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0189/2014-28853 | 文号 | 莲公通字〔2014〕5号 | ||
成文日期 | 2014-02-28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区公安分局 | ||||
2013年,全局民警在局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固本强基创亮点”的工作思路,以“平安莲都”、“和谐莲都”、“美丽莲都”建设为载体,开拓进取,努力工作,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莲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根据《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各部门评选推荐,分局党委审核,确定以下52名同志为2013年度优秀公务员: 钟希闻、胡 方、周 颖、邵 杰、张剑军、孔鑫女 陈国伟、何耀民、梁淑芬、陈晓峰、耿 勤、叶欣欣 魏松涛、陈 丹、陈奕彪、韩建慧、蒋 杰、姚伟文 沈鎏涌、钱小荣、马佩芳 、吴 潇、陈 捷、叶小平 江会彪、刘 晨、胡征兴、刘海鹏 、黄 俊、陈 佳 梁文秀、姚 烨、章作毅、李 健、李 响、李啸军 卢国文、李栋波、龚贤年、康 珂、毛碧龙、张 杰 陈勇根、何景怀、瞿林莹、赵浩辰、黄 杰、徐 杰 陈新春、傅陈健、张 斌、周 莹 希望受表彰的民警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再创佳绩。全体民警要以受表彰的民警为榜样,恪尽职守,拼搏奉献,勤奋工作,在各自岗位上取得更优异的成绩。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 2014 年 2 月 21 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