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0189/2017-29447 | 文号 | 莲公通字〔2017〕36号 | ||
成文日期 | 2017-05-01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区公安分局 | ||||
各处、室、科、所、大队: 现将《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驻村(社区)警官制”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 2017年4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 “驻村(社区)警官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全省公安基层基础和治安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认真落实走访群众工作长效机制,及时掌握社会治安动态,努力构建新时期和谐警民关系,结合省厅提出的“全警大走访”活动,分局党委决定建立“驻村(社区)警官制”工作机制,在全区范围内组织开展民警驻村(社区)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会议精神为统领,以中央、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全省公安基层基础和治安防控工作会议精神,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强和谐警民关系建设,推进基层民警进村入户,不断改进公安工作方式方法,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树立公安民警良好形象,为我区公安工作快速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群众基础和力量保障。 二、组织领导 分局成立“驻村(社区)警官制”工作领导小组,由叶建利局长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所、室、大队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治安大队。治安大队大队长章良旺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全局驻“村(社区)警官制”工作的安排部署、沟通协调、检查督导等工作。 三、目标任务 通过深入开展“驻村(社区)警官制”工作,组织广大民警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人心,听民声、察民情、排民忧,最大限度地减少不稳定因素,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确保全区社会治安大局的持续稳定。 具体目标是: (一)了解一批社情民意。要组织广大民警进农村、进社区、进家庭,听民声、察民情、排民忧,全面了解和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和生产生活情况。通过开展上门走访、警民座谈、电话回访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对我区社会治安、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二)化解一批矛盾纠纷。要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重点排查化解因村(社区)组织换届工作、村(居)民纠纷、房屋拆迁等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超前预测、提前预警,及时报告党委政府,密切配合有关部门,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当地、消除在源头。 (三)获取一批情报信息。要深入走访村(社区)干部群众,建立一批治安信息员,深入收集、研判一批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敌情、政情、社情。要利用好民警驻村(社区)工作机制,不断延伸情报信息网络的广度和深度,使情报信息网络广泛建立在社会各个领域、各个行业,深入社会各个角落,覆盖整个社会群体。 (四)掌握一批重点对象。要加强对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两劳释放”人员、刑事犯罪嫌疑人和城市改扩、土地征用、经济利益受害群体的监控,力争做到早发现报告、早侦查控制、早决策处置。要特别加强对黑恶势力犯罪组织及其人员的调查摸排,及时发现打击。对以利益诉求为目的的策划者、组织者和骨干人员,要坚持政策攻心,重在教育转化,力争为我所用。 (五)解决一批实际困难。要高度关注民生问题,实事求是、力所能及地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及时为广大人民群众排忧解难、雪中送炭,特别对失业下岗人员和低收入家庭、农村贫困群众、孤寡老人、失足青少年和服刑在教人员未成年子女,要及时向政府和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愿望和要求,想方设法为他们提供支持、帮助和服务。 (六)宣传一批法律法规。要不断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寓教于乐,采取丰富多样的法律宣传方式方法,重点宣传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制法规,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并将法制宣传与矛盾纠纷化解有机结合,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 四、2017年民警驻村(社区)工作具体任务安排 第一阶段(月20日至) 第一阶段重点围绕村(社区)组织换届选举开展工作,每位联系民警月1日前必须实地深入走访所驻村(社区)至少一次。