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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索引号: 323511294/2017-22869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17-12-07 15:15:51
索引号 323511294/2017-22869 文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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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7-11-2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各科(室)所、队,下属事业单位:

现将《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11月21日

 

 

 

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试行)

 

为加强和规范全局公务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关于印发<丽水市市级机关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和《莲都区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原则

平时考核遵循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简便易行的原则,按照“岗位对责、绩效对账”的要求,坚持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结合、分类考核与分级考核相结合、领导评鉴与同事评议相结合、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相结合的方法,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二、考核对象

本方案适应于全局所有在职在编公务员(不含区管干部)。

局派驻区行政审批中心的行政审批服务科(企业注册科)公务员的平时考核工作,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考核内容和指标

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考核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日常表现,重点考核公务员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性工作目标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等工作实绩。

考核指标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构成,共性指标包括政治品质、职业道德、工作作风、廉洁自律、出勤情况等方面,个性指标包括完成工作数量、质量、效率以及成效和业务能力等方面。

四、考核权限及方法

公务员平时考核一般分为三类:各科(室)、所、队(以下简称“各单位”)正职、各单位副职及一般干部。考核采取日工作考勤、周工作记实和月度评鉴的方式进行,由考核人(分管领导或各单位负责人)根据公务员出勤、工作记实情况和日常表现,客观公正地作出评鉴,确定平时考核结果。考核人一般按以下权限确定:各单位正职(含主持工作的副职)由分管(联系)副局长负责考核;各单位副职和一般干部由所在单位正职或所在单位正职协同分管(联系)副局长一同考核,并报分管(联系)副局长同意。区管干部按照管理权限进行考核。

五、考核程序

(一)明确岗位职责。各单位应根据区局“三定”方案,按照各自承担的目标任务和工作职能,结合《莲都区市场监管局2017年度工作责任制考评办法》(莲市监〔2017〕50号),将本单位的工作任务进行逐级分解,落实到人,制定本单位人员的“个人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认定表”(附件1),并报分管(联系)领导审阅同意。全体干部按照“个人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认定表”,在平时考核中进行岗位对责,平时考核以月度为记分周期,以各单位为基本单元分级开

(二)加强考勤管理。依据《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考勤管理办法》的规定,各单位要加强考勤管理和签到。各单位要指定专人,在做好本单位人员考勤统计的同时,于次月3号前将上月的考勤签到表报组织人事科备案。未按《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请销假管理及外出报告制度》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而外出的人员,视为缺勤。出勤情况实行扣分制。

(三)填写工作纪实。公务员个人需将每周的工作内容、完成情况及个人考勤等填写在《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员平时考核记实表》(附件2)上,要求能详尽反映出完成任务的数量、质量和主要成绩,并能将工作中取得的主要成果、效益以及受到上级领导、基层部门、人民群众的表扬、批评等情况,如实记载清楚,不能简单应付,内容空洞。记实表由各单位负责人安排人员于每月度末统一收齐审核。按照考核权限,各单位正职(含主持工作副职)报分管(联系)领导审核,各单位副职和一般干部报各单位负责人审核。

(四)开展月度评鉴。考核评鉴采取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由分管(联系)领导和各单位负责人根据公务员每月工作记实、出勤、廉洁自律等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听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客观公正地在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员平时考核记实表》(附件2)上写出考核评鉴意见,并依据本局“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试行)”(附件3)对公务员进行量化评价打分。“月度得分”在90分以上(含90分)为优秀等次;70分至89分者为称职等次;60分至69分者为基本称职等次;59分(含59分)以下者为不称职等次。考核评鉴及评分结果由考核人反馈给公务员本人。月度评鉴工作原则上由考核人在审核《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员平时考核记实表》时同步完成。公务员各季度的考核结果取当季度三个月考核结果的平均值计分。

(五)考核结果备案。分管(联系)领导和各单位负责人依据“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试行)”对公务员的考核评分结果,即为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每月度平时考核结束后,各单位要填写《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备案表》(附件4),连同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员平时考核记实表》(附件2)于次月的5个工作日内上报组织人事科备案。

