016年~2019年,莲都区财政能及时拨付各项补助资金,期间共拨付至莲都区人民医院各项补助金额7234.33万元。

1.评价结论

绩效评价小组通过查阅资料、组织座谈、询问查证、抽查会计凭证、问卷调查(问卷70份)等方式,深入各有关单位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照评价指标和标准分别进行了评议、打分。综合考虑评价组评议和打分情况,最后得出2016年~2019年度莲都区人民医院财政资金投入使用绩效及整体运营情况项目绩效评价得分:业务指标实际得分90分、财务指标实际得分100分、综合得分92.5分,评定等级为优秀。

绩效评价结果表明,2016年~2019年度莲都区人民医院财政资金投入使用绩效及整体运营情况资金使用基本规范,有效地保证了医院的持续经营,较好地发挥了医院应有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的绩效。

2.存在问题

一是目前的医院配置不利于正常运营。一方面,医疗用房建筑面积不足,医疗设施配备相对落后,未达到二级综合医院建设标准。根据二级综合医院建设标准:总建筑面积床均建筑面积指标为80平方米/床,目前莲都区人民医院开放住院床位数140床,按要求建筑面积应在11200平方米以上,但医院由于新大楼建设,拆除了原急诊用房,目前只有约5000多平方米固定建筑及部分搭建的临时建筑(用于急诊用房),医疗设施和同级别县级医院比较相对落后,部分购置未安装或未使用医疗器械无处储存,目前存放在医院周边一拆迁房一楼,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基层医技从业人员超编且整体水平有待提高。莲都区人民医院作为二级乙等公立医院承担了碧湖镇3万人口以及周边部分乡镇人口的公共卫生保障服务,按200床设定编制人员279人,根据卫技人员占比70%以上的要求,卫技人员可达到195人。目前开放住院床位数140个,按原编制人员估算,目前实际需要人员应在195人左右,其中卫技人员可配置137人;根据二级综合医院医护人员标准,每床应配置卫生技术人员1人,计140人。公共卫生科人员相对独立,编制19人,考虑目前有9人参与规范化培训不能到岗工作;鉴于当前改扩建项目进展缓慢,因此医院在目前的规模下卫技人员合理的总数拟在170人左右。其中医院卫技人员150人(其中护士84人),公共卫生科20人。目前医院卫技人员总数为182人,医技从业人员有超编现象。由于莲都区人民医院地处乡镇,虽为二级乙等县级人民医院,但因地理位置以及一些历史原因,综合服务水平和同级别医院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医技人员工资待遇与市区医院相比更是相差较大,导致有一定专长的医技人才流失严重,造成医院综合服务能力提升乏力,基层医技从业人员整体水平亟待提高。软硬件的短板虽然从客观上造成了一定基层就医群体流失,但通过分析历年就诊人数,特别是从近四年的总体情况来看,基层就医群体的需求还是稳中有升,这不仅与莲都区人民医院广大医护人员的努力有关,同时也说明就医群体的体量发展是有空间的。因此,进一步研究如何扩大就医群体体量问题,将是医院今后发展中需要考虑的重点。二是下沉专家未与医院形成合力。由于在主要工作目标上的差异,下沉专家及下派管理团队与医院原管理团队之间协调配合不力。并且在一定时期内医院大部分重要管理岗位均由上级医院下派专家担任的做法,不利于基层医院管理人员的培养和成长,使基层医院管理人员主观能动性的发挥和管理理念、管理能力的提升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三是经营收入增长乏力,亏损面持续扩大。医院自2015年以来陷入亏损且亏损额度连年加大,2016年~2019年四年累计亏损达1515万元。以2019年为例,全年总收入8142万元,总支出8823万元,其中医技人员工资支出3517万元,当年亏损681万元,截至 2019年累计亏损已达1534万元。分析亏损的主要原因是医疗收入低,支出成本高,特别是人力成本占比偏高。