全体联系村(社区)民警要到各自联系村(社区)村(居)民家中发放民警联系单、宣传册,重点收集、排查可能会影响本次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各类矛盾纠纷、情报信息;重点宣传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方针政策,宣传我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各项举措,宣传我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对于收集的意见和建议以及走访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对可能会影响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矛盾纠纷、情报信息,要认真填写走访调查表,并及时汇总到辖区派出所,辖区派出所在每月30号前根据职责将信息进行汇总、分类,并分别报送到当地党委政府和分局治安大队,紧急情报、信息必须即时报送,分局治安大队对全局的情报信息进行汇总报送。 第一阶段联系走访注意事项:原任和现任村两委代表、村民代表、换届工作重点人员等四类人员必须走访到位;换届选举政策必须解释到位,不能简单宣读,特别是“九严禁十不准”内容必须以通俗易懂方式充分解读宣传;我区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工作中违规违纪典型案例必须宣传到位,要充分阐明利弊,起到良好震慑效果。 第二阶段(月1日至) 第二阶段要求每位民警每个月实地驻村(社区)走访联系不少于一次,对于情况复杂村(社区)要加强走访工作,对于情况较稳定的村(社区),平时也要通过电话多加联系。重点围绕下列内容开展工作: 1.完善群防群治组织。指导当地完善群防群治组织,建立健全村级自治组织,强化社会治安巡逻防控,提升社会治安防控能力,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2.矛盾纠纷化解排查。依靠当地基层党政组织、群防群治组织,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建立工作台帐,采取调解的方法,及时化解社会矛盾。 3.重点人员管控。深入走访排查刑释解教人员、邪教人员、社区矫正人员、吸毒人员、精神病人等高危人群,帮助派出所健全重点人员台账,建立帮教制度,帮助他们解决再就业、生活、家庭等方面的实际困难,落实教育、帮助和防范措施,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教育好、管控住。 4.重点工作帮扶。帮扶指导联系村(社区)推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五水共治、六边三化三美、项目推进等各项重点工作、中心工作,提升村(社区)内环境,提升村(居)民幸福感。 5.收集群众意见、建议。特别是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合理的部分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予以解决,不合理的部分要向群众说明原因,做好解释工作。 6.开展法制宣传。结合党委政府重点工作、公安工作宣传各项法律法规,提升群众法律意识,规范群众利益诉求渠道;在矛盾化解中,释法明理,化解矛盾。 7.分局治安大队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的特定时期内的驻村(社区)工作。 第三阶段:回访总结阶段(月1日至) 组织民警进行回访,针对全年驻村(社区)工作进行回访总结,征求分局“驻村(社区)警官制”工作意见建议,填写回访表,回访表提交到辖区派出所,辖区派出所汇总梳理本辖区回访情况后形成报告统一交分局治安大队,由分局治安大队完成分局“驻村(社区)“警官制”工作总结。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周密安排部署。要深刻认识分局建立“驻村(社区)警官制”工作机制的重大意义,迅速将思想统一到局党委的决策部署上来,各单位要按照方案要求,结合实际,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扎扎实实地把这项活动组织好、开展好,确保收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坚持以上率下,强化纪律作风。要坚持领导带头,切实改进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率先垂范,亲历亲为,带头深入基层,带头深入群众,带头为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走访不要忽略重点对象而选择一般对象,不要疏远贫困家庭而亲近富裕家庭,不要喜好空口应承而轻视兑现守信,不要只摆虚假形式而不求工作实效;要注意着装规范,注意举止文明,注意尊重人民群众及其家庭的风俗习惯,注意走访调查做群众工作的方式方法;要做到上门一身警服,一张笑脸,一张登记有走访民警姓名、联系电话的联系单。 (三)严格工作标准,注重工作成效。“驻村(社区)警官制”工作实行一把手负责制,为随时掌握社情民意,全体走访民警要公开联系方式,自觉接受群众的意见、建议和投诉。注重发现培养爱民、亲民、惠民的突出典型,各单位要积极发现、推荐个人和典型事迹,由分局统一组织进行宣传报道。 (四)广泛动员宣传,组织全警参与。全体科所队长、局机关民警、派出所全体民警参要深入参与驻村工作,分管联系领导要及时督察开展情况。各单位要提前安排,合理布局,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广大民警要积极踊跃参加,同时要紧密结合当前各项公安工作任务和实际,防止重复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本制度长期有效,分局将根据年度重点工作制定每年具体工作任务安排。 附件:1.“驻村(社区)警官制”工作安排表 2.“驻村(社区)警官制”工作民警联系单 3.“驻村(社区)警官制”工作走访登记表 4.“驻村(社区)警官制”工作回访登记表 5. 第一阶段走访需要的宣传资料及典型案例资料 附件:附件5 第一阶段走访需要的宣传资料及典型案列资料.doc 附件:莲公通字36号.ceb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