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部门信息公开 >区市场监管局 >政策文件及解读 >其他文件
首页
关于开展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除“四害”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323511294/2017-22845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17-12-07 11:45:46
索引号 323511294/2017-22845 文号 -
组配分类
成文日期 2017-05-2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各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

做好病媒生物的防制工作,是预防食品污染、防止食物中毒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的一项重要指标。为保障学校及托幼机构学生的饮食安全,请各食堂对照要求开展除“四害”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落实人员,进行灭鼠、灭蟑、灭蝇等药物的投放

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需将除“四害”工作作为日常工作来抓,建立除“四害”领导小组,有专(兼)职除“四害”人员,定期开展灭鼠、灭蟑、灭蝇工作。有除“四害”工作记录(购药发票、投药消杀记录、检查记录、毒饵站分布情况检查记录等)。

二、做好环境清理和移位清扫

各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应组织员工开展内外的环境清理,彻底清洗地面,对加工经营场所内凡是可以移动的台、柜、架等,进行移位清扫;组织员工对“四害”滋生地进行彻底清理,及时清除“四害”尸体,并防止消杀药物对食品造成污染。投放消杀药物前及投药一周后,要及时对室内外环境进行彻底检查和清扫。投放过程中,务必注意食品安全,防止食品和公用具受到污染,保证餐饮食品安全。

三、严格落实“三防”措施

除“四害”,“防”和“灭”必须同时进行。要完善纱窗、纱门和风幕机等防蝇防尘设施并正常使用;悬挂灭蝇灯;下水道和通风口的出口加装防鼠网罩,对鼠洞进行修补、堵塞。三防设施具体要求如下:

(一)餐厅与厨房相通的门应有防蝇帘或纱门、风幕机。

(二)餐厅(就餐场所)尽可能密闭,宜在餐厅入口处设置防蝇帘(胶帘、珠帘)或风幕机等防蝇设施。

(三)餐厅入口处或通道安装灭蝇灯,高度1.5-2米左右;

(四)餐厅、厨房有地漏的应有盖,无破损。

(五)空调管线孔洞以及其他与外界相通的空洞堵塞。

(六)食品处理区均应设在室内,厨房的门、窗应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应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门、纱窗,或在入口处装风幕机、灭蝇灯。

(七)厨房操作间下水道出口须安装金属栏栅(竖箅子),水沟加盖,且金属栏栅和水沟盖缝小于1cm

(八)排风扇或通风口有金属网罩,网眼不得超过0.6cm;

(九)厨房、库房木门和门框底部须包30cm以上铁皮,门缝距地面小于0.6cm。

(十)在厨房入口处(通道处)可安置灭蝇灯,设置高度在1.5-2米,严禁在食品储存地或食品操作台的上方设置灭蝇灯。

(十一)所有的管道和电缆通过墙壁的地方都要用水泥抹平缝隙,对不能堵塞的孔洞要安装铁丝网防鼠。

(十二)窗应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

(十三)食品库房入口处设置60cm以上的铁皮防鼠板,两边设置凹槽以固定防鼠板。

四、加强检查,巩固成果

各单位要加强食品安全管理,定期开展卫生检查,持之以恒地开展预防和消除苍蝇、蟑螂、老鼠等病媒生物工作,不断提高餐饮食品安全质量。

 

 

 

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

                                              2017年5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