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政务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 >部门信息公开 >区市场监管局 >民生信息 >产品质量监管
首页
万地广场47家餐饮单位承诺只用“安全油”
索引号: 323511294/2015-22484      发布机构: 区市场监管局      发布时间: 2015-11-02 00:00:00

1030日,莲都区食安办、区市场监管局组织万地广场餐饮业主召开餐饮单位座谈会,47家餐饮业主参与会议并签署了《莲都区餐饮业安全用油承诺书》。

为进一步保障广大消费者的饮食安全,打造“不会吃到地沟油城市”,继西城广场启动仪式后,万地广场餐饮业主主动对接,积极响应安全用油营造良好用餐环境的倡议,承诺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定点采购食用油,实行食用油公示制度,规范处置餐厨废弃物,并接受社会的监督。

座谈会上,莲都区食安办副主任、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朱泽霞表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万地广场餐饮单位的服务与引导,各餐饮单位提高自身管理水平,提升大中型餐饮单位量化等级,力求AB级餐饮单位占比达80%以上;全面推进阳光厨房建设,致力将万地广场建设成为丽水第一座“阳光厨房示范广场”,打响万地广场餐饮行业金名片。”

下一步,莲都区将成立“放心油”餐饮联盟,通过联盟建立食用油公开采购平台,为餐饮经营户提供质优价廉的放心食用油,从源头上杜绝劣质油,保证食品安全。餐饮行业单位将以点带面强力示范,分批分区域逐步开展安全用油承诺行动,全面推进“不会吃到地沟油城市”品牌建设。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