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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教育局党组关于2017年上半年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以及第一责任人履职情况的报告
索引号: 002650445/2017-28909      发布机构: 莲都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17-07-21 09:06:19
索引号 002650445/2017-28909 文号 莲教党组〔2017〕8号
组配分类
成文日期 2017-07-0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莲都区教育局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区纪委): 

  2017年上半年,我局党组深入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中央和省市区纪委全会精神,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紧紧围绕 “创建教育现代化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目标,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职责,取得了较好成效。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 

  (一)完善工作机制,压实主体责任 

  一是明确职责,压实主体责任。强化“一岗双责”意识,2017年年初,区教育局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工作进行统筹谋划和部署,印发《2017年莲都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对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总体要求,并将主体责任细化为9大类26项,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分管领导、职能科室逐一对应、逐一落实。层层压实责任,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科室、直属事业单位(学校、幼儿园)签订《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全体教职员工签订《进一步改进作风严守底线坚持高线承诺书》。结合市委、区委“干净干事创新业”作风建设专项活动,制定《莲都区教育系统开展“干净干事创新业”作风建设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推动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与落实。 

  二是大力支持,强化内部监督。局党组支持监审室和机关纪委开展内部监督工作,督促各基层单位抓好廉政责任的分解、考核和追究,推动班子及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和局党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配合各职能科室对基层单位班子成员述职述廉、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和廉政勤政等情况落实的检查;对“三重一大”和政(校、党、财)务信息公开落实情况加强监督,对职责履行情况、工作责任及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违纪情况进行问责和处理。 

  三是全力配合,接受纪检监督。局党组领导班子研究重大问题主动要求派驻纪检组到场监督,主动汇报工作,多次邀请派驻纪检组参加局党组会和校长(干部)会议。局内部监督小组与区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全体成员召开工作联席会,研讨相关工作。高度重视区纪委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意见书和派驻纪检组提出的意见建议,做到主动自查,迅速调查,如实汇报,及时整改。旗帜鲜明地支持执纪机关严肃查处违纪问题,以案明纪,引以为戒,引导干部职工自觉增强纪律的约束力,强化纪挺法前的意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和价值观。 

  (二)强化学习教育,牢筑思想防线 

  一是强化大政方针学习,加强政策引领。先后召开省、市、区党代会精神学习会和 “干净干事创新业”专题工作会,深刻领会省党代会提出的“一个总纲”“两个高水平”“四个强省”“六个浙江”“‘7+1’八个方面”的新目标、新愿景,丽水“培育新引擎,建设大花园”新定位、新任务,区委区政府“同心同向同力,共建共融共享,善谋善作善成”新要求、新举措,整体谋划2017年教育工作,协同推进意识形态、党风廉政与教育教学工作。 

  二是强化党规党纪教育,提高思想认识实行网格管理,开展常态教育。党组书记、成员给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干部上党风廉政专题党课,局机关党委委员到各基层党组织上廉政党课、讲党的纪律,以各级纪委通报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四风”方面典型问题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学习中央、省、市、区四级纪委全会精神,深入领会《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把工作做深、做细,切实提搞对反腐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高压态势的认识。 

  创新教育载体,推动学思践悟。开展实绩“PK”,“两代表一委员”现场督政督学,局机关中层干部晒业绩比激情话担当,大力营造比学赶超深厚氛围;开展“两学一做”专题校园摄影大赛,“立家规、正家风”主题活动,廉政教育基地实践活动,优秀微党课巡回宣讲活动,推动党员干部学思践悟,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三是强化师德师风建设,规范从教行为。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和理想信念教育,深入开展“两学一做”“讲纪律、守规矩”主题教育,出台《莲都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处理暂行办法》,规范从教行为;开展最美教师、师德楷模“四有教师”评选,树典型,学先进,展风采,在教师中形成崇尚师德,弘扬正气,敢于担当,乐于奉献的良好氛围。 

  建立学校、社会、家庭三位一体的师德师风监督机制,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提升活动。上半年接到各类师德师风投诉8起,做到迅速查处,及时反馈,妥善解决,师德师风市民满意率已由第一季度的77.4%(市创建办自测),提升至90%多(市创建办委托第三方测评)。 

