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331102000000/2017-30012 | 文号 | 莲农〔2017〕185号 | ||
成文日期 | 2017-08-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区农业局 | ||||
各乡镇(街道)农业技术服务(中心)站、局属相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农业厅关于开展动物诊疗场所及兽医处方活动专项整顿行动的通知》(浙农专发〔2017〕50号)、《丽水市农业局关于开展动物诊疗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丽农发〔2017〕54号)要求,莲都区农业局于7月至10月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动物诊疗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加强动物诊疗活动管理,切实落实执业兽医、兽用处方药等管理制度,加强兽医处方活动监管,严厉打击动物诊疗机构、执业兽医和乡村兽医违法从业行为,规范动物诊疗市场秩序,促进行动诊疗行业健康发展。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在以往城市动物诊疗机构、乡村动物诊疗市场和兽药经营场所等场所专项检查的基础上,突出兽医处方活动情况检查和兽医队伍信息化管理。 (一)城市动物诊疗机构。一是检查资质许可情况。是否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是否在《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定的执业范围内从事动物诊疗活动。注册执业兽医从业人员是否取得执业兽医资格或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并经兽医执业注册或备案,变更诊疗机构是否重新办理注册或者备案。二是检查诊疗活动规范情况。是否在动物诊疗机构显著位置公示《动物诊疗许可证》、收费标准、兽医师执业证书、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和监督电话,病死动物、动物病理组织和医疗废弃物是否按规定处理,诊疗废水是否经无害化处理。是否按规定报告年度动物诊疗活动情况、年度执业活动情况。 (二)乡村动物诊疗市场。一是检查资质许可情况。在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单位是否取得《动物诊疗许可证》,在乡村从事动物诊疗活动、使用兽用处方药的兽医从业人员(主要包括在动物诊疗机构执业,为动物饲养场、养殖小区提供兽医服务以及个体从事动物诊疗服务活动的人员)是否取得兽医师执业证书、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或乡村兽医登记证、乡村兽医登记证是否存在到期未申请续展情况。二是检查诊疗活动规范情况。乡村兽医是否超出《乡村兽医基本用药目录》范围使用兽用处方药,是否如实记录用药情况;乡村兽医是否有固定的从业场所和必要的兽医器械。 (三)兽药经营机构。检查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是否悬挂或者张贴“兽用处方药必须凭兽医处方购买”的提示语;兽用处方药是否已分区或分柜摆放;是否对兽医处方笺或乡村兽医登记证进行查验,并单独建立兽用处方药的购销记录。 (四)兽医处方活动。一是检查处方格式。动物诊疗机构是否按照《兽医处方格式及应用规范》规定的规格和样式印制兽医处方笺或者设计电子处方笺;2017年1月1日之后是否使用与《兽医处方格式及应用规范》不符的处方笺。二是检查处方人资格。开具处方人员是否为经注册的执业兽医,执业信息是否在诊疗场所显著位置进行公示。三是检查处方行为。执业兽医在诊疗活动中是否有应当开具处方而未开具处方;使用不规范的处方笺或者未在处方笺上签字/盖章;未经诊断、检测、治疗,直接开具处方;未按照《兽医处方格式和应用规范》要求书写处方;未遵循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开具兽医处方等行为。四是检查处方管理。动物诊疗机构是否建立兽医处方内部管理制度,相关制度是否落实。 (五)兽医队伍信息管理。重点检查辖区内是否落实专门兽医队伍信息管理人员,是否将兽医队伍信息纳入全国兽医队伍信息管理系统;是否全面完成辖区内官方兽医确认、乡村兽医登记及执业兽医注册备案等信息的同步更新录入工作。 三、行动步骤 莲都区实施动物诊疗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17年7月至10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制定《莲都区开展动物诊疗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并组织开展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宣传,推进执业兽医注册、乡村兽医登记以及动物诊疗机构许可工作。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9月)开展乡村动物诊疗市场摸底调查,集中开展动物诊疗机构、乡村动物诊疗市场和兽药经营场所专项检查,集中力量查处违规行为,整治违法机构和人员。 (三)总结巩固阶段(10月)总结整治阶段成果,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健全长效工作机制,加大日常监督执法力度,深入打击非法诊疗行为,进一步规范动物诊疗市场秩序。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相关科室、乡镇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和责任,保证专项整治工作有序有效开展。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努力为动物诊疗行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完善工作制度。相关科室要不断完善动物诊疗管理制度,推动建立动物诊疗纠纷调处机制和动物诊疗机构管理规范,对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并组织力量查处。 (三)按时报送信息。相关科室、乡镇要将工作进展情况、查处的重大案件以及问题困难等信息及时总结上报区农业局。 联系人:吴永键 联系电话:2605897 丽水市莲都区农业局 2017年 8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