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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村乡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黄村乡“一三五”应急处置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 002651712/2019-28962      发布机构: 黄村乡政府      发布时间: 2019-01-10 09:43:51
索引号 002651712/2019-28962 文号 黄委〔2019〕1号
组配分类
成文日期 2019-01-1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黄村乡政府

各村、乡属各部门: 

  根据《莲都区基层社会稳定“一体两翼”工作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乡维稳应急处置队伍建设,提高对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能力,确保把群体性事件遏止在始发、消除在萌芽,结合我乡实际,制定《进一步加强黄村乡“一三五”应急处置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莲都区黄村乡委员会 

  2018年12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中共黄村乡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12月21日印发    

    

    

    

  进一步加强黄村乡“一三五”应急处置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以提高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能力、积极预防化解各类矛盾、妥善处置突发事件为重点,紧紧围绕法治化、苗头性维稳的总体目标,整合资源,前移关口,下沉机制,着力破解维稳应急处置权责不明、机制不全、指挥不畅、反应不快、力量不强等问题,切实提高群体性事件预测预警预防水平,不断推进基层维稳处置工作信息化、智能化建设,实现维稳“矛盾不上交、事态不扩大,问题快速消化、事件就地解决”的工作目标,以“一三五”体系建设为基础,组建以公安、综治及各基层站所、科室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的基层维稳应急处置队伍,进一步加强基层“一三五”处置规范建设,不断提升全乡基层维稳工作科学化水平。 

  二、总体要求 

  坚持“2221”原则。即“两整合、两注重、两防止、一避免”:整合信息研判、整合力量调度,注重矛盾化解、注重苗头处置,防止矛盾激化、防止事态升级,避免引发重大涉稳事件。 

  规范工作体系。固化“一三五”框架,即一个预案:《涉稳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预案》;三项机制:《涉稳信息收集整合研判机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力量整合调度机制》《不稳定问题后续化解稳控机制》;五类流程:建立劳资纠纷、非正常死亡、征地拆迁、公共安全、特定诉求群体等五类以上涉稳处置流程。 

  立足法治根本。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创新工作方法、推动规范建设、提升治理水平,处理好苗头维稳及时性、有效性和法治性的关系,防范创新风险。 

  三、主要内容 

  建立黄村乡“一三五” 处置规范,即一个预案、三项机制、五+X类流程。 

  一个预案:建立《黄村乡涉稳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预案》,作为各类突发事件处置的总体框架,在前期创新试点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先期处置主体,规范突发事件处置的基本原则、组织领导,构建应急联动处置体系,明确应急联动处置事件的类型和范围,建立三级响应机制。进一步加强信息、力量、资源等要素整合的机制保障。(参见附件1) 

  三项机制:建立《黄村乡涉稳信息收集整合研判机制》、《黄村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力量整合调度机制》和《黄村乡不稳定问题后续化解稳控机制》,从不稳定因素的信息掌控、研判到应急联动处置形成系统的工作机制,发挥支撑作用,提升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的能力。(参见附件2;附件3;附件4) 

  +X类流程:建立非正常死亡、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公共安全、特定诉求群体等五类最可能发生的涉稳事件处置流程,并根据本辖区易发多发突发涉稳事件,完善“5+X”应急涉稳事件处置流程。各项流程规范时间、人员、步骤、任务、目标、注意事项等要求,制作流程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原则上每年拉练至少2次。乡党委副书记(政法书记)、综治办主任、派出所所长、分管副所长任一岗位人事变动后,均按总流程图开展拉练。(参见附件5) 

  四、组织保障 

  (一)指挥体系和队伍建设 

  1、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黄村乡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指挥中心,乡党委书记任总指挥,乡长任第一副指挥,分管领导、派出所所长任副指挥,乡班子其他成员任指挥中心成员。指挥中心下设信息研判室、现场处置组、调解化解组、舆情应对组、后期保障组、工作督导组。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在指挥中心的统一领导下,迅速整合各种力量,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及时落实各种措施,确保处置工作指挥顺畅、反应快捷、协调有序、运转高效、处置有力。 

  2、整合多元应急力量。在乡单元内,灵活组合原有机制和资源,固化以“公安为主、群防为辅、部门与乡联动协调、社会力量充分参与”的综合应急处置队伍,在强调公安派出所现场处置、依法履责的同时,注重发挥各部力量:(1)派出所专业力量及备勤队伍为现场处置骨干力量;(2)乡干部和特勤队伍为现场疏导骨干力量;(3)乡站所力量为现场疏导协同力量;(4)由村干部、调解员、民兵、村义务巡逻队、网格员等组成的平安志愿者队伍为现场疏导基础力量。“X”代表增派的支援力量,包括交通管制、医疗救护、消防救援、舆情应对等。 

