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1886/2017-28971 | 文号 | 白云办〔2017〕14号 | ||
成文日期 | 2017-05-09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白云街道 | ||||
为进一步加大新闻宣传、信息调研工作力度,及时、准确、全面反映街道工作动态、经验成效,充分展示街道工作成果,促进街道科学发展,特制订本考核办法。 一、考核对象 街道信息员;辖区社区居委会、村委会。 二、报送内容 新闻宣传、信息调研工作要紧紧围绕街道中心工作,突出反映重要工作动态、工作中的创新举措和先进经验,对重点工作理性思考和建议等方面内容。同时,关注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好舆情信息的采集编报。 1.动态类信息。要求讲究时效、体现特色。有省、市、区重要领导参与的活动,要附照片,同时准确标注领导姓名与职务。日常性、普遍性的工作和活动可以以拼图形式上传。 2.经验类信息。要求进行分析、归纳,提炼要点,条理清晰,重点要说明具体做法。 3.问题建议类信息。着重报送实际工作和执行政策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以及处理问题的意见与建议。发生重大突发性事件必须立即上报,提高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预见,做到提前报、尽早报。 4.舆情类信息。要求结合时事热点,开展评论。角度可选择全球或国家层面的决策行动等,或是当前反映强烈的社会性问题。 5.宣传类信息。主要是以美篇、H5等形式的编辑和制作。 三、任务要求 1.街道信息员的信息报送以各线分工和联村(居)工作为基础,各村、社区的信息报送以辖区工作为基础。上报的文字、拼图等信息以街道邮箱(byjdxx@163.com)和“白云创建”微信群接收为准。 2.定期通报。信息员向街道每周报送信息原则上不少于1条。每月对街道信息员和各村、社区的信息报送录用情况进行统计、通报。 3.街道机关信息员的信息报送工作列入干部年度综合考核内容,作为干部评先评优和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未完成报送任务和年度考核分数指标低的信息员,街道主要领导将专门约谈、督促整改。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信息采编报送工作列入社区、村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 四、奖励措施 1.实行稿酬制。对单篇新闻信息或调研报告实行稿酬制,标准如下: ①被街道录用的信息每条20元;被区政府网站、区级部门网站(微信公众号)录用的信息每条50元;被《莲都信息(普刊)》、区新闻中心、《处州晚报》、《广播电视报》、区级电视台、市级网站(微信公众号)录用的信息每条70元;被《莲都信息》(上报、专报、转报)、《参阅信息》、市委办市府办信息刊物、《丽水日报》、市级电视台等市级新闻媒体录用的信息每条80元;被省级以上信息刊物或报刊、电视等新闻媒体录用的信息每条150元;被国家级以上信息刊物或新闻媒体录用的信息每条200元。 ②调研报告、论文等被街道录用的每篇奖励100元,区级录用每篇奖励300元,被市级录用每篇奖励500元,被省级录用每篇奖励 800元,被国家级录用每篇奖励 1200元。 ③同条信息稿件被国家、省、市、区、街道多级采用的,按最高标准计酬。 ④其他非信息员报送的信息按照同样奖励办法予以奖励。 以上奖励金额均按各级录用稿费通知单、刊出原件或图文记录等为准,奖励资金每年兑现一次。 2.年终评比。街道年终按照投稿录用情况,从街道信息员和各社区、村信息员中评出优秀信息员若干名,每人给予500元奖励。
莲都区白云街道办事处 2017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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