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乡属各有关部门:
今年以来,我乡消防安全总体形势稳定,为进一步加强全乡消防安全工作,防患未然,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做好火灾防控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和峰源乡实际,决定在全乡范围内开展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现将《莲都区峰源乡2017年民房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村、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莲都区峰源乡2018年民房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方案
9 月 25 日,玉环市玉城街道小水埠村长兴路 21 号一民房发生火灾,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及分管领导同志迅速作出批示指示,省委常委会专题进行研究,明确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各类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省消防安全形势稳定好转。根据省、市、区相关会议要求,乡党委、政府决定从即日起 1 个月内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民房等重点领域火灾隐患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系列重要批示指示精神,牢牢守住“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红线,强化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全面动员,形成合力,深入推进平安莲都建设,全面排查民房等重点领域火灾隐患,从严督促整改,彻底铲除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坚决防范群死群伤重特大火灾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我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为期1个月。
三、重点任务
紧紧围绕可能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重点领域,盯紧重点隐患,切实抓好居住10人以上民房(以下简称居住民房)及3人以上出租房(合用场所)、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充电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等的排查整治。
(一)居住民房。按照民房安全有关要求和《浙江省居住出租房屋 消防安全要求》《居住出租房屋及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七条规定》,要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地毯式排查,居住10人以上民房及3人以上的出租房由各村负责,逐个登记造册,并报乡政府汇总。重点排查整治居住部分未与非居住部分进行防火分隔,违规存放易易爆危险物品,无证无照或非法违法生产,设置在耐火等级一、二级以外的建筑内,设在地下(半地下)、厂房、仓库及违法建筑内,未按规定设置配备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堵塞、锁闭和占用疏散通道,在居住房屋内使用明火,不按规范敷设电气线路,相关人员无证上岗和未经培训合格上岗等突出问题。
(二)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充电场所。以高层地下建筑、临街商铺、企业集体宿舍、居住人数较多的出租房、居民住宅区以及其他停放电动自行车较多并提供充电设施的单位为重点。要重点排查整治在建筑内部特别是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停放电动自行车,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乱装插座给电动自行车充电,未按要求设置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不符合用电安全要求,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未采取防火分隔措施,物业管理单位或者其他管理人忽视日常管理、未落实巡查制度等突出问题。
(三)人员密集场所。以宾馆、饭店、商场、市场、客运车站、客运码头、体育场馆、会堂以及公共娱乐场所、医院、学校、养老院、福利院、托儿所、幼儿园、图书馆、展览馆、劳动密集型企业、旅游和宗教活动场所等为重点。排查整治未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其职责,未落实防火检查巡查要求,未及时整改自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未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组织演练,未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车通道畅通,违规在场所内部区域组织节日活动,未保持消防设施完好有效,违规用火、用电、油、用气,未对员工开 展消防培训,消防控制室未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等突出问题。
四、工作措施
(一)全面发动,形成合力。各村、各部门要迅速动员各方面力量,集中人员和精力,立即投入重点领域、重点隐患部位开展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积极配合公安、住建、安监、国土资源、消防、电力部门要扎实推进居住民房及出租房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持续发动村党员干部参与综合整治工作。
(二)持续排查,摸清底数。结合流动人口管理,按照“村不漏户、户不漏房、房不漏间”的原则,对照居住民房及出租房排查登记花名册,逐一进行复查,重点查清实际居住人数,摸清消防安全状况。要针对居住民房及出租房季节性特点,坚持常态化排查,新发现的要逐一登记具体地址、房东姓名、出租房间数、居住人数、消防安全隐患。对人员密集场所要逐个区域、逐条街道、逐个单位“过滤”,分类建立工作台账,并随查随录、及时更新、每周汇总,随时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各村要对辖区内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情况要进行全面排查、逐一登记,做到心中有数。
(三)从严整治,督改隐患。各地、各部门对排查发现的消防安全隐患,要制定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责任人,层层落实督改责任。要下狠心、用铁腕,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对查出的问题实施“零容忍”,将火灾防范底线措施落实到位。依法依规落实“八个一律”严管措施,对能够即时整改的隐患,一律督促单位(场所)立即整改;对短期内难以整改的,一律督促同时落实整改措施和防范措施;对存在“三合一”现象的居住民房及出租房,一律关停取缔;对隐患突出的人员密集场所,一律责令停业整改;对在建筑内部停放充电的电动自行车,一律清理出户; 对存在隐患的违法建筑,一律从快拆除;对久拖不改、严重响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一律实行政府挂牌督办,采取果断措施;对阻扰干扰执法的房东、业主或单位责任人、管理人,一律立案查处、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四)立体督查。乡政府成立督导组采取“四不两直”形式,对全乡各行政村开展直插式垂直督查。督查组要切实负起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加大督查力度,保证不留死角、不留后患。
(五)强化宣传,组织培训。要将排查整治工作与消防安全宣传培训结合起来,做到排查一处、宣传一次、教育一批;要通过广播、宣传栏、短信、微信、网络等各种媒介手段,高频次地向群众发布火灾事故典型案例和警示性、提示性的信息,形成强大的消防宣传声势。要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和逃生自救、报警、疏散常识,增强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提高房屋承租人自我管理、自我防范的意识。要加强人员密集场所微型消防站建设,制定具有操作性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员工开展演练,加强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技能培训,使其熟知火灾风险、熟悉逃生路线、熟用消防器
材。
(六)立足长效,完善机制。深入实施“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推动产业层次提升,从根本上改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条件。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明确在居住民房、居住出租房、人员密集场所、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责任,建立健全内部责任制,实行纵向分级落实和横向分片定责。将消防安全管理内容全面纳入“一张网”和“全科网格”建设,落实分片定人定责的网格化管理,推广居住民房及出租房“旅馆式”管理等经验做法,强化动态监控,防止隐患转 移。严格依法审批涉及消防安全的建设项目,强化对建筑性质、使用功能布局的监管。加强农村宅基地的管理,积极推广实用安全的新型建筑结构样式,减少新建“通天房”。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行政村、各部门务必深刻认识当前消防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立即对本辖区消防安全形势进行一次分析研判,列出不放心区域、不放心行业、不放心场所,深入查找问题不足和原因症结,研究制定并落实针对防控措施。
(二)强化责任落实。乡党委政府及时约谈工作推进不力、火灾隐患突出的村负责人,全力推进面上工作。要加大追责力度,督促落实排查、整治、监管责任。集中排查整治行动期间,重点领域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除严肃追究单位主体责任外,属于排查不到位的,严肃追究排查人员责任;督改不力的,追究督办人员责任;监管不到位的,追究监管人员责任。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和指导力度,乡政府将本次行动成效纳入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内容。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村工作开展情况要及时向乡政府报送,由乡消防安全工作站汇总后报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