  (二)软件和信息渠道建设。 

  1、融合多元信息平台。原则上在乡指挥中心设立应急联动处置指挥部,集成信息收集、情报研判、视频巡查、指挥调度等功能。建立“2+X”信息渠道,将公安“110”、平安建设信息系统作为两大主渠道,导入部门信息、网络信息、视频信息及各具特色的公众号、微信群、涉稳“信息员”等拓展渠道,实现涉稳信息全面、精准、及时收集和报送。落实信息员制度,实时梳理、筛选、碰撞、流转涉稳信息。落实涉稳信息群众举报奖励制度。建立由辖区各职能站所、乡党委政府、区委维稳办组成的三级研判和实时反馈机制。 

  2、创建“一站式”数据管理平台。深化“涉稳信息库”数据管理平台运用,多渠道涉稳信息全部收纳至涉稳信息库,并由信息员实时研判、分类处理。通过信息技术跟进四色预警、短信提醒、挂牌督办等,在乡、区级部门、区委维稳办之间形成互动管理,支撑“一三五”完整处置链的形成。 

      五、责任落实 

  在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着力点放在准确判断事件性质、及时解决群众事理诉求、切实加强对群众的教育引导、有效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升级上。凡未按规定履行报告职责,或事件发生后对上级的调查不予配合,或采取其他方式进行阻碍,在突发事件调查、控制、救治工作中失职、渎职的,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附件:1.黄村乡涉稳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预案 

  2.黄村乡涉稳信息收集整合研判机制 

  3.黄村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力量整合调度机制 

  4.黄村乡不稳定问题后续化解稳控机制 

  5.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化解机制及流程说明 

  6.黄村乡“一三五”应急处置队伍名单 

    

    

    

    

    

    

    

    

    

    

    

    

    

    

    

    

    

  附件1: 

  黄村 乡涉稳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预案 

    

  为及时依法有效处置各类突发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黄村乡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黄村乡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指挥中心,总指挥:魏俊,第一副指挥:刘华,副指挥:赵基、张政、李彪,成员:陈超、李高平、张力鹏、徐科、施彦、吴龙兴、项庭武、杨裕斐、叶旭瑶。另指挥中心下设信息研判室(设在黄村乡应急联动处置指挥室,以下简称“指挥室”)、现场处置组、调解化解组、舆情应对组、后期保障组、工作督导组。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非正常死亡、征地拆迁、劳资纠纷、公共安全、特定诉求群体等偶发、突发的紧急性事件(以下简称“事件”),尤其是群体性事件苗头的应急处置。 

  三、处置原则 

  (一)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事件发生以后,相关单位、部门及人员要坚决听从指挥中心的指挥调度,按照“一三五”处置规范要求,根据各自职责任务和分工要求迅速开展处置工作。落实好“早发现、早处置、早化解”。 

  (二)属地管辖、加强配合的原则。事件在处置过程中,涉事工作片、村、乡主要领导要迅速反应,积极配合参与,开展事态稳控工作,并负责解释和接待,严禁推诿扯皮。 

  (三)加强教育、正确引导的原则。要及时通过简单有效的方式,宣传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强化说服教育,引导涉事人员或群众以理性、合法的方式表达利益诉求。对歪曲言论或谣言应及时予以驳斥和澄清,正确引导舆论。 

  (四)依法处置、防止激化的原则。对参与事件的涉事人员或群众,要坚持可散不可聚、可解不可结、可顺不可激,以教育疏导为主,本着 “抓早、抓小”的原则,争取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或初始状态,要坚决依法果断处置,尽快平息事态,防止事态扩大蔓延。 

  (五)有利稳控化解原则。“一三五”应急联动处置是一件复杂的工程,乡党委(政府)和派出所根据各自的职责和特长不同,在具体的处置过程中以有利于稳控化解为原则,在处置过程中及时向乡党委(政府)负责领导汇报情况。 

  四、事件分级 

  按照事件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一般分三级: 

  (一)III级:是指50人以下且有一般违法犯罪倾向的,由派出所、乡整合力量和事权部门联动处置。 

  (二)II级:是指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且有违法犯罪倾向的、20人以下且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由派出所、乡整合力量和相关部门联动处置。 

  (三)I级:是指100人以上且有违法犯罪倾向的、50人以下且有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指挥权交由区委、区政府统一组织指挥各方面资源和力量处置。 

  五、处置流程 

  在乡党委政府组织的统一领导下,成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乡党委书记任总指挥,乡长任第一副指挥,分管领导、派出所所长任副指挥,乡班子其他成员任指挥部成员。指挥部下设信息研判中心、现场处置组、疏导化解组、舆情应对组、后勤保障组、工作督导组等。 

  (一)III级规模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由派出所和乡整合力量及事权部门进行联动处置,根据情况再调集相应力量支援处置,同时及时将处置情况传送信息研判中心,报告有关领导和区维稳、公安等部门。 

  (二)II级规模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本着“快速集结、隔离人群、内部劝解、外围引导、秘密取证、防止扩大”的要求,在乡主要领导指挥下,由各处置小组联动处置,并及时将突发事件的基本情况、处置进展、事态发展持续报送区相关领导和维稳、公安等部门。 

  1、现场处置组。由乡派出所所长任组长,派出所、交警、应急处置辅助力量及相关部门为成员。主要负责在事发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及时依法处置。 

