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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丽水市莲都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工作等领导小组成员及职责分工的通知
索引号: 002650488/2018-28401      发布机构: 莲都区交通运输局      发布时间: 2018-05-09 09:14:51
索引号 002650488/2018-28401 文号 莲交安〔2018〕12号
组配分类
成文日期 2018-05-09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莲都区交通运输局
  

局属各单位,辖区交通工程施工企业:

  因人员调整,现将丽水市莲都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三防”工作领导小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如下:

  一、区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区局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 长:章旭宇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蓝献土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周志方 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 俊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李海燕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俊 区公路管理局局长

  成 员:邓 骅 区交通质监站站长

  蓝 涛 区局办公室副主任

  卢小方 区局办公室副主任、审计室主任

  刘 良 区局建管科科长

  叶华飞 区局运安法制科科长

  王 俊 区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沈 凯 区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朱陈涛 南山互通至丽新工程项目指挥部建安科科长

  雷 磊 莲都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哲峰 莲都区交通工程设计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运安法制科,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雷 磊 莲都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成 员:尤丽俊 区局运科法制科干部

  吴 托 区公路管理局安全科副科长

  叶森飞 区质监站综合办公室主任

  林建兵 南山互通至丽新工程项目指挥部干部

  (二)区局安全领导小组及组长、副组长的职责

  区局安全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按照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要求,在区安委会领导下及市交通运输局安委办的指导下,研究协调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指导全局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促检查交通运输系统各单位对国家、省、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决定及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全行业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督导事故隐患整改,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并对责任人员提出处理意见,组织开展行业安全生产活动、安全培训教育、安全工作经验交流等,协调跨行业、跨部门的重大安全活动、重大安全问题等事项。

  章旭宇组长:是区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交通运输系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主持安全生产全面工作。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主持召开局党组安全生产专题会议,定期研究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形势,分析安全生产的规范和特点,解决交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蓝献土副组长:分管党风廉政、交通运输行业管理、行政执法、行政审批、法制、村村通、“最多跑一次”、信访维稳、招商引资、安全生产、渡口管理、防汛抗旱、应急处置、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治堵等工作。分管局运安法制科,联系区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周志方副组长:分管项目前期、质量强区、全域旅游、工程建设行业管理、工程招投标、交通规划、交竣工验收、年度项目计划、交通科技、交通工程设计、农民减负、交通战备、企业减负、节能减排等工作。分管局建管科,联系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区交通工程设计室。

  吴俊副组长:借用至莲都区“光伏小康”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借用期间不参与局里的相关工作。

  李海燕副组长:分管意识形态、人事财务、政府采购、内部控制、绩效评价、内部审计、固定资产、改革创新、政务信息公开、文明城市创建、五水共治、平安综治、两会提案、党务群团、保密、档案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联系区公路管理局。

  刘俊副组长:主持区公路管理局行政工作,负责美丽经济交通走廊创建、六边三化三美、三改一拆、小城镇综合整治等工作。分管区农路办。

  领导小组成员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负责所在岗位及对应业务的安全生产责任。

  二、交通“三防”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章旭宇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蓝献土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周志方 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 俊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李海燕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俊 区公路管理局局长

  成  员:邓 骅 区交通质监站站长

  蓝 涛 区局办公室副主任

  卢小方 区局办公室副主任、审计室主任

  刘 良 区局建管科科长

  叶华飞 区局运安法制科科长

  王 俊 区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沈 凯 区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朱陈涛 南山互通至丽新工程项目指挥部建安科科长

  雷 磊 莲都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哲峰 莲都区交通工程设计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运安法制科,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雷 磊 莲都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成 员:尤丽俊 区局运科法制科干部

  吴 托 区公路管理局安全科副科长

  叶森飞 区质监站综合办公室主任

  林建兵 南山互通至丽新工程项目指挥部干部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章旭宇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蓝献土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

  周志方 党组成员、副局长

  吴 俊 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李海燕 党组成员、副局长

  刘 俊 区公路管理局局长

  成 员:邓 骅 区交通质监站站长

  蓝 涛 区局办公室副主任

  卢小方 区局办公室副主任、审计室主任

  刘 良 区局建管科科长

  叶华飞 区局运安法制科科长

  王 俊 区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沈 凯 区公路管理局副局长

  朱陈涛 南山互通至丽新工程项目指挥部建安科科长

  雷 磊 莲都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张哲峰 莲都区交通工程设计室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运安法制科,人员组成如下:

  主 任:雷 磊 莲都区交通发展有限公司董事长

  成 员:尤丽俊 区局运科法制科干部

  吴 托 区公路管理局安全科副科长

  叶森飞 区质监站综合办公室主任

  林建兵 南山互通至丽新工程项目指挥部干部

  工作时间联系电话:0578-2265445,传真:0578-2177636;节假日及夜间值班电话:0578-2177636,传真:0578-2177636。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三防”领导小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除组长、分管安全副组长有变动应及时调整外,其他人员如有变动,由继任者接任,不另行发文。

                                         

                           

                                             丽水市莲都区交通运输局

                                                2018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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