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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征收办2016年征迁工作总结和2017年征迁工作思路
索引号: 779384553/2017-25028      发布机构: 莲都区土地和房屋征收工作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7-01-04 00:00:00

  2016年,我办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职能部门的大力支持下,以及各街道乡镇的积极配合下,紧扣“依法、阳光、和谐、廉洁”的工作主线,改革创新、攻坚克难,全力推进征地拆迁等工作。特别是5月份开始的市区重点项目政策处理大会战和10月份延续的攻坚战,我办上下全员投入,真抓实干,奋力攻坚,项目征迁工作有序推进。现将2016年我办工作总结如下: 

  一、2016年征收工作进展情况 

  2016年初,我办经过与市发改委、市国土储备中心等职能部门和各业主单位对接以及后期调整,梳理出2016年市区重点项目共103个,需土地征收6400亩、拆迁房屋23.1万平方米。截止10月底,共全面完成项目政策处理任务90个,完成率87.4%,累计清场交地4465亩,完成土地报批1200亩,完成房屋签约拆除484户约19.6万平方米。1031日,全面攻坚战启动,攻坚任务包括大会战期间尾留的项目13个,新增项目7个,原来已报批等待批复后清场交地的项目11个。截止11月初,已有5个项目完成签约工作。 

  二、主要工作举措和亮点 

  (一)凝心聚力,保持良好态势。市区领导重视程度空前,以市区重点项目政策处理大会战、攻坚战的形式全面推进征地拆迁工作。全区各级领导切实加强对征收项目的协调调度,坚持周工作例会、交办销号和协办督查机制,及时研究解决项目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乡镇街道一把手、相关部门负责人坚持靠前指挥、身先士卒,强化对工作的督查、调度,已经成为当前全区推动征收工作的新常态。市区各层级共召开各类征收疑难问题协调会议60余次,研究解决征收疑难问题30多个,征迁工作保持了良好的氛围和态势。 

  (二)阳光拆迁,项目推进迅速。始终坚定不移实施“阳光征收”,进一步完善阳光征收体系建设,开发丽水市区建立房屋“阳光征收”信息系统,并在白云街道成功试点;编制下发《房屋征收公示事项表》,对“阳光征收”具体操作程序及公示事项进行了明确,赢得了群众信任,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如好溪东路南段道路及污水管网工程(前山村段)项目,攻坚组逐户公开征收进度、房屋确权、两违处置、附属物补偿等信息,彻底消除群众顾虑,在签约前期程序全部到位后,仅用时12天就完成了全部63户拆迁户的签约工作。 

  (三)多管齐下,全力攻坚克难。一是自我加压。强化与市区发改部门、业主单位的沟通交流,大会战开展过程中,临时增加了一批用地需求紧迫的项目纳入攻坚,项目从99个增加到103个,第二轮攻坚新增项目7个,力争年底完成95%的年度目标任务,进一步加重了征收任务。二是强化督查考核。在大会战和攻坚战中用好日报送、周例会、重要事项交办销号、市区两级协办等制度,做好任务完成率通报,强化进度督导机制。按照年度考核标准,所有项目纳入年度考核。三是强化廉洁自律。加强征收队伍业务培训和廉政风险防范教育工作,大会战开始之初,组织各乡镇(街道)、各业主单位、各拆迁公司开展廉政教育和政策业务培训。针对土地房屋征收程序、协议文本、资金管理、档案管理等方面出台规范的操作流程和制度,并加强日常检查指导,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落实整改。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在市级媒体播出相关报道160余条,区级新闻媒体播出相关报道60余条,有效助推了征迁工作掀起高潮,树立项目征收典型案例4个,拍摄市区重点项目政策处理大会战专题片1部、微电影1部。 

  (四)周密部署,依法强势推进。高举“三改一拆”大旗,加大依法拆违力度,对违建钉子户形成威慑。大会战期间,违建处置组共出动执法力量2383人次,拆除各类违法建筑77938.2平方米。此外,协同公安、执法等部门联合开展“正风肃纪打霸拔钉”专项行动,打击了一批阻碍项目顺利推进的“霸、钉”。如岩泉街道大会战项目中遗留多年的钉子户全部完成拔除,拔掉了盘踞市区14年的枫树岗地块“钉子户”、遗留了10年之久的长虹路最后一户等几个硬“钉”。 

  三、2017年工作计划 

  2017年,我们将继续突出市区重点项目积极探索和推行行之有效的工作举措,力争全面完成全年征地拆迁工作任务。一是提早谋划及早启动项目,对全区今年征地拆迁遗留项目重新进行认真梳理,全力攻坚。尽早与市区相关部门对接,明确2017年征拆工作任务,争取工作主动权。二是继续完善征迁制度建设,理顺征迁工作体制机制,积极总结2016年“大会战”、“攻坚战”期间的经验做法,在接下来的征迁工作中灵活运用。三是继续加大征迁业务培训,增强征迁干部队伍力量,特别是抓好基层征迁干部的业务知识培训,争取对每个有征迁任务的乡镇(街道)、行政村等基层干部的征迁知识轮训一遍。四是继续推行“阳光征收”工程建设,健全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主动接受群众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使征迁工作真正成为阳光工程、和谐工程和民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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