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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都区民政局关于拨付2026年1月份公建民营供养机构特困人员运转补助经费的通知
索引号: 11332501002650883Y/2026-1010402130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发布时间: 2026-02-13

文号:

索引号 11332501002650883Y/2026-1010402130 文号 莲民发〔2026〕28号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发布日期 2026-02-13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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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 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特困供养服务机构的管理办法》(莲民发【2025】1号)文件精神:公建民营敬老院按实际入住特困人员每人每月1000元标准给予经费补助,补助经费主要用于敬老院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水电等支出。经研究,现将2026年1月公建民营供养机构特困人员运转补助资金13.7万元予以下拨(具体名单和金额见附件)。请你们严格按照资金管理使用有关规定,管好用好资金,专款专用,严禁移用挪用,并按要求做好账目管理。

附件:1.莲都区2026年1月公建民营供养机构特困人员运转补助汇总表


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

2026年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莲都区2026年1月公建民营供养机构特困人员运转补助汇总表.xls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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