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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卫生健康局2019年部门预算
索引号: /2019-28072      发布机构: 区卫健局      发布时间: 2019-04-04 15:55:55

  一、区卫生健康局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研究拟订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改革相关政策,提出统筹解决卫生和计划生育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拟订有关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研究提出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资源配置方案,组织区域卫生规划的编制和实施;管理发布卫生和计划生育有关信息。 

  2、负责实施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对卫生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信息化建设,抓好卫生和计划生育基层基础数据的统计分析,调查研究。 

  3、制订全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和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规划,负责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和公共卫生信息共享及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4、组织编制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政策措施,指导基层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均等化。 

  5、组织编制妇幼卫生发展规划与政策措施,负责妇幼保健和计划生育综合管理和监督;推动实施计划生育和生殖健康工作,对生殖健康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进行监督、管理和指导;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促进出生人口性别平衡和优生优育。 

  6、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负责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推动完善计划生育利益导向机制;加大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扶助,促进计划生育家庭发展。 

  7、负责疾病预防控制管理工作,制定并实施重大疾病防治规划与策略,执行国家免疫规划及政策措施,协调有关部门对重大疾病实施防控和干预;负责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制定并实施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 

  8、负责卫生应急工作,制定卫生应急预案和政策措施,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风险评估,指导实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控制与应急处置,发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9、承担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精神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爱国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的监督管理责任;指导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工作,完善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执法行为,监督检查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监督落实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 

  10、组织拟订公立医院改革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公立医院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运行机制和监管机制;指导、监督民营医疗机构健康规范发展;负责医疗机构医疗服务的全行业监督管理,实施医疗机构和从业人员执业许可制度,组织制定医疗卫生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体系。 

  11、组织制定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人才队伍发展规划,负责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干部人才队伍建设;制定全区计划生育与医学科技和教育发展规划,组织全区继续医学教育、全科医学教育、毕业后医学教育和乡村医生培训工作;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机构体系建设。 

  12、组织制定并实施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与计划生育事业总体发展规划,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及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13、组织实施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总体规划,依法监督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统计、信息分析工作,研究提出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14、负责编制区级卫生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的预、决算,制定卫生和计划生育财务管理制度,检查指导全区卫生和计划生育经费的管理和使用,负责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和计生管理服务单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国有资产、财务监督管理和内部审计。 

  15、负责区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承担区干部保健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16、根据国家爱国卫生的方针、政策,协调有关部门的爱国卫生工作,组织实施全区改水改厕规划,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动员全社会参与文明城镇卫生工作。 

  17、负责管理区属医疗卫生单位和计生管理服务单位、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制定并审核全区医疗机构(包括个体医、村卫生室)的设置,并组织监督和管理;指导卫生和计划生育相关的学(协)会业务工作。 

  18、参与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 

  19、负责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 

  20、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莲都区卫计局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28家下属行政事业单位预算。具体单位见下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备注

1

莲都区卫健局

行政单位

2

莲都区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

事业单位

3

莲都区卫生监督所

参公单位

4

莲都区公共卫生工作站

事业单位

5

莲都区卫生财务核算管理中心

事业单位

6

莲都区人民医院

事业单位

7

莲都区岩泉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

8

莲都区紫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

9

莲都区白云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

10

莲都区万象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

11

莲都区联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事业单位

12

莲都区曳岭中心卫生院

事业单位

13

莲都区雅溪中心卫生院

事业单位

14

莲都区丽云中心卫生院

事业单位

15

莲都区平原卫生院

事业单位

16

莲都区石牛卫生院

事业单位

17

莲都区高溪卫生院

事业单位

18

莲都区丽新乡卫生院

事业单位

19

莲都区雅溪镇西溪卫生院

事业单位

20

莲都区雅溪镇泄川卫生院

事业单位

21

莲都区仙渡乡卫生院

事业单位

22

莲都区峰源乡卫生院

事业单位

23

莲都区太平乡卫生院

事业单位

24

莲都区巨溪卫生院

事业单位

25

莲都区双黄卫生院

事业单位

26

莲都区黄村中心卫生院

事业单位

27

莲都区水东卫生院

事业单位

28

莲都区枫树湾卫生院

事业单位

29

莲都区计划生育宣传指导站

事业单位

  二、丽水市莲都区卫计局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含下属单位) 

  (一)收入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莲都区卫计局2019年收入预算19656.27万元,其中: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收入14338.68万元,占72.94%;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占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5319.59万元,占27.06% 