  2、疏导化解组。由乡分管领导为组长,综治办、司法所、村及有关站所为成员。负责及时搭建沟通平台,疏导化解,善后救援。 

  3、舆情应对组。由宣传工作分管领导任组长,乡宣传组、派出所、涉事部门站所为成员单位。负责网络舆情引导,在上级部门的指导下,通报案件的处置情况和善后情况。 

  4、后勤保障组。由党政办分管领导任组长,乡党政办、派出所为成员。负责做好车辆等后勤保障。 

  5、工作督导组。由乡纪委书记任组长,纪检组任为员单位,负责在应急处置人员集结或演练等相关环节实施中,人员纪律和工作情况进行现场督查,对于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现象及时予以纠正,事后予以追责。 

  6、信息研判中心。由乡分管领导或派出所所长任主任,负责值班备勤、信息汇总和相关综合协调职能,发挥工作枢纽作用。 

  (三)I级规模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在区级响应未启动前,由乡主要领导指挥,各处置小组联动开展初期处置,并随时将动态报告上级。区级响应一旦启动,配合做好处置工作。 

    

    

    

 

 

  

  附件2: 

  黄村乡涉稳信息收集整合研判机制 

    

  为了及时依法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加强涉稳信息的排查、掌握和研判,全面评估预测涉稳信息,以便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努力遏制重大涉稳事件发生,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黄村乡“一三五”应急处置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特建立黄村乡涉稳信息收集整合研判机制。 

       一、工作目标 

    依托公安110信息、平安浙江系统、秀山丽水系统等平台,建立黄村乡“2+X”涉稳信息收集整合研判机制,第一时间掌握各类涉稳信息,准确研判并快速上报信息,为快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提供有力支撑。 

  二、信息来源 

  建立涉稳信息库,将各渠道涉稳信息全面准确及时收纳到信息库,实现“2+X”多渠道信息采集:即固化110接处警系统和平安浙江系统信息 2个主渠道,创新运用秀山丽水系统信息以及部门信息、网络信息、网格信息、群众信息、其它信息等渠道。 

  (一)公安110信息。以公安派出所接处警及上级公安部门反馈信息为主,由公安派出所负责采集和初步研判,视情流转突发事件信息研判中心并报乡,进行综合研判处置。 

  (二)平安浙江系统信息。以平安浙江系统各类信息为主,由乡综治中心专人负责接收和汇报信息。 

  (三)秀山丽水系统信息。以秀山丽水系统各类信息为主,由乡“四个平台”工作专人负责接收和汇报信息。 

  (四)“维稳信息平台”信息。以事件参与者(目击者)或“维稳信息员”通过“钉钉终端系统”上传文字信息、声像资料为主,由现场群众、网格员、平安志愿者为主,相关部门为辅,通过维稳信息员手机发送或由内网录入大排查内容,综治办专职人员负责发送和接收,做好分析汇总和相关工作对接。 

  1、网格信息。以各综治网格信息为主,由乡综治办和各网格员负责采集。(每天综治网格员要下网格,全面采集网格信息,并将采集到的各类信息、电话举报和每日警情及时录入综治平台,视情将涉稳信息上报信息研判中心) 

  2、科室信息。以各科室及线上反馈的信息为主,由各相关职能科室负责采集。 

  3、网络信息。以各类论坛、微信、QQ上的舆情信息为主,由乡宣传组负责采集。 

  4、群众信息。以现场围观群众及社会热心人士通过手机反馈信息。 

  5、其它信息。以村干部、社会群众、机关干部信息为主,由第一时间获信息的各相关部门、站所负责采集。 

  三、信息研判 

  1、建立常态分析制度。以“日会商”、“周研判”、“月分析”等形式,由乡、村两级分别实施,综合派出所、综治办(信访办)、安监办、执法中队等部门相关涉稳问题动态,定期研判本辖区存在的突出涉稳隐患和问题,分析形势,提出建议,督促相关部门推化解稳控,并加以跟进关注后续动态。 

  2、建立“专题研判”制度。对上级领导批示要求的问题和其他可能诱发群体性事件、群访、个人极端事件等重大突发敏感涉稳问题,由乡主要负责人牵头,召集有关职能部门进行专题研判,分析问题,预测趋势,落实措施。 

  3、建立三级研判反馈体系。三级主体分别为辖区派出所、乡党政组织和区委维稳办。常态下,乡通过情报信息中心汇总、过滤和梳理各渠道采集的涉稳信息,将相对突出问题通报区委维稳办和辖区派出所,实时关注。“临战”状态下,派出所、乡政府在情报信息中心共同完成信息碰撞、比对和深度研判,必要时提请区委维稳办会同研究、核实及通报,确保指挥处置的信息支撑精确、立体、有效。 附件3: 

  

  黄村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力量整合调度机制 

    

  为了积极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加强我乡应急处置力量的整合、指挥调度,提升我乡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黄村乡“一三五”应急处置规范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的要求,加强辖区内力量整合、应急演练、指挥调度,在力量上予以保障,特建立黄村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力量整合调度机制。 

