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全称 | 刑事科学技术室 | 机构负责人 | 林 广 |
机构地址 | 丽水市莲都区紫金路36号 | 联系方式 | 0578-2787298 |
办公时间 | 8:30—12:00 14:00—17: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季节性办公时间调整见公告) | ||
机构职能 | |||
负责现场勘验、法医检验、痕迹检验、理化检验、文件检验、影像技术、声纹检验等工作;负责管理指导检验鉴定工作,做好科学研究、技术培训、基础业务建设及案件现场信息资料以及痕迹物证的收集和管理工作;负责刑事科学技术室等级评定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