  (二)支出预算总体安排情况 

  莲都区卫计局2019年支出预算19656.27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卫生健康支出19041.8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69.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5.09万元,其他政府性支出940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13935.45万元,日常公用支出3191.76万元,项目支出6095.89万元(包括房租类、重大公共卫生经费、健康莲都创建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村卫生室运行经费、计划生育奖扶特扶经费、计生公益金等)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9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55.56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下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缴纳(项)189.54用于局本级及下属单位工作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金和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712.41于局机关及监督所工作人员、日常运转等经费支出。 

  4、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健康管理事务(项)506.1用于区公共卫生工作站、区卫生财务核算中心人员、日常运转等经费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416.92万元,主要用于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办公室、计划生育宣传技术指导站、日常运转等经费支出。 

  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748.25万元,主要用于区人民医院人员、日常运转等经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项)5364.63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日常运转等经费支出。 

  8卫生健康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事业单位医疗(项)154.49万元,区卫生局本级及下属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40.87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按照国家规定标准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321.57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卫生工作站人员、日常运转等经费支出。 

  1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卫生监督机构(项)15万元,主要用于卫生监督所监督执法项目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其他健康管理事务367.6万元,主要用于信息化建设、健康宣传、人事招聘、卫计项目创建、财务代理核算等经费支出。 

  13、医疗卫生计划生育支出(类)公立医院(款)综合医院(项)705.47万元,主要用于区人民医院重点学科-老年医学、医疗信息管理系统购置及更新(HIS)、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医疗服务增长财政奖补经费、“双下沉,两提升”医院托管项目经费、人才队伍建设专项补助、食源性疾病免费监测专项工作经费等经费支出。 

  14、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城市社区卫生机构(项)228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办公设备采购,办公用户租赁费等经费支出。 

  15、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项)2399.44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经费支出。 

  16、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专项(项)512.6万元,主要用于全区农村妇女两癌检查、新生儿疾病复查、农村孕妇增补叶酸补助、适龄儿童窝沟封闭、龋齿充填工作实施配套经费、"母婴工程"配套经费等项目支出。 

  1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1万元,主要用于冷链设备维护经费支出。 

  1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362.53万元,主要用于村卫生室运行经费(基本医疗)、慢病防控、艾滋病免费检测及艾梅乙项目等工作经费。 

  19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计划生育服务(项)745.54万元,主要用于计划生育四项手术费、计生公益金、计划生育优生健康检查、计划生育奖扶特扶经费、计划生育独生子女奖励费、计划生育协会经费、计划生育流动人口管理经费支出。 

  20卫生健康支出(类)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其他卫生健康支出(项)678.7万元,主要用于全国健康促进区建设试点项目、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经费、农村饮用水检测、病媒生物防制五个街道四害监测、双下层等工作经费。 

  21卫生健康支出(类)中医药(款)其他中医药支出(项)80万元,主要用于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项目经费。 

  (四)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 14338.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788.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1454.1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项目支出6095.88万元(包括重大公共卫生经费、卫生应急示范区创建经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村卫生室运行经费、计划生育奖扶特扶经费、计划生育乡镇、培训费、计生公益金等)。 

  (五)关于莲都区卫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莲都区卫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338.69万元,比2018年执行数减少397.18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减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采购经费尚未安排。 

  2、莲都区卫计局2019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2017年执行数减少734.67万元。主要是2019年基层医疗机构基建建设项目经费投入减少, 

  (六)关于莲都区卫计局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用:根据省外事侨务办安排的因公出国计划和实际工作需要,2019年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预算0万元,与上年持平。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无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2.公务接待费:2019年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1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0.57 %。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来函指导工作及检查等招待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8年严格坚持八项规定,厉行节约的原则,减少公务接待支出,使2016年决算数大幅度减少。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19年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 9万元,比上年执行数增长 0.31%。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 9万元,主要用于医疗救护等所需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增加的原因是财政按每辆车3万元的预算安排资金。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9年莲都区卫计局局本级行政单位以及莲都区卫生监督所1家参公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12.41万元。 

  2.政府采购情况 

  2019年莲都区卫计局下属各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  1061.5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医疗设备采购)预算 499万元。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1231,莲都区卫计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1 辆,其中,省部级领导用车0辆、应急机要通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辆、行政执法专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老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10辆。单位无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9年莲都区卫计局专项公用类和发展建设类项目100%已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4338.69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2、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3、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2019年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32019年县级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42019年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5、2019年莲都区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62019年三公经费表 

  72019年县级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82019年县级部门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9、2019年区直预算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支出预算表

  莲都区卫健局 

  2019.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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