  一、指挥机构 

  为了确保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力量的调度,成立黄村乡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指挥中心(设在黄村乡政府),指挥中心下设信息研判室(设在黄村乡应急联动处置指挥室,以下简称“指挥室”)。 

  二、力量整合 

  建立以“公安为主、群防为辅、部门与乡联动协调、社会力量充分参与”的“4+X”应急队伍: 

  “4”即:①辖区派出所专业力量及备勤队伍,主导现场处置;②乡干部和特勤队伍,协助稳控局势;③乡、站所力量,指安监站、交警队、专职消防队、卫生院、供电所、应急处置辅助力量,以及涉事相关站所,紧密配合疏导;④平安志愿者力量,由村干部、调解员、民兵、村义务巡逻队、网格员、党员志愿队、群防群治队等组成,以各种身份渗透到当事人和围观群众中去,帮助引导缓解情绪和搜集固定证据。 

   “X”即增派力量,在四支力量到达现场处置力量不够或因现场处置需要时,启动“X”增派力量,包括调解化解组、舆情应对组、后勤保障组(交通管制组、医疗救护组、消防救援组、电力通信保障组、专家组等)、工作督导组等。 

  二、指挥调度 

  1、统一调度。应急队伍确定主、次两名负责人,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领导下统一指挥调度。 

  2、调度方式。启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后,指挥部指令调集应急力量,通过钉钉、微信或电话通知所有处置队伍,各队伍在收到指令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 

  3、集结待命。根据事态发展,按需分批调度。 

  第一批次:派出所接处警民警5分钟内到达现场。 

  第二批次:乡分管领导或值班领导、派出所值班领导和其他值班警力、乡干部、村干部、专职消防队、交警队、卫生院等根据需要在接到指令后10分钟内到达现场。 

  第三批次:乡派出所、乡特勤及预备队、平安志愿者和装备车在20分钟内到达现场,队员携带警棍、盾牌、防暴头盔、防暴服、防暴叉、民警携带枪支。 

  第四批次:指挥部成员、派出所所长、疏导化解组、舆情应对组、后勤保障组等工作组以及其他力量根据处置需要,按指令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 

  4、有序处置。各应急处置力量按要求到达现场后,服从统一指挥,根据统筹安排和任务分工,有序开展应急处置。 

  对现场情况复杂,一时难以处置,需相关部门增派人员的,指挥室立即报告指挥中心主要领导。经同意后,由指挥室通过“钉钉终端系统”和电话等方式通知乡包案领导,及以相对应的调解化解组、舆情应对组,及时到达现场,同现场的公安力量、特勤力量和平安志愿者会合,部门或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必须第一时间派人前往。 

  三、工作职责 

  (一)指挥室:全面负责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在平时加强人员管理,在演练和应急处置时,负责应急处置力量调度及事件处置。 

  (二)信息研判室:负责信息搜集、汇总、筛选、分析、研判、报送。 

  (三)辖区派出所备勤队:负责快速派出警力,联动平安志愿队等力量到达现场、控制现场。 

  (四)乡应急特勤队:配合公安力量及各工作组对现场情况进行控制并处置,防止事态恶化或升级。 

  (五)平安志愿队:便服或适当乔装,携带袖珍影音拍摄设备迅速向现场集结,到达现场后立即渗入当事人及围观群众人群中,以普通群众的身份帮助劝解,稀释和缓解人群情绪,必要时协助现场公安人员对相关人员进行制服;同时拍摄当事人违法行为视频和音频,固定证据,并及时将相关影音资料发送至信息研判调度中心,便于中心值班人员对现场情况进行了解和掌握。 

  (六)调解化解组:负责开展调解化解工作,并重点做好群体性信访及防范群体性、恶性事件发生。 

  (七)舆情应对组:负责对网络及媒体舆情信息搜集、应对工作,防止媒体或网络炒作,导致事态恶化。 

  (八)专家组:由土地、规划、法律等方面专业人员所组成,负责做好现场处置包案领导的参谋,并配合调解化解组做好调解化解工作,同时配合舆情应对组做好舆情应对。 

  (九)后勤保障组: 

  1、交通管制组:及时做好现场交通疏导工作,必要时采取交通管治措施。 

  2、医疗救护组:及时做好现场伤病人员的医疗救护工作。 

  3、消防救援组:及时协助做好现场突发情况的应对。 

  (十)工作督导组:做好处置过程中人员的到岗到位、机制的执行、处置流程的是否合理合规等情况进行全过程督查,并及时向指挥中心报告。 

  (十一)乡职能科室: 

  根据各科室职能,结合处置工作需要和乡应急联动处置指挥中心的要求,在处置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过程中,及时与上级部门联系沟通,发挥疏导及后续化解作用。 

  (十二)乡职能站所: 