  (三)规范权力运行,加强依法治教  

  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工作纪律。在党组实施“三重一大”事项时,推广决策事项民主表决制,形成的决策结果并在一定范围内进行了公布,加强对决策事项执行情况的追踪督查,并动态公开决策事项的进展及完成情况。对于上半年群众最为关心的城区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按照规定流程,网上公示招生方案征求意见,由局党组研究决定,报请区政府同意后实施。5月份,在纪检、校长、家长代表共同监督下完成市区民办初中招生电脑派位摇号工作,录取名单网上公示,接受群众监督。6月13日召开招生工作专项会议,向全局干部通报、解读招生政策,要求各干部耐心、精准宣传,务必时刻保持警觉,严守纪律底线,确保招生工作阳光透明。 

  二是率先推行代表委员督政督学制。为推进依法治教和民主管理,我局在全市率先推行《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督政督学制度》,并于4月份召开局机关科室(单位)负责人第一季度工作交流会议,邀请市区教育界部分“两代表一委员”参与督政和评议。《丽水日报》对此作了专题报道,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浙江教育报》、人民教育网等各级媒体纷纷进行转载。 

  (四)加强正风肃纪,深化巩固落实 

  一是开展约谈提醒。教育局党组织围绕落实 “主体责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内部监督,通过日常约谈、任前约谈、警示约谈、回访约谈、单独约谈、集体约谈等形式加强对中小学校长、幼儿园园长的教育和警示,先后约谈党员教师15人次,达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效果。各基层单位党组织对党员干部开展有针对性的约谈提醒,立足事前防范、监督引导,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实现约谈“全覆盖”。 

  二是开展专项巡察。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方面的问题作为区教育局党风廉政专项巡察重点,督促抓好整改落实工作。联合区纪委派驻第六纪检组开展正风肃纪和文明创建巡查工作,先后巡查90多家/次,重点查看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教育宣传情况,领导干部换届纪律执行情况,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教师规范从教情况,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对两个学校以“回头看”的形式检查落实情况。 

  三是加强财经审计。重点实施热点内容的专项审计,上半年完成花园中学、莲都外国语学校的食堂经营管理和财务核算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以促进学校健全食堂管理长效机制;常态化实施教育系统三年轮审,组织实施区教研室等14家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深入了解单位内控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财务收支状况和财务管理情况,进一步规范经费收支行为,提高教育资金的使用效益,增强单位领导和后勤管理人员的财经意识,提高风险防范能力,预防和遏制违规行为发生,确保教育经费和财产安全。 

  四是强化整改落实。6月份,对区纪委提出的教育系统8个单位(学校)在农家乐餐馆用餐消费问题,我局迅速开展调查核实,并及时作出书面说明上报区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其中2个学校为教师个人在区内农家乐疗休养,发票抬头没有写个人姓名,只写单位名称;其他6个学校都是党支部活动,报局机关党委同意后执行的)。提醒各学校(单位)以此事为戒,提高认识,规范票据的填写,切实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实处。 

  二、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上半年,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小富同志牢固树立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意识,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把关、逐项审定、模范落实《2017年莲都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点及责任分工》,较好地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 

  (一)破解难点抓规范。把控廉政风险点,党组书记熟悉本系统工作的廉政风险点,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开展廉政约谈,扭住重点,把握关键,规范权力运行,切实防范廉政风险。完善招生制度,严格实行集体决策,招生方案由党组决定,经区政府同意后实施,具体实施过程中的个别学生调配等必须经过党组会讨论通过,确保招生阳光透明。规范资金使用制度,明确规定十万元以上的项目必须实行公开招投标;局机关五万以上的资金支出必须经党组会审议通过,五万以内的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召开党组会。完善压力传导机制,涉及教师调配、新教师招聘、外县教师选调等人事方面的工作,反复强调,多次提醒,明确宣布,由分管副局长具体负责,党组书记把握大局负总责,不干预各环节的具体工作,传导压实分管副局长的廉政责任。推行代表委员督政督学制,提高委员代表参政议政权力,推进依法治教和民主管理。 

  (二)审时度势抓教育。作为“第一责任人”,党组书记在带头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省市区党代会精神的同时,注重抓好干部职工的党风廉政教育。一是上好廉政党课。结合党“干净干事创新业”学习教育活动,为全局中层以上干部、校(园)长上廉政党课。二是开展廉政谈话。围绕廉政主题,不仅与班子成员进行谈话谈心,及时交换意见,沟通思想,而且还与中层干部进行廉政谈话,提出要求。三是利用各种会议进行廉政提醒。反复强调反腐倡廉的重要性,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自觉遵守反腐倡廉各项规定。上半年,上廉政党课1次;约谈教育系统党员干部15人次;召开中心组理论学习会6次。 