六、考核说明

公务员当月因病假累计超过11个工作日的,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当月事假累计为3-5个工作日的,参加考核,不确定等次;当月请事假累计超过5个以上工作日的,不参加考核;公务员接受立案审查尚未结案的,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参加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公务员受党纪政纪处分当月,不参加考核;在处分期间内,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参加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期间参加单位平时考核并确定考核等次;挂职锻炼以及学习培训的公务员,参加派出单位考核。其工作、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挂职、学习培训单位提供。

考核结果与月度考核奖相挂钩,月度考核结果为称职以上等次的,发放月度考核奖;月度考核结果为基本称职及不确定等次的,按照同职务标准的70%发放;月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及不参加考核的,当月考核奖不发。

未落实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局各单位,该单位人员不发月度考核奖。

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期间,月度考核奖按照科员的标准发放。

被考核人在上级部门组织的业务工作评比或评比活动中,获得荣誉的,加1分;参加区级(含区级)以上各类比赛或评比活动获得奖次的,加1分;积极提供工作建议,报送信息、呈阅件、文件,撰写调研报告等,受到上级领导批示认可或形成决策的,加2分;工作或者负责业务受到区、市、省、国家级表彰的,分别加1、3、5、8分。一个周期内,个人累计加分不超过5分。分值直接在月度考核结果的基础上加。

工作拖拉、推诿,贻误工作,造成恶劣影响的,扣2分;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社会主义伦理道德,造成恶劣影响的,扣3分;因违规违法行为被上级机关、有关部门、网络媒体等通报并被核实扣3分;被投诉,经查属实,造成恶劣影响,扣3分。上述分值直接在月度考核结果的基础上扣。

七、考核结果运用

将平时考核结果作为评定年度考核结果的重要依据。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等次人员应在平时考核结果较好、业绩较突出的公务员中产生。平时考核结果较差的公务员不能评定为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优秀”等次的公务员,及时予以表扬鼓励;对平时考核结果较差的,及时提醒,提出整改要求,限期改进。区局在提拔任用、奖励惩戒、交流轮岗时,将充分考虑公务员平时考核情况。

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平时考核的公务员,经教育后仍然拒绝参加的,当年度不得参加年度考核。

八、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是新常态下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的内在要求,是打造莲都市场监管铁军的必要举措,是抓好各项工作落实的重要保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充分认识开展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科学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实施。区局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机关党委(机关纪委)等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人事科为牵头科室,具体负责制定本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方案,组织、指导、协调、监督各单位的平时考核工作,确保平时考核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各单位要以平时考核为切入点,以岗位为平台,以职责为核心,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区局的重点工作,紧密结合本单位职能和全年工作安排,明晰本单位公务员岗位职责,明确具体分工。分管领导及各单位负责人要细化、量化工作任务,再逐项对照该工作人员履责情况,作为月度考评的重要依据,使考核结果更加科学合理。

(三)严肃纪律,强化督查。在实施平时考核工作中,各单位要严格执行考核纪律,确保考核过程的公平、公正,考核结果的客观、准确;要坚持原则、严格把关,确保平时考核结果的优秀等次人数不超过应参加考核人数20%的指标,即:五个街道市场监管所、碧湖所、稽查大队不超过应参加考核人数20%的指标,局机关科室所有人员及各单位正职(含主持工作的副职)由分管(联系)的副局长协同各单位负责人,根据分管科室和联系所的现有人员基数,按不超过20%的比例确定优秀等次人选(其中,老竹所纳入相应联系领导的机构人员基数)。组织人事科要加强对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并会同机关党委(机关纪委)、办公室等部门开展不定期抽查,督促每名公务员认真填好相应表格,指导各单位及时做好平时考核月度考核。 

各单位在组织实施过程中发现问题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请及时向局组织人事科反馈。

本方案由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1.个人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认定表

2.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员平时考核记实表

3.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试行)

4.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备案表

 

 

 

 

 

 

 

 

附件1:

个人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认定表

个人基本

    

    

 

职  务

 

岗位职责

 

承担的主要工作任务

 

各单位负责人意见

 

 

签名:                         日期:        

分管(联系)领导意见

 

 

签名:                         日期:        

注:本表由各单位负责人组织填写,并报分管(联系)领导审核后留存本单位。

附件2:

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员平时考核记实表

   年第 季度 月

  

 

性  别

 

单位及

职务

 

从事或分管工作

 

工作记实

1.

