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0445/2013-28501 | 文号 | 莲教发〔2013〕0223号 | ||
成文日期 | 2013-11-05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莲都区教育局 | ||||
各幼儿园: 为深入贯彻《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推动我区幼儿教育教学改革和教学水平的提高,加强业务副园长的教学水平与业务指导能力,并促进各园之间的相互交流和学习,决定组织开展全区省一、省二级幼儿园业务副园长课堂教学评比观摩活动。现将活动通知如下: 一、参评对象 全区各省一、省二级幼儿园业务副园长共14名(无业务副园长或业务副园长因故不能参加的,由园长参加)。 二、比赛时间与地点 1.活动时间: 11月21-22日(周四、周五)共2天。 2.活动地点: 11月21号(东方明珠幼儿园、阳光城幼儿园)、11月22号(金苹果幼儿园、金龙绿洲幼儿园)。 3.活动流程: 11月21号上午,公办园业务副园长5节活动课评比;11月21号下午至11月22号,民办园业务副园长9节活动课评比。 三、比赛内容及办法 1.比赛内容: 自备集体教学活动一节并现场教学,要求选自省编第二版幼儿园教材,年龄段不限。课堂教学时间应控制在:托班、小班20分钟,中班25分钟,大班30分钟。 2.比赛方法: 比赛分公办组、民办组评奖,设一、二、三等奖若干名,评审组现场打分,不点评、不亮分,当场封存。比赛名次在文件中公布,并颁发荣誉证书。 3.比赛顺序: 11月20日到指定场所按抽签决定,场地所在业务副园长到他园参加比赛。 四、其他事项 1.此次比赛同时组织现场观摩,参加对象为全区各幼儿园园长、业务副园长或教研组长,请各园安排好参加人员的工作,并注意往返安全。 2.未尽事项另行通知。 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 2013年11月5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