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莲都区总工会概况
(一)主要职能
1
、根据党的中心任务,指导全区各级工会组织依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和区工会代表大会的决定等履行“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社会职能,开展工会各项工作。2、对有关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职工群众的情绪、愿望和需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参与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有关政策、规定的制定;对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重大事件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接待处理职工来信来访;参与职工劳动争议的仲裁处理,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3、领导区直属机关、企业、事业基层工会工作;指导基层工会组织职工开展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制度的民主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劳动权益。
4、组织指导职工群众开展经济技术创新和技术协作活动,协助政府做好职工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和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实施“送温暖工程”,参与职工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5、加强职工思想政治教育,负责基层工会主席的培训。
6、负责工会经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和审查、审计工作,加强工会资产管理。
7、受区政府委托承担区级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和管理工作,做好全国和省级劳动模范的推选和各级劳动模范的管理工作。
8、按照《工会章程》和上级有关规定,配合区委做好产业工会、工委及基层工会领导干部的协管工作。
9、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丽水市莲都区总工会(以下简称区总工会)部门预算包括:区总工会本级预算,下属莲都区工人文化宫,下属莲都区职工业余学校单位预算。
二、莲都区总工会2018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关于莲都区总工会2018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莲都区总工会2018年收支总预算 772.78万元。
(二)关于莲都区总工会2018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莲都区总工会2018年收入预算772.7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7.37万元,占30.72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535.54万元,占69.28%。
(三)关于莲都区总工会2018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莲都区总工会2018年支出预算772.78万元。
1.按支出功能分类,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27.6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8.05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0.5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6.56万元。
2.按支出用途分类,包括人员支出675.78万元,项目支出97万元。
(四)关于莲都区总工会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莲都区总工会2018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37.37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37.37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3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4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75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85万元。
(五)关于莲都区总工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莲都区总工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 237.37万元,比2017年执行数增加3.64万元,主要是因为人员经费增加。
2.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30万元,占45.2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47万元,占36.4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75万元,占13.80%;住房保障支出10.85万元,占4.57%。
3.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厂务公开(项)4万元,主要用于厂务公开相关工作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在职人员经费。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疗养休养(项)30万元,主要用于区管劳模疗养休养经费。
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64.30万元,主要用于劳动竞赛经费、农村社区放电影经费、送温暖工程经费、遗属生活费等项目。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项)86.47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各项经费。
6、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 (款)行政单位医疗支出(项)32.7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和退休人员医疗保险费。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10.8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住房公积金。
(六)关于莲都区总工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莲都区总工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40.3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22.64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
公用经费17.73万元,主要包括: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关于莲都区总工会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莲都区总工会2018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莲都区总工会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经费:2018年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2017年也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用,与上年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18年未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2017年也未安排公务接待费,与上年持平。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8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2017年也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因区总机关无财政安排的行政经费预算,故行政运行经费为零。
2.政府采购情况
因区总机关无财政安排的行政经费预算,故政府采购支出为零。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因财政不负担区总机关行政经费,没有用财政资金购置的车辆,无单价2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4.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2018年莲都区总工会专项资金类项目实行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7万元。
三、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其它收入: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含上级补助收入和附属单位缴款等收入)。
3、基本支出:是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4、项目支出:是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厂务公开(项):指用于基层工会厂务公开工作经费。
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指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下属参公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了行政运行、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等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群众团体事务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群众团体事务(款)工会疗养休养(项):指用于区管劳模疗养休养经费。
9、医疗卫生支出(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
10、医疗卫生支出(类)医疗保障(款)其他医疗保障支出(项):指根据全总、省总、市总、莲总相关文件要求支付劳模医疗津贴、日常管理等经费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未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未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