  结合站所工作职能,负责分析研究影响我乡社会稳定的有关情况,参与处置因站所职能涉及事务引发的群体性事件,配合有关部门单位做好涉及人群的教育疏导工作。 

  五、加强演练 

  1、演练计划。根据《黄村乡涉稳突发事件应急联动处置预案》总体要求,定期开展非正常死亡、劳资纠纷、征地拆迁等各类突发事件处置应急演练,提升乡应急联动处置能力。 

  2、演练方式。演练方式为现场模拟演练,注重贴近实战。 

  3、演练要求。一是增强敏感性。通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队伍的思想认识和敏感程度。二是提升集结反应能力。高效快速、联动有序的集结处置力量是应急联动处置的关键因素,各应急力量在应对突发事件要及时响应、快速集结。三是提高实战水平。演练科目要充分考虑可能出现的各类突发事件以及后续涉稳问题,合理设置演练科目内容,充分强调联动处置的针对性,提高实战能力。四是刚性保障装备。处置突发事件需要的硬件设施要按照工作需求,包括车辆、器械、卫生、后勤等相关内容逐一配备到位。 

    

 

 

  

  附件4: 

  黄村乡不稳定问题后续化解稳控机制 

    

  一、乡设置“一三五”应急联动处置中心维稳信息员,负责收集、梳理、录入、报送不稳定问题信息,主要对公安110预警、平安浙江信息系统等各渠道信息进行收集归纳,经初步研判,对将要发生或可能会诱发人员集聚、集访扰乱社会秩序、突发危害公共安全、个人极端行为等涉稳苗头问题,及时登记录入涉稳信息库即莲都区维稳信息管理系统。 

  二、信息采集录入的重点主要为非正常死亡、劳资纠纷、征地拆迁、涉众型经济犯罪、公共安全、医患纠纷、环境保护、企业改制、重点工程建设、网络舆情、民族宗教、重点人员管理等领域不稳定问题。 

  三、信息员对涉稳信息进行初步研判,认为情况紧急可能发生涉稳事件需要应急联动处置的,立即向当日值班领导或乡党委副书记或政法书记、综治办主任汇报;有关领导在接到需应急处理涉稳信息后,可以采取电话、微信、钉钉、会议等形式进行专题研判,对需启动“一三五”应急联动处置的,报乡党委书记决定后立即启动;对不需应急联动处置的,由派出所“110”出警处置。各参与处置单位要将处置情况及时报送应急联动处置中心,由信息员梳理汇总后录入涉稳信息库。 

  四、应急处置涉稳问题在现场处置完毕后,矛盾问题未解决,仍需要后续化解稳控的,由信息员在涉稳信息库里予以重点标注,报乡党委书记或副书记确定化解稳控责任领导、责任人。对不需要应急处置但存在涉稳隐患的不稳定问题,直接列入清单管理。有关涉稳问题需要区职能部门参与化解稳控的,乡应急联动处置中心由乡党委书记或副书记审定后,报送区级维稳部门协调事权单位开展化解处置。 

  五、化解稳控主要落实“三定两包”制度,即定牵头单位、定责任人员、定化解措施、包化解效果、包稳定控制,明确包案领导,组织力量、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和方法进行化解和稳控。 

  六、涉稳问题化解稳控实行动态流程管理。涉稳问题在落实“三定两包”制度后,相关责任人要在七天内将第一次化解工作开展情况反馈至乡应急联动处置中心,并录入涉稳信息库。对经应急处置,超过一个月未化解或每隔半个月未反馈化解稳控进展的,作为超期未化解。对不需应急处置的,超过三个月未化解或每隔一个月未反馈化解稳控进展的,作为超期未化解。涉稳信息库采取“四色”预警,问题已化解的为绿色,化解中、稳控中的为蓝色,化解中长效稳控的为黄色,未化解的为红色。 

  七、被区委维稳办列为区级挂牌督办的,由乡党委书记、副书记或事权职能部门分管负责人包案;被市委维稳办列为市级挂牌督办的,提请区级领导包案。 

  八、挂牌督办或超期未化解不稳定问题,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剥离,落实长效稳控:一是涉及政策、体制等原因,区委、区政府或市、区级部门不能化解的;二是涉及群体广、处理程序多、时间跨度长等客观原因,无法在规定期间或更长时间化解的;三是其他特殊原因不能化解的。 

  九、不稳定问题长效稳控申请,要由包案领导牵头专题研究,提出长效管理应对措施,并录入涉稳信息库,由乡应急处置中心提交区维稳办审核批准;对市级挂牌督办的重大不稳定问题长效稳控申请,要逐级上报至市委维稳办审核批准。 

  十、涉稳问题化解稳控情况要全程记录涉稳信息库,对因工作不到位,导致发生群体性事件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应当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附件5: 

  各类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化解机制及流程说明 

    

  一、非正常死亡突发事件 

  第一步  由公安派出所牵头负责,接报非正常死亡事件警情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以尸体第一时间运送至殡仪馆为原则,出警民警判断事件是否需调度人员处置,如不需调度人员处置,则按正常出警流程处置,本预案流程自行终止;如判断需要调度人员处置的,出警民警及时向值班所领导报告,值班所领导报请指挥中心领导同意后,启动预案,指挥室通过“钉钉终端系统”和电话发出指令,根据现场情况需要,通知乡应急特勤队、平安志愿队、调解化解组、专家组、舆情应对组、交通管制组、医疗救护组、消防救援组立即前往现场,同时指挥室通过“系统”和电话向区委、区政府及区维稳办汇报,并及时对接区公安局。 