医院收入主要由业务收入、补助收入及其他收入组成。其中业务收入又分药品(耗材)收入及医疗收入,而药品(耗材)收入目前是零差价,所以收益主要由医疗收入和补助收入组成。医疗收入虽在医改后调高了收费比率,能部分弥补药品零差价引起的收益减少,调整后收益率在60%左右;但是莲都区人民医院地处乡镇,以慢性病病人居多,大型检查检验项目和三四类手术开展都很少,因此导致医院医疗收入水平较低且增长缓慢。例如2019年,其业务收入5560万元,医疗收入2865万元,收益1899.67万元(医疗收入收益率66%,业务收入收益率34%),收益率正常;但当年人员经费高达3666万元,虽有财政补助939.52万元,仅这部分差额就达827万元。截至2019年底医院累计负债2395.65万元,至2020年5月底累计负债2767.86万元,正常账期为3个月,目前账期已达9个月,已出现较严重的后续药品及耗材供应资金问题。四是人员经费增长迅速。一方面是在职人员的薪酬增长,莲都区人民医院2012年末在职人员191人,2019年末在职人员234人,目前在职人员239人。2019年在职人员总薪酬3366万元(含编外人员),2016年在职人员总薪酬2537万元,2012年在职人员总薪酬1616万元,2019年比2016年上涨33%,比2012年上涨108%。另一方面是在编人薪酬增长较快。2019年在编人员总薪酬2892万元,平均薪酬17.85万元;2016年在编人员总薪酬2141万元,平均薪酬15.29万元;2012年在编人员总薪酬1505万元,平均薪酬9.9万元,2019年在编人员总薪酬较2012年增幅92%。平均薪酬的增长带来的经费增加压力巨大。五是莲都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进展缓慢。莲都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于2018年7月开工,按照二级甲等综合医院标准建设,占地44.46亩,总建筑面积49779平方米,其中计容建筑面积36547平方米,不计容地下室13232平方米,规划设床位350张,总投资约2.5亿元,项目以PPP形式建设;目前正建设一期医疗综合楼,计划2020年6月医疗综合楼投入使用,2021年全面完工。为了配合新大楼的建设进度,莲都区人民医院拆除了部分医疗用房并提前进行了人员储备、部分新设备的采购。项目由莲都卫健局主管,但目前项目进展缓慢,给医院人员储备、设备采购、医院后期达标都带来了不小的问题,部分新采购设备因无处安装均临时储存在拆迁房内,安全隐患较大,不利于后期的二级乙等医院的复评工作。项目建设主管部门应会同医院及PPP项目合作方尽快出台解决方案,推进项目建设,医院要根据新的项目进度方案安排人员、设备采购等。六是主管部门未及时制定新的补助办法。《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丽水市莲都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丽水市莲都区人民医院第二轮综合改革财政补助办法的通知》(莲财〔2016〕229号)于2018年到期,未及时制定新的补助办法续接。七是财政基本补助比例逐年下降。从分析2012年至2019年莲都财政对莲都区人民医院(及其前身)的补助情况可以看出:2012年之前,区财政按照医院人员经费的60%给予补助。当年实际财政基本补助占人员经费的57.1%,当年收支基本平衡。2013年升级为县级公立医院,区财政局调整了对医院的财政补助政策,当年财政基本补助经费占医院人员经费的37.5%,随着人员支出经费的大幅增加,之后每年财政基本补助占人员经费支出的占比逐年下降。2016年度起,财政基本补助调整为在编在职职工五险一金(职业年金)及退休人员所有费用。2019年,财政基本补助939.52万元,当年人员经费支出3666万元,财政基本补助占人员经费的25.63%。2020年,受疫情影响导致业务收入下降严重,而人员经费、疫情防控物资经费和维持医院正常运行所需的各项支出则大幅度增加,导致缺口进一步加大。

