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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开展“依法信访”主题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002650218/2014-36208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发布时间: 2014-05-04 00:00:00
索引号 002650218/2014-36208 文号 莲普办〔2014〕13号
组配分类
成文日期 2014-05-04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司法局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开展“依法信访”主题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已经各有关单位领导同意,现予印发,请各有关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宣传部        丽水市莲都区司法局

 

 

 

普法教育

丽水市莲都区信访局      莲都区        领导小组办公室

依法治区

                              201454

 (此件公开发布)

开展“依法信访”主题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信访局、省普法办《关于开展“依法信访”主题宣传月活动的通知》(浙普办〔2014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信访工作实际,现提出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央、省市委、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六五”普法规划和年度普法工作任务,以国务院《信访条例》颁布实施9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依法信访”主题宣传月活动,努力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为坚定不移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生态发展之路、全面深化“三大莲都”建设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主题时间

活动主题:依法信访、理性维权。

活动时间:201451日至531日。大致分两个阶段进行,前阶段围绕依法开展信访工作,侧重宣传信访工作法规政策和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信访部门和实权单位信访工作行为,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后阶段围绕依法维护信访秩序,侧重公开曝光违法信访的反面典型,以案释法、以案明理,树立正确导向。

三、具体措施

(一)广泛开展集中宣传。要加强正面引导,大力宣传信访工作的政策和法律法规。活动期间,各地各部门要面向基层,结合法律进机关、进学校、进乡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单位“六进”活动,并通过多种形式和途径组织开展“依法信访”集中宣传;区信访局在接待大厅LED显示屏上滚动播放宣传片和相关法规政策,有条件的单位要在接待场所设立醒目固定的宣传栏、悬挂横幅标语,放置依法信访的宣传资料,告知信访人信访的方法途径等,大张旗鼓地宣传“依法信访”知识,使之家喻户晓,营造学法、守法、遵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二)充分发挥媒体作用。要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博、手机报等媒体的传播优势,认真组织开展各类正面宣传活动,理直气壮的把信访工作法规政策说出去,活动期间,在《处州晚报》(莲都专刊)、《莲都新闻》、《莲都手机报》、莲都广播、“农民信箱”等媒体进行连续刊登和滚动播出,确保活动期间有关“依法信访”的内容每天“电视有画面、电台有声音、报纸有版面”,形成宣传的集群效应,切实增强宣传效果。特别是各级信访部门要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对接,通过新闻发布、接受访谈、在线交流等方式,正面引导社会舆论,促进信访部门与群众的良性互动。

(三)抓好重点人员宣传。以增强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观念为重点,以进京非访等人员为重点,采取集中宣传、上门宣传、个别宣传、案例宣传等方式,有针对性的开展宣传教育,提高他们依法信访意识,主动矫正违法违规行为。

(四)开展“双向规范”集中报道。宣传、综治、公安、司法行政、信访和普法、媒体要协调联动,集中梳理一批缠访闹访、聚集滋事、以访谋利等反面典型,统一进行曝光,以案说法,并通过现身说法、群众评议、专家解答等形式,以案释法、以案明理,形成威慑效应,树立正确导向。同时通报因不作为、乱作为等失职渎职行为引发重大信访问题的典型案例。

(五)切实加强学习培训。各部门在举办各种学习培训班时,要安排一定时间,学习信访法律法规和政策,并列为干部职工普法建档考试内容,提高对“依法信访”工作的认识。宣传月期间,要通过各种有效形式,组织干部特别是信访干部进行一次培训教育,深度学习国务院《信访条例》、《浙江省信访条例》、《浙江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浙江省特殊疑难信访事件公开评议终结办法(试行)》和《国家信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信访事项受理办理程序引导来访人依法逐级走访的办法》等信访法规文件,全面把握信访工作要求,切实提高依法办理信访事项的能力和水平。同时,要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和专家学者等社会人士参加,召开座谈会,大家来谈信访工作,增加透明度和公开性。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开展“依法信访”主题宣传活动,是全市普法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是今年“浙江法治宣传月”活动的一项重要措施,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这项活动的重要意义,结合“六五”普法规划实施,周密部署,合理安排好、实施好这一活动。

(二)加强组织领导。结合丽水市“百名市县领导包百案”活动,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疏导等办法,把解决信访问题与解决生活困难、心理疏导、法制教育相结合,千方百计促成息诉息访。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参照本方案,制定本单位的宣传月活动方案,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动员,整合各种资源、调动各种力量,把信访政策讲清讲透,使基层干部同心同向。要把“依法信访”主题宣传月活动与信访工作一同研究、一同部署、一同检查,主要领导亲自抓,其他领导共同抓,职能科室具体抓,全面落实各项任务。

(三)注重工作实效。进一步提升宣传教育与执法、司法等各个环节、各个层面的互相融合,通过宣传月活动,进一步公开信访工作程序,提高信访工作透明度,以群众监督推动信访工作法治化建设。建立信访宣传与舆情监测的联动机制,及时抓住与信访工作相关的舆论热点问题,组织开展针对性强的信访宣传。加强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之间的联动,扩大信访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开展督导检查。区委宣传部、区普法办、区信访局将适时对各乡镇街道、部门“依法信访”主题宣传月活动进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做法。活动结束后,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形成书面总结材料,于62日前分别报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区普法办。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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