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丽水市普兰特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要求中止“高产优质杂交水稻新组合甬优15示范推广”项目的请示》已收悉。根据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要求,区科技局将该情况上报省科技厅审核,经研究,决定同意终止《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2年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浙科发农〔2012〕181号)下达的“高产优质杂交水稻新组合甬优15示范推广”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