  第二步  各工作组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听从现场出警民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密切配合。乡应急特勤队协助做好现场稳控工作,平安志愿队到达现场后立即到人群中,以旁观群众身份对死者亲友或敌对情绪明显的围观群众做好劝解,及时掌握挑头人员动态。对尸体尚在现场的,要督促相关部门尽快履行完手续,并通知民政殡仪服务工作站对尸体及时进行清运,同时做好家属安抚工作,如家属及周边群众情绪平稳,对死因无异议,同时主动配合公安机关或相关单位的,则按正常出警流程处置,本预案流程自行终止;如家属或周边群众情绪激动,对死因有异议,现场情况复杂,事态有进一步恶化趋势的,同时指挥室通过“系统”和电话向区委、区政府及区维稳办汇报,并及时对接区公安局。 

  第三步  开展现场取证,掌握必要的信息和证据,为下步工作顺利开展打基础。指挥室立即根据联片或分管工作明确乡领导进行包案处置,同时视情况通知乡应急特勤队、平安志愿队、调解化解组、专家组、舆情应对组、交通管制组、督查组继续跟进处置,并及时调配各相关村、有关科室及站所相关人员充实进处置队伍,特别是在死者亲友中或当地比较有声望的人士就近增援,共同处置,如处置成功,本预案流程自行终止;如还是难以有效处置的,尽力稳控好现场,防止事态恶化升级,同时向区委、区政府、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区维稳办求援。一方面,待区级增援力量到位后,积极配合并听从区里带队领导调度指挥;另一方面继续落实乡领导包案处置,并继续落实稳控及化解措施,争取化解。 

  二、征地拆迁突发事件 

  第一步  中心接到征地拆迁突发事件信息后,派出所人员联动乡综治办人员赶往现场,出警民警判断事件是否需调度人员处置,如不需调度人员处置,则按正常出警流程处置,本预案流程自行终止;如判断需要调度人员处置的,综治人员及时向中心报告,乡分管领导报请指挥中心领导同意后,启动预案,指挥室通过“钉钉终端系统”和电话发出指令根据现场情况需要,通知乡应急特勤队、平安志愿队、调解化解组、专家组、舆情应对组、交通管制组立即前往现场,同时指挥室通过“系统”和电话向区委、区政府及区维稳办汇报,并及时对接区住建局或区国土局。 

  第二步  各工作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听从现场乡分管领导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密切配合,共同处置。平安志愿队到达现场后,以旁观群众的身份做好劝解,针对特别是情绪明显的当事人,积极做好情绪缓冲。如现场情况得到控制,则本预案流程自行终止;如现场情况复杂,事态有进一步恶化趋势的,同时指挥室通过“系统”和电话向区委、区政府及区维稳办汇报, 

  第三步  开展现场取证,掌握必要的信息和证据,为下步打击或化解打下基础。指挥室立即根据联片或分管工作明确乡领导进行包案处置,同时视情况通知乡应急特勤队、平安志愿队、调解化解组、专家组、舆情应对组、交通管制组、医疗救护组、消防救援组、督查组继续跟进处置,并及时调配各相关村、有关科室及站所相关人员充实进处置队伍,特别是在当事人亲友中或当地比较有声望的人士就近增援,及时介入,共同处置,如处置成功,本预案流程自行终止;如还是难以有效处置的,尽力稳控好现场,防止事态恶化升级,同时向区委、区政府、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区维稳办求援。一方面,待区级增援力量到位后,积极配合并听从区里带队领导调度指挥;另一方面继续落实乡领导包案处置,并继续落实稳控及化解措施,争取化解。 

  三、劳资纠纷突发事件 

  第一步  中心接到劳资纠纷信息后,派出所人员联动乡综治办人员赶往现场,出警民警判断事件是否需调度人员处置,如不需调度人员处置,则按正常出警流程处置,本预案流程自行终止;如判断需要调度人员处置的,综治人员及时向中心报告,乡分管领导报请指挥中心领导同意后,启动预案,指挥室通过“钉钉终端系统”和电话发出指令根据现场情况需要,通知乡应急特勤队、平安志愿队、调解化解组、专家组、舆情应对组、交通管制组立即前往现场,同时指挥室通过“系统”和电话向区委、区政府及区维稳办汇报,并及时对接区劳动社保局。 

  第二步  各工作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听从现场乡分管领导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密切配合,共同处置。平安志愿队到达现场后立即在人群中,以旁观群众的身份做好劝解,做好缓冲。对纠纷情况进行了解掌握,召集企业方和员工方代表进行协商,如双方能协商成功并履行,则本预案流程自行终止;如劳资双方差距较大,协商失败,或企业刻意回避或无清偿能力,员工情绪激动,以稳控现场为主,同时指挥室通过“系统”和电话向区委、区政府及区维稳办汇报,并同区劳动社保局做好对接。 