2.

3.

本周应考勤     天,其中出勤     天,因公出差     天,享受国家规定假期     天,事假     天,病假     天,旷工     天。

工作记实

1.

2.

3.

本周应考勤     天,其中出勤     天,因公出差     天,享受国家规定假期     天,事假     天,病假     天,旷工     天。

工作记实

1.

2.

3.

本周应考勤     天,其中出勤     天,因公出差     天,享受国家规定假期     天,事假     天,病假     天,旷工     天。

工作记实

1.

2.

3.

本周应考勤     天,其中出勤     天,因公出差     天,享受国家规定假期     天,事假     天,病假     天,旷工     天。

月度

出勤记录

迟到(次)

早退(次)

旷工(天)

 

 

 

请假(天)

培训(天)

出差(天)

 

 

 

上班时间不在岗(次)

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次)

未签到(次)

 

 

 

本月

自我评价

 

本月得分(共性指标得分+个性指标得分)

               

 

 

考核人评鉴意见

 

 

 

 

签名:                                   日期:       

 

被考核人

意见

 

 

 

签名:                                   日期:       

注:1.请假情况包括公休假、探亲假、事假、病假、产假、婚假、丧假等。2.此表中“月度出勤记录”由各单位负责人填写;3.“考核人评鉴意见”一栏中,由考核人(指分管(联系)领导或各单位负责人)填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按考核权限填写。3.此表由被考核人在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完成,并在次月的5个工作日内,连同考核结果备案表一同上报组织人事科备案。4.表格正方面打印。


附件3:

考核量化评分标准(试行)

内容

考核要素

等次

分值

   

(15)

政治品德

5分)

5

理论素养高,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大局观念强,模范遵守政治纪律。

4

理论素养较高,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大局观念较强,遵守政治纪律良好。

3

理论素养、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大局观念一般,遵守政治纪律一般。

2-0

理论素养低,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大局观念不强,不能遵守政治纪律。

职业道德

5分)

5

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敢于担当和碰硬,不退缩、不推诿、不扯皮;法制观念强、严格依法行政;认真遵守组织原则;有明确的岗位意识、履职意识,工作到位、及时补位。

4

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敢于担当和碰硬的意识;法制观念较强、依法行政;遵守组织原则;岗位意识、履职意识较强,能够做到不越位、不缺位。

3

事业心和责任感一般;法制观念一般、基本能够依法行政;基本能遵守组织原则;岗位意识、履职意识一般,偶有越位、缺位。

2-0

缺乏事业心和责任感;法制观念淡薄、不能做到依法行政;不能切实遵守组织原则;岗位意识、履职意识淡薄,经常越位、缺位。

社会公德

5分)

5

讲操守、重品行,能带头树立并主动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公众形象。

4

操守、品行良好,能树立并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有比较良好的个人修养和公众形象。

3

操守、品行一般,无故意危害国家、集体或他人利益的行为;个人修养和公众形象一般。

2-0

不注重操守,品行差,缺乏应有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个人修养和公众形象不好。

(20)

执行能力

5分)

5

准确领会工作任务;有很强的行政执行能力,能按时、高效、高质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4

能较好地领会工作任务;有较好的行政执行能力,能按时、保质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3

不能完全领会工作任务;行政执行能力较弱,有时不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任务。

2-0

经常不能充分领会工作任务;行政执行能力差,经常不能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学习与

研究能力

5分)

5

主动学习新业务知识、新法规政策,并能学以致用;善于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提出合理的意见建议。

