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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湖镇食品安全信息应急报送制度
索引号: 002650840/2020-30865      发布机构: 党建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20-11-09 10:10:36

一、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工作,确定信息员负责食品安全信息联络报送工作。

二、各网格信息员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整理网格内食品安全信息并报各村协管员;各村协管员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整理属地内食品安全信息并报镇食安办;辖区各食品安全相关部门,负责收集、汇总、整理报送本系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信息,并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抄送镇食安办;镇食安办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整理本镇食品安全信息并报上级食安办。

三、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内容和要求

1.对属地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和案件查处情况,定期上报。

2.食品安全监测预警和评估信息,及时上报。

3.有关食品安全统计报表,按规定时限报送。

4.对食物中毒、突发食品污染事件及人畜共患病等涉及食品安全的信息,除按有关规定和程序处置外,要立即向镇食安办报告。

5.重大事项和重要信息,随时报送。

6.因瞒报、漏报、迟报、缓报信息,造成严重影响的,应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及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食品安全信息的报告要遵循实事求是和科学合理的原则,保证信息准确、及时、客观、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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