  第三步  开展现场取证,掌握必要的信息和证据,为下步打击或化解打下基础。指挥室立即根据联片或分管工作明确乡领导进行包案处置,同时视情况通知乡应急特勤队、平安志愿队、调解化解组、专家组、舆情应对组、交通管制组、医疗救护组、督查组继续跟进处置,并及时调配各相关村、有关科室及站所相关人员充实进处置队伍。必要时可以动用欠薪专项备用金,如处置成功,本预案流程自行终止;如还是难以有效处置的,尽力稳控好现场,防止事态恶化升级,同时向区委、区政府、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区维稳办求援。一方面,待区级增援力量到位后,积极配合并听从区里带队领导调度指挥;另一方面继续落实乡领导包案处置,并继续落实稳控及化解措施,争取化解。 

  四、特定诉求群体突发事件 

  针对涉军、涉宗群体、民师、涉城中村改造群体、专建区块老职工、涉众型经济案受害人(如“善心汇”、“e租宝”、“e道商城”、“绿谷贷”、“邮币卡”、“上海央利”、“京圆柚”之类)等特定诉求群体的到政府机关部门单位和公共场所的突发事件或集体聚焦上访事件,制定应急预案。 

  第一步  中心接到涉军、涉宗群体、民师、涉城中村改造群体、专建区块老职工、涉众型经济案受害人等特定诉求群体突发事件信息后,乡信访办工作人员联动乡包案领导或分管领导赶往现场,判断事件是否需要调度人员处置,如不需要调度人员处置,则按正常应急流程处置,本预案流程自行终止;如判断需要调度人员处置的,信访办工作人员及时向乡包案领导或分管领导报请中心同意后,启动预案,指挥室通过“钉钉终端系统”和电话发出指令根据现场情况需要,通知乡应急特勤队、信访第三方社会力量志愿服务队、舆情应对组、交通管制组立即前往现场,同时向区委、区政府、区信访局、区维稳办汇报对接。 

  第二步  各工作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听从现场乡分管领导或包案领导的统一指挥和调度,规范处理群众信访问题的程序和方法,严格依法办事,依法维护信访秩序,依法处置信访活动中的过激违法行为。信访第三方社会力量志愿服务队到达现场后,以第三方的身份做好聚集群众的思想疏导工作。如现场情况得到控制,则本预案流程自行终止;如现场情况复杂,事态有进一步恶化趋势的,指挥室通过“系统”和电话向区委、区政府及区维稳办汇报。 

  第三步  开展现场取证,掌握必要的信息和证据,为下步打击或化解打下基础。当集体来访人采取违反法律法规和危害公共安全事件的过激行为时,乡辖区派出所应及时加以劝阻、制止,必要时对个别带头闹事者采取强制措施,维护信访秩序。 

  指挥室立即根据联片或分管工作明确乡领导进行包案处置,同时视情况通知乡应急特勤队、信访第三方社会力量志愿服务队、专家组、舆情应对组、交通管制组、医疗救护组、消防救援组、督查组继续跟进处置,并及时调配各相关村、有关科室及站所相关人员充实进处置队伍,特别是在当事人亲友中或当地比较有声望的人士就近增援,及时介入,共同处置,如处置成功,本预案流程自行终止;如还是难以有效处置的,尽力稳控好现场,防止事态恶化升级,同时向区委、区政府、区信访局、区维稳办、区公安局求援。一方面,待区级增援力量到位后,积极配合并听从区里带队领导调度指挥;另一方面继续落实乡领导包案处置,并继续落实稳控及化解措施,尽快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五、公共安全突发事件 

  第一步  中心接到公共安全信息后,立即启动预案,在派出全部备勤警力迅速到达现场的同时,指挥室通过“钉钉终端系统”和电话发出指令,根据现场情况需要,通知乡应急特勤队、平安志愿队、调解化解组、专家组、舆情应对组、交通管制组、医疗救护组、消防救援组立即前往现场,同时指挥室通过“系统”和电话向区委、区政府及区维稳办汇报,并及时对接区公安局。 

  第二步  各工作组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并听从现场出警民警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密切配合,对暴恐等威协公共安全行为还在进行中的要及时想方设法进行制止,控制暴恐人员,并将伤亡程度降到最低;对暴恐行为已经结束,有人员伤亡的,本着“伤送医,亡送殡”的原则,对受伤人员立即组织救治,对有人员死亡的及时将尸体运送至殡仪馆,并对现场进行清理,组织精干力量缉拿暴恐实施者,尽快恢复正常社会秩序。 

  第三步  如难以有效处置的,尽力稳控好现场,防止事态恶化升级,同时向区委、区政府、区委政法委、区公安局、区维稳办求援,待区级增援力量到位后,积极配合并听从区里带队领导调度指挥。 

    

    

  附件6: 

