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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表彰2012年度优秀公务员的通报
索引号: 002650189/2013-29087      发布机构: 区公安分局      发布时间: 2013-03-11 20:12:37
索引号 002650189/2013-29087 文号 莲公通字〔2013〕14号
组配分类
成文日期 2013-03-01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区公安分局

2012年,全局民警在局党委的领导下,按照“固本强基创亮点”的工作思路,以“平安莲都”、“和谐莲都”、“美丽莲都”建设为载体,团结奋斗,开拓进取,努力工作,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为莲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根据《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各部门评选推荐,局党委审核,人事部门批准,确定以下74名同志为2012年度优秀公务员:

杜晓英、李文斌、林跃儿、吴国江、吴伟江、陈少云 

陈晓峰、叶华生、胡汉朝、朱上春、林华杰、陈 丹

周丽芳、施顺铎、陈奕彪、李春阳、汪银练、韩建慧

卢小云、蒋 杰、钱小荣、黄海清、吴 潇、沈鎏涌

马佩芳、许广胜、夏华飞、江会彪、胡 方、彭圆圆

李宏伟、徐俊杰、厉武伟、吕忠伟、王健夫、何金岳

陈 佳、吴义忠、钭志刚、赵红建、姚 烨、章作毅

吴建兴、梁文秀、李鑫幸、顾 平、卢国文、刘 辉

胡枫林 、徐 杭、朱剑波、江剑波、毛碧龙、何景怀

龚贤年、刘伟华、赵剑伦、范明勇、瞿林莹、钟文凯

柳 鸣、陈孟想、谢永多、胡征兴、魏爱伟、李 威

邱慧刚、邱丽平、周 莹、吴永标、楼有平、朱晓洁

褚俊俊、沈建军

希望受表彰的民警戒骄戒躁,继续努力,再创佳绩。全体民警要以受表彰的民警为榜样,恪尽职守,拼搏奉献,勤奋工作,在各自岗位上取得更优异的成绩。

丽水市公安局莲都区分局

2013年2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关于表彰2012年度优秀公务员的通报 .ce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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