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6日,莲都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联合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召开了丽水市莲都区人民医院改扩建和丽云中心卫生院迁建PPP项目社会资本采购资格预审文件讨论会,发改、财政等部门参加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莲都区人民政府批准以PPP模式建设丽水市莲都区人民医院改扩建和丽云中心卫生院迁建项目,两个项目总用地面积约54.4亩,总建筑面积63592.98平方米,纳入采购范围建设投资估算为2.68亿元,项目合作期限为15年,回报机制采用可行性缺口补助方式实现。
会议对项目社会资本采购条件、采购需求、申请人资格要求、资格预审方法等内容进行了讨论,对项目资格审查的标准、程序进行了研究。下一步,该项目将加快推进,进行社会资本采购公开招投标,确保项目按计划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