4

能够学习新业务知识、新法规政策;能够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3

基本能够学习新业务知识、新法规政策;调查研究发现问题能力一般。

2-0

不能学习新业务知识、新法规政策;调查研究发现问题能力差。

业务能力

5分)

5

精通本岗位的各项业务,工作程序非常规范,能在领导指导下创造性地独立开展具体业务工作;善于从实际业务中总结经验、寻找规律。

4

较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各项业务,工作程序较规范,能在领导指导下独立开展具体业务工作;能够从实际业务中总结经验、寻找规律。

3

对本岗位各项业务的熟练程度一般,工作程序不太规范,能在领导指导下开展具体业务工作;不善于从实际业务中总结经验、寻找规律。

2-0

对本岗位的各项业务不了解,工作程序不规范,不能在领导指导下独立开展具体业务工作;不能从实际业务中总结经验、寻找规律。

沟通协作

能力

5分)

5

语言表达很清晰、准确,善于与人沟通;与同事相处融洽,能积极配合其他同志的工作。

4

语言表达较清晰、准确,比较会与人沟通;与同事相处比较融洽,能配合其他同志的工作。

3

语言表达不够清晰、准确,与人沟通有一定障碍;与同事相处一般,配合其他同志的工作意识比较差。

2-0

语言表达不清晰、不准确,与人沟通困难;与同事关系紧张,不能配合其他同志的工作。

(15)

工作

积极性

4分)

4

勤思考,热爱本职工作,能积极主动地开展工作,对工作充满激情;工作不计得失,任劳任怨。

3

比较爱思考,比较热爱本职工作,工作积极,能按要求开展工作。

2

工作主动性一般,有时需领导督促才能完成工作任务。

1-0

工作主动性差,经常需领导督促才能完成工作任务。

工作

认真性

4分)

4

对工作高度认真,工作细致严谨;工作责任心强。

3

对工作比较认真,工作责任心较强。

2

对工作不够认真,工作责任心一般。

1-0

工作不认真,工作责任心差。

出勤情况

7分)

实行扣分制度,外出莲都区参加开会、学习、出差的,以请假审批手续为依据,每缺一次扣1分;上班时间不在岗1次扣0.5分,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1次扣1分,上班不签到一次扣0.5分;迟到或早退1次扣1分。扣完为止。其他参照方案中“考核说明”执行。

 

 

 

 

 

(40)

履职成效(10分)

8-10

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联系基层、服务群众态度好,工作成效显著。

6-7

以较高质量完成本职工作,联系基层、服务群众态度较好,工作成效比较明显。

5-4

工作有失误,服务群众态度一般,工作成效一般。

3-0

本职工作严重失误,服务群众态度较差,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25分)

21-25

充分履行职位职责,超额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16-20

较好地履行职位职责,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11-15

履行职位职责一般,基本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10-0

未能履行职位职责,没有完成全年工作目标任务。

工作效率

5分)

5

完成工作任务非常及时,对安排的工作反应非常迅速。

4

完成工作任务比较及时,对安排的工作反应比较迅速。

3

完成工作任务稍显滞后,有时影响整体工作进展。

2-0

完成工作任务严重滞后,经常影响整体工作进展。

(10)

廉洁自律

10分)

8-10

模范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清正廉洁。

6-7

能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廉洁从政。

5-4

能基本做到廉洁自律,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3-0

经查实存在不廉洁问题,且造成差影响。

 

 

 

 

 

 

 

 

 

 

附件4:

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备案表

   年第 季度 月

填表单位:              单位负责人签字:

序号

姓名

所在部门

现任职务

考核得分

月度考核等次

 

 

 

 

 

 

 

 

 

 

 

 

 

 

 

 

 

 

 

 

 

 

 

 

 

 

 

 

 

 

 

 

 

 

 

 

 

 

 

 

 

 

 

 

 

 

 

 

 

 

 

 

 

 

 

 

 

 

 

 

 

 

 

 

 

 

 注:在月度考核工作结束后,次月的5个工作日内,将此表的纸质材料和电子稿报组织人事科备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