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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教育局关于“农村学校自备菜安全问题”整治方案
索引号: 002650445/2012-28033      发布机构: 莲都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12-12-11 10:26:56
索引号 002650445/2012-28033 文号 莲教发〔2012〕0223号
组配分类
成文日期 2012-10-22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莲都区教育局

“民以食为天”,随着学校的布局调整,住校生比例的增大,边远农村学生人数的增多,农村寄宿生自备菜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从周一到周五,学生在校历时长,尤其在夏秋炎热季节,容易导致自备菜变味变质;学生识别能力差,又分散食用,可能会出现食物中毒,存在着较大的潜在隐患风险。针对实际情况,莲都区教育局、莲都区卫生局特制定以下风险管理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基于农村学生自备菜携带的普遍性、安全隐患性、监管的缺失性而容易酿成个体学生安全事故的实际,各校和有关科室要高度重视,由局安全科牵头,联合食品药品、工商、财政等职能部门,开展专项调研,全面掌握情况,提出切实可行的应对措施,解决学生自备菜安全问题要列入公共服务均等化项目,列入各校“实事实办”项目,列入各校食品安全目标考核内容,确保学生饮食安全。

二、风险管理,科学监管

配合4—6月份市疾病预防中心对我市部分农村学生自备菜开展的风险检查,了解现状,掌握情况,及时向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进行通报,保障农村学生吃上安全营养的饭菜。

三、加大投入,改善条件

各校加大农村学生饮食安全保障力度。一是增加营养餐次数,让学生每周能吃上更多次的营养餐,加大学生饮食营养;二是加强冷藏设施配备,给农村学校配备足够数量的玻璃门面冷柜和统一尺寸的菜盒子(统一尺寸的菜盒子是便于充分利用冷藏柜的空间),改善学生自备菜贮藏条件。

四、健全制度,加强监管

学校要提高学生自备菜安全认识,切实加强管理:一是指导农村学校把学生自备菜的管理列入监管重要内容,列入对学校安全考核内容,列入各级餐饮服务部门日常监管、五常法、量化分级管理重要内容;二是实行集中保管制度,由学校提供符合条件贮藏场所和设施,指定人员对学生自备菜进行集中管理;三是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学校建立学生自备菜定人定职管理制度,及时对学生的自备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四是实行定期免费加热制度,学校要为学生提供免费加热自备菜服务,切实保障学生的饮食安全。

 

 

 

 

丽水市莲都区教育局     丽水市莲都区卫生局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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