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我局接到广东消费者容某的投诉举报信,称其在天猫某网店购买的花菇(货款32.8元)没有按照GB28050《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的规定标示核心元素的含量及NRV%值,且在产品说明上称其具有营养丰富的特点,要求查处并赔偿投诉举报人各项费用共计7128元。
收到投诉后,我局根据该网店负责人提供的相关证照复印件、产品照片及检验报告等材料,组织人员对销售该食品的网店进行了调查。根据卫生部发布的《关于<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的答问》中,明确规定食品的营养素含量波动大的生鲜食品,可以豁免标识营养标签。并明确生鲜食品指预先定量包装的、未经烹煮、未添加其它配料的生肉、生鱼、生蔬菜和水果等。以及未添加其它配料的干制品类,如干蘑菇、木耳、干水果、干蔬菜等。投诉标签中有营养声称或营养成分功能声称的,应当按照营养标签标准的要求,强制标注营养标签。而根据《食品营养声称和营养成分功能声称准则》(卫监督发〔2007〕300号附件3),营养声称是指食品营养标签上对食物营养特性的确切描述和说明。其包括,一是含量声称:指描述食物中能量或营养成分含量水平的声称。声称用语包括“含有”、“高”、“低”或“无”等(如牛奶是钙的来源、低脂奶、高膳食纤维饼干等);二是比较声称:指与消费者熟知同类食品的营养成分含量或能量值进行比较后的声称。声称用语包括“增加”和“减少”等。所声称的能量或营养成分含量差异必须≥25%(如普通奶粉可作为脱脂奶粉的基准食品;普通酱油可作为强化铁酱油的基准食品等)。
基于以上理由,投诉举报人所提供的产品图片,包装上“营养丰富”字样,不属于营养声称。我局认为所诉产品属于可以豁免标识营养标签的生鲜食品,故对投诉举报人提出的投诉举报请求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