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2016-17750 | 发布机构 | 区教育局 | ||
成文日期 | 2016-01-08 00:00:00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汇总2015年度区教育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编制而成。报告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7个部分。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全文在莲都区政府网公布,欢迎查阅。如对本报告有疑问,可与莲都区教育局办公室联系(地址:莲都区天宁街880-1号,邮编:323000,电话:0578-2113460,电子邮箱:ldjyjbgs@163.com)。
一、概述
莲都区教育局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根据《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莲都区2015 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 》(莲政办发〔2015〕41号)的要求,认真落实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一)领导重视,组织到位。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区教育局专门成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副局长任副组长,科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教育系统信息公开工作。该领导小组成员根据局人事变动及时调整,以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连续性、稳定性。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教育局日常信息公开工作的落实,同时指导学校、幼儿园以及下属事业单位做好信息公开工作。
(二)完善制度,确保安全。完善《莲都区教育局信息公开制度》、《莲都区教育局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莲都区教育局信息发布协调制度》、《莲都区教育局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和《莲都区教育局信息公开台账制度》等制度,进一步优化工作流程,提升工作实效。与此同时,我局也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安全工作,以“公开不忘保密、主动化解被动、尽力又要量力”为工作理念,建立了信息安全保密审查制度,明确了信息公开实行“先审查、后公开”、“一事一审”、“谁主管、谁负责,谁发布、谁负责”的原则,保证“上网信息不涉密,涉密信息不上网”。
(三)及时公开,接受监督。我局常规工作信息定期公开更新,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工作长期公开。通过莲都区政府门户网站和莲都教育网及时发布教育工作动态。重点领域政府信息第一时间在莲都教育网公开。2015年莲都区教育局在莲都教育网上共发布幼儿园招生信息1条,公布中小学招生相关信息9条。包括民办初中招生实施办法和摇号结果公布, 莲都区2015年初中和小学招生实施办法,公办中小学学区划分及录取办法、招收进城务工子女入学实施办法等。所有招生政策类文件均在公文发布后第一时间公布到莲都教育网局发文件栏目。
(四)多渠道公开重点领域政府信息。招生政策信息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莲都区教育局通过除了通过教育网公布招生政策,更是充分发挥媒体宣传作用,莲都区2015年中小学招生政策出台后,莲都区教育局组织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各媒体参加,通过丽水新闻、瓯江报道、莲都新闻、老白谈天等栏目进行大范围宣传。在招生开始前一周,莲都区教育局在一楼设置了招生政策咨询室,接受群众咨询。同时,在局机关门口张贴了招生政策文件,方便大家查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2015年,我局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主动公开信息为412件,其中主动公开的公文为229件,通过莲都教育网公开的信息数为698余件。另外,受理举报投诉41件,均已办理。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包括主动公开的局发文件,局机关工作计划规划,业务工作开展情况,人事任免情况等;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途径:①在莲都教育网上公布;②莲都区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布;③在局机关大厅设立信息公开宣传栏;④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受理依申请公开1件,已答复。胡小群通过信件,申请公开实验幼儿园招生条件、幼儿园设施、幼儿园教师资格等方面的信息,该信息不由我单位掌握,我局及时出具了《非本单位掌握政府信息告知书》。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局未发生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年累计数为0。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1.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需要进一步提高,目前信息公开存在着公文类信息多,解读性信息少。
2.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需要进一步完善,目前主要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和单位网站公开政府信息,适合社区、农村等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不够丰富。
3.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需要进一步提升,目前主要是由兼职人员负责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经验不足,缺乏实用的业务知识培训,在实际工作中会有疏漏。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1.立足社会需求,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认真做好招生就业、学籍管理、资助政策等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普遍关注的教育信息公开内容。
2.围绕信息渠道,加强信息公开载体建设。加强新闻媒体宣传,提高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和电子政务工作的结合。
3.狠抓学习培训,加强业务学习,不断提升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运作,更好地为教育发展和人民群众服务。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二)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 ||
(2015年度) | ||
填报单位:莲都区教育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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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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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854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4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4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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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412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52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698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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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 次 | 1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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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1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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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1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1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1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1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1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1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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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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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0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0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3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0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3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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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20 |
单位负责人:余宗南 审核人:邓德雨 填报人:何朝琳 | ||
联系电话:0578-2113460 填报日期:2016-01-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