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2501002650883Y/2026-1010402250 | 文号 | 莲民发〔2026〕59号 | ||
| 成文日期 | 2026-05-12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 发布机构 | 区民政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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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街道办事处: 根据《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 (民发〔2025〕13号)和《浙江省民政厅关于组织实施“浙里护苗·圆梦助学”行动的通知》(浙民儿〔2023〕76号)精神,为进一步健全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制度,维护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受教育权利,践行福彩救孤济困宗旨,现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补助资金予以拨付。此次补助对象9人,共拨付资金45000元。资金通过金融机构实行社会化发放,请各乡镇(街道)及时通知补助对象。 丽水市莲都区民政局 2026年5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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