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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莲都区大港头镇关于受委托开展消防行政执法工作的公示
索引号:      发布机构: 莲都区      发布时间: 2026-03-16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对消防安全监督管理,规范消防行政执法工作,依法确立行政执法委托机关与受委托机关的权利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浙江省消防条例》的规定,丽水市莲都区大港头镇人民政府受丽水市莲都区消防救援局委托开展消防行政执法工作。


莲都区大港头镇人民政府

2026年3月16日

大港头镇消防行政执法委托协议书.pdf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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