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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莲征预〔2026〕8号(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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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
2026-
02-
24
10:
37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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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莲都区人民政府已于2026年1月27日发布了碧湖新城下赵村北侧A地块项目的土地征收预公告(莲征预〔2026〕8号),经土地现状调查后权属有变,新增白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原四至范围不变。现发布该项目征收土地 预公告(补充公告),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莲都区碧湖镇下赵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白口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石牛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碧湖镇白桥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所有土地8.922600公顷,红线范围未发生变化(具体以红线图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将组织碧湖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征地范围内有下列情形的,不作为补偿安置的依据: 1.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的地上农作物; 2.户口的迁入、分户的;3.房屋转让、交换、新(扩、改)建、析产、赠与、租赁、抵押、典当、装修等的; 4.领取营业执照、临时营业执照; 5.变更房屋用途; 6.其他不符合补偿安置条件的 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征收土地预公告(补充公告)_20260224091439.pdf 丽水市莲都区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