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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莲都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现状调查及项目规划工作的通知
索引号: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11-11-23 15:22:00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为了科学规划我区“十二五”期间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切实发挥农田水利设施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合理安排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为下一步申报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重点县打好基础。经研究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现状调查和项目规划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调查及建设范围:辖区内5万亩以下的中小型灌区的固定渠道及其配套建筑物和田间工程;山塘(10万立方米以下)、灌溉水池(窑、柜)、小型拦水堰坝(闸),小型灌排泵站、灌溉机电井等小型水源工程;排水渠道及其配套建筑物;农田灌排河道整治等。

二、主要内容:

1、农田水利工程中的中小型灌区(5万亩以下)固定渠道及其配套建筑物和田间工程,灌溉水池(窑、柜),小型拦水堰坝(闸),小型灌排泵站,灌溉机电井等小型水源工程;排水渠道及其配套建筑物的现状调查及改造规划。详见附件1-1~1-4。(责任科室:区水利管理所,联系人:陈宏 电话:2267021 邮箱:78328486@qq.com)

2农田水利工程10万方以下山塘现状调查及改造规划。详见附件2-1~2-2。(责任科室: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联系人:吴庭杰,电话:2131770 邮箱:961305618@qq.com)

3农田水利工程农田灌排河道现状及整治规划。详见附件3。(责任科室:区河道管理所,联系人:陈晓峰,电话:2266289 邮箱:ls8558@163.com)

具体内容见附件。

三、时间要求: 12月2日前将数据汇总后加盖单位公章分别送各联系人处,同时上交电子表格数据。逾期我们将作为无项目处理。

四、注意事项:本次调查的数据将作为今后开展农田水利建设和安排水利建设资金的主要依据,尤其是2012年-2014年规划的项目将争取列入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实施范围。请各单位重视本次调查和规划工作,尽量确保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准确性,派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调查和项目规划任务。

附件1-1:《莲都区灌区现状统计表》

附件1-2:《莲都区灌溉排水工程现状及规划汇总表》  

附件1-3:《莲都区小型水源工程新建改造规划汇总表》

附件1-4:《莲都区灌溉排水工程续建配套改造规划汇总表》

附件2-1:《莲都区水库山塘现状统计表》

附件2-2:《莲都区10万方以下山塘新建改造规划汇总表》

附件3:《莲都区农田灌排河道整治规划汇总表》

                         

 

二O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主题词:

水利工程 调查 规划 通知  

 抄送:

各水利服务中心站。

 丽水市莲都区水利局

2011年11月22日印发

 

附件:154号通知.ceb
附件:附件1:莲都区灌区工程情况调查表11.20.xls
附件:附件2:莲都区10万方以下塘坝情况调查表11.20.xls
附件:附件3:莲都区农田灌排河道整治情况汇总表11.20.xls
附件:154号通知.ceb
附件:附件1:莲都区灌区工程情况调查表11.20.xls
附件:附件2:莲都区10万方以下塘坝情况调查表11.20.xls
附件:附件3:莲都区农田灌排河道整治情况汇总表11.20.xls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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