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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教育局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索引号: /2011-17599      发布机构: 莲都区教育局      发布时间: 2011-03-01 00:00:00
索引号 /2011-17599 发布机构 莲都区教育局 文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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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文日期 2011-03-01 00:00:00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莲都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编制。内容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事项等七部分组成。具体内容如下: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相关文件精神,我局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结合教育工作实际,扎实做好教育信息公开工作。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主要工作内容:积极做好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维护、更新和报送工作;认真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按规范编制并及时报送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做好公文类政府信息目录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类目的备案工作。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转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开展顺利。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情况。

主动公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方式。我局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作为工作重点,加大主动公开的力度,丰富主动公开的途径,积极打造阳光政务,扎实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信息公开

范围重点围绕公众关心的热点和重点问题,如学前教育、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新学年教师资格认证、招聘等信息,方便公众及时了解。发布政府信息的主要途径有:①在莲都教育网上公布;②在局机关大门口设立信息公开宣传窗;③在局机关办公楼设立政务公开栏;④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发布部分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2010年我局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153条;莲都教育网发布公开信息23条;政务公开栏公开信息18条;信息公开宣传窗发布10条;通过报纸、电视等媒体发布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10年我局继续完善了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全年没有依申请公开的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我局未发生信息公开收费和减免。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我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自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启动以来,我局各项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如工作队伍有待进一步加强,业务培训还需提高;相关信息有所滞后;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等。2011年,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局将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公开内容,继续重点推进与教育发展和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更好地方便群众、服务人民。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业务学习,把信息公开条例作为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列入干部夜学中,逐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规范化水平。

七、其他需要报告事项

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11日起至20101231日止。

 

 

 

 

 

                 二○一一年三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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