3.相关建议

一是紧紧结合实际,调整运营思路。首先,建议切实加快推进医院改扩建项目,实现完善医院基础条件,优化就医环境,尽快改变区位劣势条件。其次依托省市优质资源和医联体平台求发展,以城市医联体试点工作为抓手,积极探索完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医疗服务模式,让病人能够就诊“上的去”,康复“下的来”;让更多的群众享受到便利、可靠、满意的医疗服务。再次,突出经营重点,发展特色医疗服务。建议充分利用莲都区人民医院改扩建项目完成后床位数多,处置专业能力提高的优势,积极发展康养保健类项目,突出中西医结合,内外协作共治等优势,以此提升医院形象,实现提高各项业务收入目标。再者,加强医技人员队伍建设,医技人员是立院之本,不仅技术要过硬,思想更要统一,要积极引进和培养专业人才,打造一支专业胜任、服务优良、群众满意的医技人员队伍。最后,依托信息化建设求发展。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不断推进医院信息化建设,加快实现预约诊疗、诊间结算等系统的更新升级,探索实现移动支付、网上支付等便民服务,方便群众就医,扩大宣传范围,加大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基层群众满意度。二是对照标准科室,科学安排人员配备。建议对照二级乙类综合医院审核标准,横向比较同类型医院各科室平均接诊量,梳理本医院科室的设置;科学安排各科室人员配备,基础医疗科室和基本人员的配备,应以保证群众就医需求为原则,合理安排坐班人员。对梳理后暂时剩余的人员可通过借用等方式对接其它医院,以减轻本院人员费用支出负担。建议加强医技人员梯队建设。要坚持积极有序安排、选送医技人员到发达地区医院进行专业培训,并借用培训学习的机会学到其它医院的先进管理经验、提高医技水平。三是强力推进改扩建项目建设进度,避免人员及设施的浪费损失。针对改扩建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建议积极与项目主管部门沟通,加大改扩建项目建设进程推进力度。同时,要根据项目进展情况重新调整人员储备及设备采购计划,力争项目按时完工并投入使用,避免因工期延误而造成人员及设备的浪费损失。对目前已经采购而暂不能投入使用的设备必须进行妥善保管,消除安全隐患,确保财产的完好无损。四是尽快制定新的补助办法,适度加大扶持力度。按照《浙江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方案》(浙政发[2016]19号)和《丽水市深化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丽政发[2016]74号)的文件精神,公立医院属于公益类事业单位,财政对公立医院的基本建设、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社保资金、离退休人员费用、政策性亏损等项目给予补助,保障公立医院正常运行。2018年3月20日,国家卫生计生委(现卫健委)等6部门印发《关于巩固破除以药补医成果持续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通知》,要求各地要对全部取消药品加成进行阶段性总结评估,完善公立医院补偿新机制,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在推进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同时。建立合理的补偿机制,加快推进财政、医保、医疗控费、医院管理等方面的改革步伐,协同推进,形成政策合力才能解决根本问题。建议莲都区财政在摸清莲都区人民医院实际情况的前提下,尽快制定新的补助办法,适度增大补助力度,弥补历年亏损。同时尽可能加快医保资金的拨付速度,增加医院现金流,帮助莲都区人民医院尽快摆脱当前困境,确保各项医疗工作正常进行,保障当地人民群众的医疗健康需求。五是完善绩效考核制度,增强医院运营活力。公立医院享受专项补助的财政政策,但医院不能一味要求加大财政补助力度,更应积极发掘自身能动潜力,自求解决方案。要积极探索并设置合理的综合绩效考核机制,严格工资绩效总额管理,充分发挥广大员工的主观能动性,增强医院运营活力。建议实行工资绩效和总体运营情况挂钩,根据运营情况结合主管部门考核核定总绩效额度。以总绩效额度的确定为基础,再根据医院内部自建的绩效考核体系进行分配。在建立综合绩效考核体系时要注重效率与公平并重,对全院各医技科室进行全面综合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科室绩效结合,再由科室与个人绩效紧密结合进行二次分配,充分体现价值与收益的统一。院部对科室实施目标管理,年底对科室主任进行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与科室年终绩效挂钩,增加医院员工的凝聚力,增加医院整体经济效益。绩效考核办法要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并让全体员工人人知晓,以利于遵照执行。

(七)莲都区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抽检检测费财政专项资金项目

本次绩效评价涉及资金预算金额为120万元,其中:(1)2018年5月2日莲都区政府采购办公室下达《县级政府采购(委托上级集采)预算执行确认书》(莲财采确〔2018〕462号)预算额度20万元。(2)2018年6月28日莲都区政府采购办公室《县级政府采购(分散委托中介)预算执行确认书》(莲财采确〔2018〕940号)预算额度100万元。

1.评价结论

绩效评价小组通过查阅资料、组织座谈、询问查证、抽查会计凭证等方式,深入各有关单位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照评价指标和标准分别进行了评议、打分。最后得出2019年度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检测费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总得分92.5分,评定等级为优秀。

绩效评价结果表明,2019年度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检测费财政专项资金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有效地提高了莲都区食品安全监管水平,通过持续地资金投入,进一步保障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的绩效。

