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32501002650015G/2026-1010399338 | 文号 | 莲财发〔2025〕81号 |
| 发布机构 | 区财政局 | 发布日期 | 2026-01-13 |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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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查看源文件http://www.liandu.gov.cn/col/col1229428421/art/2026/art_172f529401b84741921c1d0f80d5ed18.html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的管理,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文件要求,我局全面清理了2025年9月30日前以本局名义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通过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最终形成《关于公布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二、主要依据 《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 三、主要内容 《关于公布丽水市莲都区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中继续有效的我局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0件,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件。 四、解读机关 政策解读机关:莲都区财政局 金女士0578-2135957 五、实施时间 自文件2026年2月8日起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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