  黄村乡“一三五”应急处置队伍名单 

  一、乡应急特勤队 

  总 领 队:A岗  魏  俊(联系电话:13587185958、665959) 

  B岗  刘  华(联系电话:13967072099、662099) 

  总联络员:A岗  赵  基(联系电话:13905789663、669663) 

  B岗  张  政(联系电话:13857068080、662080) 

  第一分队:队  长:赵  基(联系电话:13905789663、669663) 

  队  员(联络员 

  郑心怡(联系电话:18358880133、663133) 

  叶徐欢(联系电话:15205789285、579285) 

  李芯月(联系电话:15257830191、670191) 

  卢  露(联系电话:15988052585) 

  季  阳(联系电话:15857893252、693252) 

  周虹波(联系电话:13735988058、678058) 

  陈  阳(联系电话:18806506292、726292) 

  彭焓秦(联系电话:18867800853) 

  第二分队:队  长:张  政(联系电话:13857068080、662080) 

  队  员(联络员): 

  王家红(联系电话:18806888204、368204) 

  舒  婷(联系电话:15205884252、724252) 

  朱辉辉(联系电话:13676500584、711044) 

  周  静(联系电话:13695799320、759320) 

  谭胜昀(联系电话:13735940778、210778) 

  张晴雯(联系电话:18805788385、798385) 

  刘小芬(联系电话:13757838228、594228) 

  林梦隆(联系电话:15157811668、661668) 

  二、辖区派出所备勤队 

  第一分队:队  长:李  彪(联系电话:13567627695) 

  队  员(联络员 

  龚贤年(联系电话:13957059807) 

  周少明(联系电话:13587155673) 

  三、平安志愿队 

  第一分队:队  长:赵基(联系电话:13905789663、669663) 

  队  员(联络员 

  郑心怡(联系电话:18358880133、663133)      

  叶徐欢 (联系电话:15205789285、短号579285) 

  李芯月(联系电话:15257830191、670191)       

  卢  露(联系电话:15988052585) 

  季  阳(联系电话:15857893252、693252) 

  周虹波(联系电话:13735988058、678058) 

  陈  阳(联系电话:18806506292、726292)      

  彭焓秦(联系电话:18867800853)             

  王家红(联系电话:18806888204、368204)           

  朱辉辉(联系电话:13676500584、711044)      

  周  静(联系电话:13695799320)             

  谭胜昀(联系电话:13735940778、210778)      张晴雯(联系电话:18805788385、798385)     刘小芬(联系电话:13757838228)            

  林梦隆(联系电话:15157811668、661668)  

  第二分队:队  长:张政(联系电话:13857068080、662080) 

  队  员(联络员 

  舒  婷(联系电话:15205884252、724252) 

  周珍平(联系电话:13967077359、557359) 

  何爱芬(联系电话:15024685967、716967) 

  周宏伟(联系电话:13285880888) 

  刘红军(联系电话:13587161052、624052) 

  李元进(联系电话:13732544708、654708) 

  王爱玲(联系电话:18867807631) 

  方柳庄(联系电话:13666559794、669794) 

  陈顺花(联系电话:18057829752) 

  方雪芬(联系电话:13967092109、612109) 

  潘文伟(联系电话:18005788700) 

  曹建波(联系电话:18767883033) 

  刘建利(联系电话:13575365411、665411) 

  刘元龙(联系电话:15215783953、683953) 

  陈和祥(联系电话:13757838550) 

  金华付(联系电话:13567618309、558309) 

  吴丽勇(联系电话:18868595001、) 

  郑和军(联系电话:13735917638、667638) 

  郑成祖(联系电话:13454313788) 

  方富云(联系电话:15988061235) 

  金立仙(联系电话:13857063943) 

  四、交通管制组 

  叶旭瑶(联系电话:13857050246、660246) 

  六、医疗救护组 

  叶旭瑶(联系电话:13857050246、660246) 

  七、调解化解组 

  张  政(联系电话:13857068080、662080) 

  八、舆情应对组 

  施  彦(联系电话:13967059291、699291) 

  九、消防救援组 

  李高平(联系电话:15990861367、661367) 

  法律组: A祁建飞(联系电话:13957079508、629508) 

  B吴京来(联系电话:18368386693) 

  民政组: A李高平(联系电话:15990861367、661367) 

  B雷伟平(联系电话:15925772620、622620) 

  企业组: A赵  基(联系电话:13905789663、669663) 

  B郑心怡(联系电话:18358880133、663133) 

  农林组: A李高平(联系电话:15990861367、661367) 

  B周  静(联系电话:13695799320) 

  征迁组: A张力鹏(联系电话:13857063568、543218) 

  B杨裕斐(联系电话:15988011937、525252) 

  计生组: A叶旭瑶(联系电话:13857050246、660246) 

  B李芯月(联系电话:15257830191、670191) 

  教育组: A叶旭瑶(联系电话:13857050246、660246) 

  B卢  露(联系电话:15988052585) 

  旅游组: A赵  基(联系电话:13905789663、669663) 

  B叶徐欢(联系电话:15205789285、579285)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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