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2650015/2011-35902 | 文号 | 莲财〔2011〕143号 | ||
成文日期 | 2011-07-14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
各科室、下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丽水市委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意见》(丽委[2010]56号)和《中共丽水市莲都区委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莲委[2010]6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现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我区建设生态文明和全面小康社会两大战略目标,以岗位廉政风险排查为基础,以规范和制约权力为核心,以健全反腐倡廉制度体系为支撑,以考核评估和追究问责为手段,积极探索对财政局机关工作中要害部位、关键环节和下属事业单位进行超前预警、防范、治理的有效途径和方式,努力营造有利于党员干部干事、有利于帮助干部不犯错误或少犯错误、有利于推进财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良好环境,为财政系统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提供有力保证。 二、工作目标 通过建立腐败风险防控机制,确保财政系统拥有一支政治坚定,作风过硬,纪律严明,业务精通的党员干部队伍;实现民政工作依法透明运行,基本建立财政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体系,建立健全财政事业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确保权力行使安全,资金应用安全、项目建设安全和干部成长安全。 三、工作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开展查找腐败风险点是为了减少和避免发生违法违纪案件,出发点和落脚点都是为了保护干部,做到人人查找、全方位、无缝隙地进行防护和预警。最大限度地降低廉政风险,确保对苗头性问题及早发现、及早提醒、及早纠正、使其成为党员干部构建清正廉洁,有效预防腐败的“防护网”。 (二)突出重点的原则。查找腐败风险点要与各项工作职能、工作任务、工作职责结合起来。 (三)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容易发生问题的薄弱环节,重要部位和重点岗位,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查找问题,细化管理,拟定具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和管理制度。 (四)坚持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原则。牢固树立为民服务理念,进一步推行党务政务公开,通过网络监督,信访举报监督,“两代表一委员”监督,服务对象和群众监督,增强监控廉政风险点的透明度,增强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的自觉性。四、工作内容和时间安排(一)动员部署(2010年12月) 1、成立机构。局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赖志平任组长,尹和平、黄于林为副组长,刘朝晖、唐林军、吕焕琪、毛杭婴、项张华、史伟军、叶式平、赵洪波、叶良春为成员的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毛杭婴兼任。 2、制定方案。由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工作方案和业务指南,保证此项工作有序开展 3、宣传动员。12月8日下午,组织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召开动员大会,对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通过动员会,宣传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使全局干部职工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防范工作的重大意义,提高参与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二)查找分析(2011年1月底前) 1、梳理权力清单。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对行政权力进行全面梳理、逐项规范。(2010年12月) 第一,清理的范围。清理的主体对象是局机关各科室、机关所有岗位工作人员和各直属单位领导班子的权力。 第二,清理的重点。清理的重点内容是重大事项决策权、干部人事任免权、资金资产处置权、物资采购分配权、行政许可权等权力。要通过清权,列出权力清单。 第三,权力运行流程图。对每项权力,凡法律法规有明确规定程序的,依照法定程序制作;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依照工作程序逐项标明具体承办岗位、职责要求、前置条件、必备资料、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投诉举报途径等,形成工作流程。流程图要简单明了,既要做到内部运作科学、合理,又要方便企业和群众知情办事。 2、查找廉政风险点(1月前) 第一,对照民政工作流程图,明确局机关各科室、本系统各岗位相应职责,认真查找和相互查找岗位风险点。 第二,互帮互查,重点排查。在自己查找风险点的基础上,召开帮查风险点座谈会,采取上级点、群众帮、领导提、集中评、组织审等形式,紧紧围绕本科室、本岗位的职能职责特点,盯住容易发生问题,诱发腐败的重点环节,重点岗位、重点人员进行认真排查。对每一个风险点进行分析,通过分析风险内容、表现形式和排查出的风险产生的后果,使广大干部对本岗位的工作职责、岗位责任和腐败风险有一个清醒的认识。 3、风险评估备案(1月底前) 第一,风险点梳理。在全面查找的基础上,对所涉及的风险岗位、风险环节、风险部位和风险人员等风险点,进行梳理和总结。对每个岗位产生腐败风险的可能性进行分析研究,对可能产生腐败风险的环节进行甄别、筛选,最终确定腐败风险点。 第二,风险等级评估。对查找出来的风险点,采取个人初步评定,局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集中评估核实,最后报局党组集中审定的程序,按照风险发生机率或危害严重程度,将风险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三个风险等级。发生频率高、后果严重、有可能触犯国家法律、构成犯罪的风险点定为一级风险;发生频率较高、后果较严重的、有可能违反党纪政纪和相关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风险点定为二级风险;发生频率低、后果较轻微的风险点定为三级风险。 第三,风险点备案与公示。对查找出来的风险点筛选定级后,把风险岗位、风险环节、风险部位的风险点进行登记造册备案,同时在党务政务公开栏进行公示。 (三)制定防控措施(1月至2月) 1.针对已经查找确定的各类风险点和风险等级,结合岗位职责,制定腐败风险点防控措施,下发给各科室及全局干部学习。 2.针对岗位特点,建立健全民政工作腐败风险预警防控运行机制,完善各项制度。通过建立“自我预防、单位联防、社会群防”的三道防线,最大限度地缩小和规范自由裁量权,做到“事事有监督,人人受制约”。 (四)监督与考核(2011年12月) 按照风险等级,实行分级管理、分级负责。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考核标准,把风险教育规划执行、防范措施建立、内控制度完善、干部全员参与程度、建立风险类别和防控措施资料档案、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推进和监督检查记录等情况作为年度考核内容,通过信息监测、定期自查、不定期抽查办事员行为、制度机制落实、权力运行过程进行动态监控,形成有效的监督考核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民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是拓展源头治腐领域,强化监督制约,有效保护干部的一项重要举措。要通过开展此项工作,促使全局干部职工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减少工作和生活中的失误,防止和避免误入歧途、遗憾终生。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将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列为“一把手”工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积极负责的态度,认真研究部署,搞好思想动员,周密组织实施,形成齐抓共管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的态势。 (三)突出重点,加强防范。对确定的风险点要重点进行监督管理,要充分体现每个岗位的不同特点,形成以人为点,以工作流程为线,以制度为面的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做到提醒诫勉在前,建章立制在前,监督制约在前。 (四)扎实推进,点面结合。财政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要与党风廉政建设、惩防体系建设、党务政务公开工作等有机结合起来,做到点面结合,环环相扣。 (五)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风险点上的工作人员发生问题的,要迅速制止和纠错,并及时汇报,防止造成更加严重的后果。对遮掩、袒护不廉洁行为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四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