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5547227/2020-23379 | 文号 | 莲控指发(2020)0002 | ||
成文日期 | 2020-01-26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莲都区卫健局 | ||||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冠状病毒性肺炎”防控工作,根据丽水市“冠状病毒肺炎”防控领导小组1号令,现对有关事项再次明确如下: 一、取消一切大型集会,禁止举行30人以上的聚会、聚餐(包括红白喜事)。 二、莲都区范围内的游泳场馆、博物馆、图书馆、洗浴房、老年人活动中心、文化礼堂、宗教场地等公共场所,以及酒吧、影剧院、卡拉OK、KTV、棋牌室、麻将馆等各类娱乐场所暂停营业、开放,直至疫情结束。 三、禁止一切群体性宗教、祭祀等活动。 四、酒店、宾馆、民宿、农家乐等实行网格化管理,对疫区(暂定湖北省)来莲人员入住实行报告制度,如有发现宾馆、酒店、民宿、农家乐等私自留宿湖北籍人员未及时上报的,将立即依法从严处理并通报。 丽水市莲都区疫情联防联控指挥部 莲都区卫生健康局(代章) 2020年0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