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都区峰源乡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
一、莲都区峰源乡人民政府概况
(一)主要职能
乡党委、政府的主要职能是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等职能,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具体职责为:
1.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实施本乡经济发展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发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和二、三产业,促进农民增收。
2.加强社会管理。制定实施本乡社会发展规划,负责抓好义务教育、人口和计划生育、耕地和生态环境保护、民政事务、救灾救助、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和新型合作医疗实施等工作。依法履行上级赋予的监督管理权和行政处罚权,配合上级行政执法部门做好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加强对上级部门派驻机构的协调和监督,强化财政、村级财务和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机制。
3.搞好公共服务。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为“三农”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和经济实体。
4.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强化信访、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制意识,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公民的合法财产权,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力和其他权利。
5.巩固基层政权。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强化乡人大对乡政府的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
6.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定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峰源乡政府预算为本级预算。
二、峰源乡人民政府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峰源乡人民政府2019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峰源乡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其他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转;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项目类支出。峰源乡政府2019年收支总预算1676.44万元。
(二)关于峰源乡人民政府2019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峰源乡人民政府2019年收入预算1676.4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7.55万元,占37.43 %;上年结转1048.89万元,占62.57%。
(三)关于峰源乡人民政府2019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峰源乡人民政府2019年支出预算627.55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1.4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0.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3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2。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经费支出469.73万元,占74.85%;日常公用支出85.62万元,占13.64%;项目支出72.2万元,占11.51%。
(四)关于峰源乡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峰源乡人民政府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1676.44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27.55万元、上年结转1048.89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1.43万元、科学技术支出2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0.0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2.3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2、结转下年0万元。
(五)关于峰源乡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峰源乡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27.55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增加127.05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增加,日常公用支出和人员支出增加,新增一笔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经费,和其他项目类经费的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1.43万元,占65.56%;科学技术支出2万元,占0.3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88.5万元,占14.1%;卫生健康支出60.05万元,占9.57%;住房保障支出62.36万元,占9.9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2,占0.51%。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⑴.一般公共服务(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13.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发放、日常公用经费。
⑵.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其他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支出(项)253.27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发放、日常公用经费。
⑶.一般公共服务(类)财政事务(款)行政运行、事业运行、其他财政事务支出(项)13.48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发放、日常公用经费。
⑷. 一般公共服务(类)党委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项)127.2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发放、日常公用经费。
⑸. 一般公共服务(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群团事务经费支出。
⑹. 科学技术支出(类)其他科学技术支出(款)其他科学技术支出(项)2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公用经费。
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款)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项)88.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发放、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民政日常公用经费。主要用于在职人员社保费支出。主要用于精减及退职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
⑻.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60.05万元,主要用于工资、计生劳务费、计生临时工、日常公用经费,在编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的医疗保险。
⑼.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62.36万元,主要用于在编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关于峰源乡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峰源乡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27.5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469.7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住房月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公用经费85.6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邮电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峰源乡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峰源乡人民政府2019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关于峰源乡人民政府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因乡镇因公出国(境)的特殊性,根据省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届时再做费用支出,因此年初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同上年度保持一致。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食堂招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6万元,比上年执行数保持不变。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乡在编两辆公车所需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峰源乡人民政府本级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627.55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峰源乡人民政府未安排采购预算,该笔支出按实际需求从乡镇税收分成中列支。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峰源乡人民政府共有车辆两辆,为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峰源乡人民政府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均实行绩效目标管理,2019年不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专户资金:教育收费作为本部门的事业收入,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资金。
3.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不含专户资金收入。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预算单位在“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专户资金”“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结转”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8.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XX(类)XX(款)XX(项):指财政拨款的单位都是按类\款\项来编制预算和决算的,所谓类、款、项通俗的讲是指财政经费来源渠道和支出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