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2501002650883Y/2026-1010402358 | 文号 | 莲民发〔2026〕77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7-07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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岩泉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中心、紫金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中心、万象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中心、联城街道办事处公共服务中心、碧湖镇人民政府公共服务中心: 根据《丽水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的相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现安排第四批共19处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养老服务用房移交给你们各属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丽水市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和运营管理操作办法》(丽民〔2026〕15号)文件,2026年6月2日开始,后续对于尚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将由建设单位与你们各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一起申请办理产权首次登记。 为便于养老服务用房移交工作对接和交接,确保移交工作及后续接收、移交、产权登记等工作顺利进行,请你们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并将接收工作人员名单于7月10日下班前通过公文平台反馈我局,联系人:谢光伟,联系电话:0578-2601170。 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 2026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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