2.存在问题

一是预警平台系统有待优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测信息未按要求全部录入预警平台。主要原因是预警平台系统与目前一些主流社交软件及信息平台相比过于落后,不仅录入手续繁琐且关注度低,无法起到预警作用,录入缺乏积极性。目前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通过微信公众号、政府信息公开网等平台对检测信息进行公示。二是部分被抽样单位法律及风险意识淡薄。此次评价过程中了解到,在抽检过程中,常会遇到部分被抽样单位不情愿、不配合抽检的情况发生,需要抽检机构跟商家进一步沟通才接受采样。归根结底主要原因还是由于商家缺乏相关法律及风险意识,未真正理解到抽检的目的和重要意义,产生了抵触情绪,阻碍了抽检工作顺利进行。三是重复抽检造成资源浪费。此次评价过程中了解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上级监督抽查的产品,下级不得另行重复抽查。但由于各级抽检计划衔接不畅,会出现上下级之间重复抽检的现象,造成人力、财力等资源的浪费。

3.相关建议

一是完善软硬件设置,提高工作效率。目前预警平台系统落后,缺乏关注度的同时影响了相关部门的工作效率,建议对预警平台系统进行升级或利用微信等目前主流平台直接取代预警平台,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监管部门管理和宣传。二是加大处罚和后续跟踪力度。加大对抽检结果为不合格批次商家的处罚力度,起到警示作用同时提高商家对于食品安全重要性的意识;加大对以往抽检出现过不合格食品生产者的后续跟踪力度,产生威慑同时促使企业认证查找产品的质量问题。降低食品安全问题发生率,进一步提升社会稳定和人民安全。三是加大食品安全宣传,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通过满意度调查结果可以看出,群众渴望获得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作为执法监督部门应该进一步提高食品安全宣传力度,应通过多渠道,多层次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方式让更多群众了解食品安全问题带来的危害性,提高辖区内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四是加强各级监管部门之间抽检计划的衔接。各级监管部门要从实际出发,结合当地情况制定合理抽检计划和分工,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衔接,扩大抽检覆盖范围的同时避免重复抽检情况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减少资源浪费。

(八)莲都区财政农业生产发展专项资金项目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部分农业生产发展资金,2019年共安排990万元。详见附件1:《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中央财政部分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和2019年第二批省级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建设计划的通知》(莲农发(2019)279号)。

1.评价结论

绩效评价小组通过查阅资料、组织座谈、询问查证、现场走访、抽查会计凭证等方式,深入各有关单位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照评价指标和标准分别进行了评议、打分。综合考虑评价组评议和打分情况,最后得出2019年度莲都区专项扶贫财政资金项目绩效评价得分:综合得分77分,评定等级为一般级。

绩效评价结果表明,2019年度莲都区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资金使用基本规范,既定方案实施基本到位,同时能严格项目预算方案,尽量挤压预算泡沫,有效地保障了2019年度莲都区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的顺利开展,项目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的绩效。

2.存在问题

一是改善营商环境,审批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子项目立项过程历时过长,据招商引资企业丽水市惠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介绍,其负责实施的九龙湿地公园热带水果采摘基地项目,早在2017年就开始农业补助资金项目的立项申请,最终立项通过是在2019年底。立项过程历时过长,使得项目实施单位基本上都自行安排了资金先期进行了项目建设。至目前为止,除了莲丰享农旅融合庄园建设完成度大约在75%左右以外,其余项目基本建设度达90%以上。二是项目资料规范性有待提高。根据《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等资金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浙农计发〔2019〕26号)文件要求,各地要加强组织协调,落实责任措施,强化协作配合,根据资金支出方向、安排额度、任务清单和工作要求,以及相关扶持政策、资金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具体资金使用实施方案,明确实施条件、补助对象、补助标准、绩效目标。莲都区农业农村局在实施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时,立项资料规范性有待提高。项目立项申报表无统一格式,部分子项目未列明绩效目标、实施时间等立项要求的基本要素。对后期项目验收,绩效评价等工作带来一定困难。三是相关管理制度严谨度有待提高。根据文件要求,2019年莲都区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项目在实施前,应落实细化实施过程中的管理制度,例如:资金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等。区农业农村局目前未细化以上内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资金管理制度参考《莲都区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目建设和扶持资金管理办法》(莲政办发【2014】113号),但未发文或在实施方案中说明。

