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0445/2013-28439 | 文号 | 莲教发〔2013〕0095号 | ||
成文日期 | 2013-06-2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莲都区教育局 | ||||
一、公办小学学区划分 市实验学校:丽阳门居委、高井弄居委 囿山小学:囿山居委、枣树荫弄居委、大洋河居委、厦河门居委、大众村、新建村、丽华村 中山小学:酱园弄居委、营房弄居委、白蛇弄居委、虎啸门居委、廿八都居委、永晖居委 大洋路小学:运输段居委、北郭桥居委、白云小区居委、黄泥山居委、朝阳居委、接官亭居委、北苑路居委 城北小学:上真殿弄居委、丽营弄居委、丽建弄居委、小水门居委、三岩寺居委、丽南村、丽光村 刘英小学:东银苑居委、西银苑居委、怡景花苑居委、园丁新村居委、厦河村、古城村、城东村 莲都小学:金苑居委、紫金山居委、万丰居委、丽阳居委、正阳居委、花园二村、后甫村、海潮村、关下村、社后村 人民路小学:灯塔小区居委、后庆桥居委、灯塔村、城西村、城北村 梅山小学:绅弄居委、大水门居委、刘祠堂背居委 南明小学:城南村、水南村、大门楼村 天宁小学:原天宁寺、九里、长岗背、岩泉、青林小学片各行政村,下后弄村、贾坑村 水东小学:东升居委及原水东小学片各行政村 联城小学:联城街道所属各行政村 双黄小学:原双黄乡所属各行政村 二、公办初中学区划分 市实验学校:本校小学直升,丽阳门居委和高井弄居委(房、户一致者) 梅山中学:大洋河居委、东银苑居委、西银苑居委、万丰居委、园丁新村居委、怡景花园居委、正阳居委、金苑居委、永晖居委、廿八都居委、紫金山居委、朝阳居委、丽阳居委、东升居委、黄泥山居委、北苑路居委、海潮村、后甫村、厦河村、古城村、城东村、大众村、关下村、社后村及水东片行政村 处州中学:囿山居委、厦河门居委、大水门居委、小水门居委、绅弄居委、白蛇弄居委、营房弄居委、酱园弄居委、枣树荫弄居委、刘祠堂背居委、水南村、城南村、丽南村、丽华村、新建村,大洋路小学2013年毕业的城区户籍学生 括苍中学:白云小区居委、接官亭居委、三岩寺居委、灯塔小区居委、后庆桥居委、运输段居委、北郭桥居委、丽营弄居委、丽建弄居委、上真殿弄居委、虎啸门居委、丽光小区居委、城西村、城北村、丽光村、灯塔村 天宁中学:天宁寺村、九里片各行政村、原双黄乡各行政村、黄村乡各行政村 联城中学:联城小学、太平小学、巨溪小学毕业生 三、录取原则 1.“户口为主,房户一致”原则。学龄儿童与父母同户、同住在一学区内,房户合一的,优先录取。 2.“就近入学,统筹安排”原则。户口单独或与父母一起挂靠在亲戚家的学龄儿童、未达到“房户一致”要求的学龄儿童、户口在2011年8月31日后迁入本学区的学龄儿童,根据学区的生源情况按就近入学的原则和户口迁入时间的先后顺序统一调配。 四、录取顺序 当报名人数超过该片区学校招生计划时,则分别按学龄儿童的户籍情况,按以下顺序录取: 1.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家庭住房(以父母房产证为认定依据)一致,均在本学区的; 2.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户口一致,祖父母(外祖父母)住房在本学区的; 3.学龄儿童户口与父母户口在本学区,家庭住房在其他学区的。 片区学校未能录取的学龄儿童,由莲都区教育局按相对就近原则统筹安排至附近其他学校就读。 驻莲部队现役军人子女、军转干部子女、华人华侨子女回国就读、外籍儿童借读等按市、区及上级有关规定办理。 本办法解释权归莲都区教育局。
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 2013年6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