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0445/2016-28242 | 文号 | 莲教办发〔2016〕25号 | ||
成文日期 | 2016-04-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莲都区教育局 | ||||
各直属单位、中小学: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进一步推动学校艺术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浙江省文化厅办公室关于举办2016年浙江省中小学生艺术节的通知》(浙教办体〔2016〕25号)和《丽水市第五届“绿谷之春·文艺”、“绿谷之秋·美术”比赛的通知》(丽教基〔2016〕29号)文件精神,决定举办莲都区第六届“莲都之春·文艺”、“莲都之秋·美术”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围绕“民族魂•中国梦——阳光下成长”主题,坚持育人为本,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特点,进一步推动学校艺术教育发展,丰富校园生活,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质,营造美丽校园浓厚的文化艺术氛围。 二、活动组织 区教育局成立区级活动组委会(名单见附件1)。各校务必高度重视本项活动,成立相应的组织,确保活动的顺利开展。 本次活动由莲都区教育局、莲都区文广新局主办,莲都区文化馆承办。 三、“莲都之春·文艺”活动 (一)参赛对象 全区中小学师生。 (二)活动分组 1.乡镇小学组;2.城区小学组;3.乡镇初中组;4.城区初中组。 (三)项目分类及要求 1.合唱 (1)形式和人数。 合唱:人数为16—40人,不含指挥、伴奏。 重唱或小合唱、表演唱:人数为4—15人,不含伴奏,不设指挥,不得伴舞。 (2)曲目和时间。 合唱组演唱2首歌曲,其中至少有1首为中国作品,总时间8分钟之内。 重唱或小合唱、表演唱演唱1首歌曲,时间5分钟之内。 (3)指挥和伴奏。 合唱指挥必须是本校师生。伴奏一律使用钢琴,可适当加入色彩乐器,伴奏人数不超过5人。合唱不得使用伴奏带。 2.合奏 (1)形式和人数。 合奏:人数为16—65人,不含指挥。 重奏或小合奏:人数为4—15人,不设指挥。 (2)曲目和时间。 演奏1首曲目,合奏时间不超过9分钟,重奏或小合奏时间不超过6分钟,均不得使用伴奏带。 播放的LED背景视频中不得出现学校名称、指导师姓名等内容。 (四)节目报送要求 1.同一个节目的参加者必须是同一学校的人员。 2.可报数量:乡镇学校(包括紧密型城乡教育共同体校区)每校报送1个节目(九年一贯制学校报送2个);城区1000人以上学校每校报送2个节目,必须为合唱和合奏(重奏或小合奏)。 (五)时间安排 1.节目上报时间 2016年4月15日之前上报到区教育局教育科,联系人:刘鸿斌;电话:2021926、15157875002(625002);邮箱:ldjyjjyk@126.com。 2.汇演时间 (1)农村组演出时间:2016年4月28日(上午8:00时开始走台,下午1:30时开始正式演出)。 (2)城区组演出时间:2016年4月29日(上午8:00时开始走台,下午1:30时开始正式演出)。 3.汇演地点 莲都区文化馆剧院 4.领队会议 时间:2016年4月22日(周五)上午9:00。 地点:区教育局202会议室。 (六)奖项设置 1.优秀组织奖。 2.优秀表演奖:二类节目按组别(视情况)分设一、二、三等奖。 3.展演节目优秀指导师奖:获得一等奖的节目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师奖,每个节目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四、“莲都之秋·美术”活动 (一)主题内容 以“民族魂•中国梦——阳光下成长”为主题,通过书法、绘画、摄影等作品展现身边美好的生活,反映我区中小学师生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生活、热爱学习、阳光健康、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二)参赛对象 全区中小学师生。 (三)活动分组 1.乡镇小学组;2.城区小学组;3.乡镇初中组;4.城区初中组;5.教师组。 (四)项目设置 设绘画、书法、平面设计、立体造型、摄影等5个项目,各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绘画类作品含:中国画、水彩画、版画、剪纸、素描、电脑绘画、儿童画、动漫等。中国画作品尺寸限于4尺宣纸3开以内,格式不拘,FLASH动画和三维动画作品须提供源文件,以DVD光盘形式报送。其他画种一律为4开图画纸大小。 2.书法类作品含:毛笔书法、硬笔书法、篆刻三类。毛笔书法作品限4尺宣纸3开,一律竖式,不收对联、横幅;硬笔书法作品限8开、16开两种;篆刻作品要求4方以上,印蜕贴在4尺3开大小空纸上,同时附释文。 3.平面设计类作品含:形象系统设计、字体设计、书籍装帧设计、包装设计、海报/招贴设计等,4开图画纸大小。 4.立体造型类作品含:雕塑和陶艺、纸造型、杂物造型等。一律将作品拍摄并印成10寸照片(作品照片及文字说明均附电子稿)报送。 5.摄影类作品含:彩色和黑白摄影两类。一律将作品印成10寸照片(作品及文字说明均附电子稿)报送。 (五)比赛形式 本次比赛分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校级比赛(4月~6月) 各校结合本校实际面向全体师生,通过开展多种形式的现场比赛或活动,评选出优秀作品和选手参加区级赛。 第二阶段:区级比赛(10月) 1.作品赛 对各学校按名额选送的作品进行评选。 2.现场赛(具体内容另行发文) 对各学校按名额选送的选手,进行绘画和书法两个项目的现场评选。 另:各校选送作品直接参加市级网络赛: (1)任何符合条件的参赛者,均可按照要求将参赛作品拍成照片,通过网络直接上传至如下网站的“中国移动4G杯”丽水市“第六届‘绿谷之秋·美术’比赛专栏”: 丽水教育网 或移动和教育客户端 或丽水市网络图书馆(网址:http:// www.lsnetlib.com) (2)根据网络投票情况评出若干网络人气奖。 (3)网络上传作品,每位作者每个类别限上传一幅。 (4)作品上传时间为2016年7月1日24时开始至2016年9月30日24时止。 (5)莲都区不再另行组织比赛。 (六)作品报送要求 1.标签 请各作者务必将作品标签卡(见附件5)牢固张贴在参赛作品背面右下角。写清作品类别、组别、姓名、性别、年级、学校、指导教师、地址、联系电话等信息,每件学生作品限报1名指导教师。 注:作品如不符合上述要求,初评时即不予入选。 2.报送数额 (1)乡镇小学组、乡镇初中组、教师组各项目不超过5幅,城区小学组、城区初中组各项目不超过7幅。 (2)每位参赛选手同类作品限报送一幅。 (3)以上数额不含网络上传评选作品。 3.报送方式 以学校单位,所有作品按项目类别归类后统一报送。 各校按要求于2016年10月9日前,统一将参赛作品和相关表册(加盖公章)一并送至莲都外国语学校小学部朱征欧老师处;联系电话18057808887。各校将作品拍成数码照片与作品相关表册的电子稿一并发送到邮箱:ldjyjjyk@126.com。 (七)奖励办法 奖项按照不同类别和组别,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学生作品获一等奖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师奖。 五、其他事项 1.各学校根据比赛活动要求,制订活动宣传方案,大力宣传活动意义,广泛发动师生积极参与,按时上报优秀节目与作品。 2.美术类参赛作品(包括教师作品)一律不退,版权归主办方所有,组委会有对作品的处置权。请各校务必做好诚信教育,保证所有美术作品的自主原创性。 3.各校务必做好安全工作预案,切实保证各项活动中的师生安全。
附件:1.莲都区第六届“莲都之春”活动组委会名单 2.莲都区第六届“莲都之春·文艺”报送作品汇总表 3.莲都区第六届“莲都之春·文艺”节目参演人员名 4.莲都区第六届“莲都之秋·美术”比赛报送作品汇总表 5.莲都区第六届“莲都之春·美术”上报参赛作品标签卡
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办公室 丽水市莲都区文广新局办公室 2016年4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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