3.相关建议

一是完善项目实施方案,细化管理办法。严格按照上级文件规定编制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做到项目明确、内容细化、要求具体、绩效明确、便于操作,并把细化后的项目实施方案作为检查验收的主要依据。同时要提高工作效率,责任到人。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压实工作责任。项目的实施牵涉多单位多部门,在工作中,一要注意加强不同单位间、不同部门间的联动,切实加强领导,加强指挥调度;二要压实工作责任,要树立服务理念,不推诿,要迎难而上,把“最多跑一次”的工作方式运用到项目实施过程中;三要加强项目实施过程的跟踪,加强督导督查;四要营造舆论氛围,广泛宣传,积极引导。三是强化预算管理精细化预算编制。切实做好项目预算的编制、审查工作,同时要建立有效的绩效评价机制,研究项目预算编制与绩效评价环节的有机衔接,做好财政预算源头控制,扎好资金使用的笼子,不断推进项目实施的精细化管理。要在项目建设中引入成本控制理念,掌握有关项目建设造价真实情况,夯实成本,减少虚增成本骗取财政资金的可能性。四是项目验收环节要注意资料的完整及合规。财政资金补助项目验收环节,要注意相关资料的完整及合规。特别是项目实施单位自投资部分,除了人员经费支出以外,外包服务及设备采购、原材料采购等需要取得相应的发票。

(九)莲都区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项目

本次绩效评价涉及项目共11个,补助金额合计417.9万元,其中:2019年7月17日莲都区财政局发布《关于下达莲都区2018年度第二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莲财[2019]187号)文件涉及项目3个,补助金额89.6万元。2019年11月27日莲都区财政局发布《关于下达2019年度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财政补助资金的通知》(莲财[2019]229号)文件涉及项目8个,补助金额328.3万元。

1.评价结论

绩效评价小组通过查阅资料、组织座谈、询问查证、抽查会计凭证、满意度调查等方式,深入各有关单位组织实施绩效评价工作,采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相结合的方法,对照评价指标和标准分别进行了评议、打分。最后得出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总得分88分,评定等级为良好。

绩效评价结果表明,项目资金使用规范,有效地改善了农村村民生活环境,为村民提供了更多便利,通过持续地资金投入,进一步提高农村村民整体生活水平,基本上达到了预期的绩效。

2.存在问题

一是相关部门对项目跟踪、监管有待加强。一方面,本次评价过程中发现,相关部门未对各项目实施进度进行跟踪、统计,对项目情况了解不够全面。另一方面,通过实地调查发现,大部分项目都能在一个年度时间内完成,但还有个别项目还未开工,还需要监管部门加强督促,以保证项目能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的完成。二是项目实施过程规范性有待提高。通过调阅相关资料的方式发现,部分项目实施过程中各环节规范性还存在不足,主要有一下几点:1、项目招投标不规范。部分项目由于公告无人参加意向投标采用邀请招标等其他方式,但未提供相关证明材料。2、项目资料和档案不全。部分项目未严格执行档案化管理制度,在调阅资料时未提供村民决议、公示文件等相关材料。通过有效提高各环节操作规范性,能更好的保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可持续的开展。

3.相关建议

一是强化部门监管职责。相关部门要加大监管力度,跟踪了解项目实施情况,一是建议在项目申请时联系其他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联合会审,通过联审对项目整体情况有更全面的了解。二是建议专门分配工作人员开展项目实施进度统计,项目资金使用管理等工作,以便后续的监督与指导。二是狠抓各环节工作。强调项目实施中各环节工作规范化,主要有以下几点:1、项目招投标规范操作,确保项目招投标环节符合相关制度及文件要求,如无人投标采用邀请标等方式的应保留相关证明材料。2、项目材料档案化管理,确保项目严格按照档案管理制度执行,所有相关的材料按项目建档立册。三是加大培训力度。建议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乡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学习,通过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提高规范操作意识,从而使今后工作能够更加顺利的开展。四是从严处理违规违纪行为。要实行奖补资金清算制,建立问责制度,对于超越立项范围的项目,要搞清原因,理清职责,明确责任主体,及时处置。要对立项未开工项目,查清原因,对确实不具备实施条件的,由财政部门收回补助资金。对弄虚作假套取奖补资金的要从严处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莲都区财政局

2020年12月2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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