  (三)亲力亲为抓落实。为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党组书记注重抓检查抓督促。一是经常听取分管领导关于廉政建设工作的汇报,研究分析党风廉政方面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指导解决问题的意见。二是加强日常检查督促,及时发现问题,抓好督促整改。特别是对正风肃纪和效能建设的检查做到经常化、常态化。三是积极领办交办来信来访。对群众来信来访做到热情接待、严谨细致,做到重要信访件亲自阅批、重点信访件亲自督办。2017年上半年,收到浙江省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转交的信访件32件,除个别的因涉及到时间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其他均作出了答复和解释。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积极支持上级执纪执法机关和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履行职责,帮助排除各方面的阻力和干扰,为纪检监察工作开展创造条件,对腐败、违法违纪分子不护短、不手软。 

  (四)示范引领抓自律。党组书记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自觉遵守中央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遵守党规党纪,自觉抵制腐朽思想的侵袭。自觉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要求,重大事项坚持做到集体研究集体决策。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自觉反对“四风”。 严格按照规定如实向纪委、组织部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严格管理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自觉净化“生活圈”“工作圈”和“社交圈”。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领导干部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个别党员干部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强,“红线意识”“底线意识”淡薄,存在乱评乱议,管不住嘴的现象。个别党员干部担当意识、服务意识不强,怕担责任,宁愿少干事、不干事;不作为、慢作为的现象仍然存在。 

  (二)基层党组织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部分中小学党支部在参与决定、监督实施重大问题,支持和保证校长依法行使职权的作用发挥不够。二是要进一步理顺中小学校党建管理体制我区现有24所农村中小学、幼儿园党组织是由当地党委管理,按照中组部《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精神应该划转到教育局机关党委管理。农村民办幼儿园(共计12所)尚未建立党组织。三是要全面提升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水平,各基层党建工作发展不均衡,活动开展还不够丰富,离退休党员教师的教育管理工作相对较薄弱。 

  (三)学校后勤管理相对薄弱。部分学校财务、资产管理、食堂管理等后勤管理人员年龄知识结构老化,专业水平不高,难以适应网络化、信息化的工作要求;财务制度和内控制度不够完善、不切合学校实际,执行不够到位,会计的监督职能没有有效发挥;资产采购预算不细致,有部分学校存在重复购置、超配购置现象;易耗品管理不重视,出入库登记不规范,浪费现象较严重。 

  (四)师德师风建设任重道远。从正风肃纪督查、学生问卷抽样调查和办公室收到的信访件来看,教师在岗履职情况不佳、有偿家教、体罚变相体罚学生行为现象已大为减少,但仍然偶有发生,师德师风建设还任重道远。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及举措 

  (一)加大执纪力度,强化过程监管。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制和廉政谈话制。加强常态监督检查,坚持问题导向,加强和改进监督的形式方法,深入了解重点领域反腐倡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实、抓班子带队伍履职不力,班子队伍涣散、不正之风滋长的,按照党规党纪严肃问责追责,切实提高领导干部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充分调动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和积极性。 

  (二)加强基层党建,强化学习教育。一是健全党建工作制度,严格组织生活制度,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二是持续开展“两学一做”的主题教育活动,深入开展“干净干事创新业,首善担当创一流”活动,学习教育与当前教育发展改革工作有机结合,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党建和思想政治教育有机结合,与教育教学工作实际有机结合,突出重点,统筹协调,做到学习教育与中心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确保“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有序高效开展。 

  (三)完善后勤制度,规范财务管理。一是加强后勤管理人员队伍建设。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和廉政教育,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抗风险能力,不断提升财务管理水平。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与过程监管。督促指导学校修订完善学校后勤财务各项管理制度,加强监督、管理,提高各项制度的执行力度,在源头上控制好、管理好、使用好经费,不断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防止校园经济问题的发生。三是加强审计监督。审计室继续采用与区直单位交换审计模式和外来审计模式,实施校长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进一步规范学校的财务行为。 

  (四)加强师风建设,规范从教行为。继续加强教师的职业道德和理想信念教育,树典型扬正气,加强正风肃纪力度,落实《莲都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违反师德师风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强化师德师风考核,规范教育教学行为,逐步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常态机机制。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党组 

  2017年7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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